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审批人规定 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验收管理流程 方案审核: 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方案审核要点: 首先技术部门初审方案内容是否齐全,一是看目录,二再看内容编制。 在内容基本齐全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安全、质量、工程、设备、材料、成本等)进行会审。 方案会审的具体要点: 1、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要求 要审核是否依据了一些作废的规范和文件 2、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施工方案除了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本企业的施工工艺标准进行组织外,还必须满足相应的规范标准的要求。如《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l20—99)3.7.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7.1.5: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地震设防地区或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1.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保护措施。等等。 3、审查施工方案中的计算 审查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算公式引用是否正确,计算参数的取值是否正确,计算简图是否正确,设计图是否完整齐全,是否有细部节点处理,等等。 4、审查一些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内容 有些施工单位,为了提高施工进度和质量,采用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审核时,应对有创新性的施工方案进行科学审查,这样才能使施工方案更好地指导施工作业。 5、审查施工方案中的资源需求情况 审查大型设备需求是否可以满足,大宗件物资材料需求是否可以满足,劳动力尤其是特殊工种劳动力需求是否可以满足,等等。 6、审查各项管理目标是否符合总体要求 审查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及文明施工环境等管理目标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总目标要求,是否符合合同、当地相关规定等。 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方案审批: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一般情况下,对提交到总工审批的方案,不应该再存在有太多的编制等问题,所有问题应该在审核阶段消耗完成。 对一些专业分包项目(具有产权的法人单位的施工)、涉及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塔吊安装拆除、吊篮安装施工、整体爬架、电梯工程等等,其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施工单位编制、审批,但同时也需要报总包单位审核,最后再报监理批准实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管理 1、发放 2、交底 3、验收 4、监督检查 5、改进 ********************* 1、发放 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并经总工审批后,应将方案发放给相关的管理 人员和部门: 1)项目内部发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质检员; 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资料员;成本管理等。 2)项目外部:业主、监理、上级公司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安全 部门等。 3)施工队 专项施工方案的发放可以是书面版本,也可以是电子版本。无论是什么版本的方案,发放时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2、交底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相关管理人员和施工专业队管理人员行交底。 1)交底重点: ①设计意图、施工图要求、构造特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技术安全措、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质量标准和材料要求等。 ②对于工程某些特殊部位、新结构、施工难度大的分项工程以及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交底时更应全面、明确、具体、详细。 2)交底的要求 ①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②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项工程施工均须做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和隐蔽的工程,更应认真做技术交底。 ③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及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④方案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方案交底形式以会议形式为好,要做好会议记录。 3、验收 4、监督检查 项目质检员、安全员对作业班组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班组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改进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方案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时; 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 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方案应重新审批后实施。 四、再说三点: 要加强施工方案编制的前期策划、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充分熟悉图纸,充分了解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才能编制出具有可操行和实施性强的施工方案。 重大项目的施工方案不是某一个人在办公室就能编制出来的,主要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必须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必要时还需要进行试验确定。 施工方案编写应通俗易懂,条理清晰,语句应精炼,尽量用图和表体现内容,减少繁琐的文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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