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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准则》、明《条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秀美红河 2016-02-29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我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深刻感受到,《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的态度决心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力措施,为党净化队伍、提升执政能力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作为一名县级党委的负责人,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自己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下面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全面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等问题比较严重,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甚至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对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要求更加明确,对违规违纪的惩处更加清晰,体现了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科学研判。我们相信,这两个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必将推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接受有效监督,进而保障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二、《准则》精炼全面,从主观方面进行正面引导,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提供了自律的标尺。旧《准则》内容十分繁杂,“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新修订的《准则》全称由原来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但内容却大幅精简,从原先的3000多字精简至不足300字,可以说新《准则》删繁就简,重点突出。同时,新修订的《准则》从原来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是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将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能够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条例》重点突出,从客观他律角度进行制度制约,为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监督提供了严明的规范。旧《条例》存在法纪不分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需要。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这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

总之,通过学习,我觉得作为党员干部要有一种更加超脱的道德深化、价值再塑和心灵净化,而遵守《准则》和《条例》就是深化、再塑和净化的过程,也是迸发党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的必经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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