我局及新罗区政府委托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岩市苏溪社区棚户区改造规划》,现该规划方案已经专家论证会审议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
2016年
2月
4日至
2016年
3月
4日,公示期
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龙岩市苏溪社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地块控制图(公示稿)》
龙岩市苏溪社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背景
为完成“十三五”期间棚户区改造目标。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优化道路交通、完善社区结构、增加绿地休闲空间、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1月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及新罗区政府委托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岩市苏溪社区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年2月2日,市规划局组织召开了项目评审会,原则同意本规划方案。现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阶段性规划成果。
二、规划编制依据及相关规划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年);
3、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试行)》(2012年)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2006年);
5、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
7、《龙岩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2010年);
8、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9、建设部《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0、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相关规划
1、《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2年12月);
2、《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5)》(2012年);
3、《龙岩中心城市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0年);
4、《龙岩中心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0年);
5、《龙岩中心城市市场布局规划》(2010年);
6、《龙岩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年);
7、《龙岩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2015)》(2010年);
8、《龙岩城市紫线规划(2010-2020)》(2010年);
9、《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电力专项规划》(2011年);
10、《龙岩市龙州工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2年);
11、《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绿道网规划(2012-2020)》(2013年);
12、《龙岩市东肖片区暨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
13、《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北片区概念规划》(2014年在编);
14、《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菜市场设施专项规划》(2014年在编);
15、《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4年在编);
16、《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4年在编);
17、《龙岩市中心城市主城区道路红线专项规划(2013-2030)》(2014年在编);
(三)地形测量图及影像图
1、规划区2010年1:1万地形及1:500地形图;
2、主城区2010年影像图。
三、规划范围
九一南路-南环路-西安南路-登高路围合的区域及华莲路与曹溪北路交叉口西南角-石锣鼓公园北侧部分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约为62公顷(930亩)。

四、规划内容及重点
(一)现状情况
现有人口1万人,配套有苏溪村村部,苏溪幼儿园,苏溪小学,西城社区公园。村民住宅1000余栋,房屋大多为3-5层,砖混结构为主,七八成新,现状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筑密度约70%,容积率约2.4。
(二)用地布局
棚户区位于西城单元,以西陂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基本单元。南北两单元以商住用地为主,沿苏溪河设置不小于15米的滨河绿地,沿西安南路、九一南路、南环路保留办公(建设大厦等)、酒店用地(恒宝大酒店、中元大酒店等)、体育设施(进强游泳池等)、文化设施(闽西文化艺术中心)等。
(三)公共设施配套
规划人口为2.0万-2.5万人,需配套公共设施如下: 24班小学一所;12班幼儿园二所;公共停车场二个;苏溪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老年活动中心等各一个。
(四)道路交通
1、西陂路三期:连通西安路(羊古墩)与九一南路(体育中心),规划道路宽度25米(局部20米)。
2、登高中路(登高电影院)至莲新北路(地税局)南北向道路,规划宽度17米。
3、沿苏溪河南岸的沿河路,西安路(西城派出所)至九一南路(阳光假日酒店),规划道路宽度17米(局部10米)。
4、其余城市支路,宽度不大于15米。
(五)地块规划
规划共分为A、B、C、D、E、F、G、H共七地块,其中A、B、C、D、E为一期开发(苏溪河南岸);F、G、H为二期开发(苏溪河北岸)。
根据2015年12月7日龙岩市人民政府【2015】39号《关于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调研专题会议纪要》的议定:原则同意将A地块作为项目的平衡用地,先行启动安置房建设,具体如下:
1、A地块北侧约2140㎡(3.2亩)凸出用地作为公共停车场。A地块作为商住用地,根据交通量及日照综合考虑拟容积率≤3.6。
2、B地块为商住用地,需拆除西城派出所(现有建筑面积约2200㎡),建议重建安置于C地块上,B地块还需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独立用地面积4500㎡,建筑面积3600㎡。B地块根据交通量及日照综合考虑拟容积率≤3.5(含幼儿园)。
3、C地块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设置苏溪社区卫生服务站、派出所、居委会、老年活动中心等,南侧的苏溪综合服务楼保留。因该地块面积较小,根据停车位、交通量及日照综合考虑拟容积率≤2.5。
4、D地块把原属于电力公司宿舍用地2376㎡(3.6亩),建筑面积6454㎡拆除就地安置,重新规划建设作为商住用地,根据交通量及日照综合考虑拟容积率≤3.5。该地块部分用地与原规划龙莲花园二期用地重叠,部分用地为石锣鼓公园补征地,规委会意见石锣鼓公园补征地的成本折算为用地面积纳入棚户区改造,补征地剩余部分作为石锣鼓公园用地。具体控规需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无异议再出。
5、E地块为商住用地,根据交通量及日照综合考虑拟容积率≤3.5。
6、F地块属于二期开发商住用地,根据交通量及日照综合考虑拟容积率≤3.5。
7、G地块属于二期开发商住用地,需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4500㎡,建筑面积3600㎡。G地块根据交通量及日照综合考虑拟容积率≤3.5(含幼儿园)。
8、H地块为规划24班的苏溪小学用地,用地面积约1.5公顷,需拆除现状九龙名殿夜总会并占用现有部分西城社区公园用地,建议结合校园操场设置一公共停车场。
本规划范围内的住宅日照标准为冬至日1小时要求,满足省厅规定棚户区改造及旧城区的日照标准。商住地块配建不大于10%的商业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