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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要真正以人为核心

 州围 2016-02-28

    城市为何而建?如何管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给出了答案: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和便民措施,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

  因此,现代化城市管理重点应当从重物质设施的布局转为重人性化管理。通常我们讲的“为人民管城市,而不是为城市管人民”,体现的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管理理念,就是要在城市管理机制的构建与运作中,确立以公民的意愿为实施和评价标准,以公民作为中心主体参与城市管理,并发挥决定、支配和主导作用。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基础,以人为根本,以人为核心。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城市的核心是人。人是社会生产力和文化发展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要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以更好、更多的公共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公共需求,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城市需要管理,人的谋生等基本权利需要保障。城市管理要以“方便市民”为基本出发点,不仅注重对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静态“物”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更要注重对作为被管理主体的“人”的动态服务。管理城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应当想方设法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让更多的人衣食无忧、安居乐业,以求整个城市长治久安和持续均衡快速地发展,这才是构建和谐宜居城市的题中之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未来中国发展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而“以人为核心”是现代城市管理发展的最重要趋势。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并切实把“以人为核心”的城市观贯穿于整个城市管理的全过程,需要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尊重于人。我们的城市管理在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中要充分考虑同时作为执行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市民的生活风俗、习惯及其思想状况,“想其所想,急其所急,解其所惑”,使其得到充分的尊重;二是服务于人。我们进行城市管理,说穿了就是服务于整个城市的发展,服务于整个城市的人们;三是归属于人。城市,是人们集聚和归属的区域。城市管理是为了满足城市功能的发挥及其发展的需要,城市管理归属于城市。

  人的自由流动,曾造就了城市过去的辉煌。而人的安定与活力,将决定城市的未来。作为决定城市发展和进步的主体,又是客体的城市人们—市民,理应成为城市管理的归属方,这是以人为本的根本体现。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梁思成曾说过:“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如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学地对待它,它会生病的。”也就是说,城市不是无生命、冷冰冰的钢筋水泥,城市是有精神的。如果在城市只能住火柴盒大厦,只能走有水泥栏杆的宽阔马路,那么这个城市生活就没有灵魂。

  一个城市有包容、有温情才是城市,城市要为他的居民谋利益。因此,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向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亲民、爱民、为民的观念贯穿于城市管理始终,用心善治,提升“城市温度”,让城市更有人情味,使广大市民从传统的“被管理者”真正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并“诗意栖居”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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