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移民客户在继承和赠与过程中,会涉及到哪些税务和财富规划问题? 近年来,我国移民客户越来越多。据美国智库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最新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底,中国海外移民存量超过1000万人。在全世界的移民输出国家排行中,中国排在印度、墨西哥和俄罗斯之后,升至全球第四位。 中国的很多移民人士,虽然人在国外,但在国内还有公司继续经营,也涉及到大量的不动产需要传承,究竟归属按照美国的法律还是中国的法律呢?是否需要遵守美国严格的赋税征收呢? 先从一个案例了解:
一、移民后客户继承分析 继承方式主要包括三种: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生前赠与。 (一)在中国,适用于“属地”原则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使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则149条)。 1.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1)“继承”涉及的税费 如果是继承,涉及到哪些费用?
(2)继承相关流程
2.生前赠与 (1)赠与费用 如果直接生前赠与,涉及哪些费用?
(2)赠与相关风险 赠与会涉及到婚姻法的内容,如果李小美婚姻稳定,赠与没太大问题。如果李小美婚姻不稳定,赠与时要特别考虑,建议在赠与协议中强调必须指定其中一方的财产(必须要公证)。如果直接赠与,且在李小美的婚姻期间,将成为婚姻共同财产。 (二)在美国,认为是“属人”兼“属地”的原则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死亡时,继承遗产均缴纳遗产税。同时,一部分外国人如果被判定是属于在美国正式居住,去世后在美国的财产也要缴纳遗产税。如果是生前赠与,要缴纳赠与税。 1.遗产税、赠与税 美国的遗产税填写706表格,18%-35%的税率。免征额几乎每年都会变,2015年是543万元,如果是父母双人,免征额就是543万元*2=1086万元。 赠与税也要填写《赠与税申报表》(706表),从程序上与遗产税是一样的。赠与税的免征额是14万元/年,针对你每年可以赠与他人的财产。因为赠与不可能把自己的财产一次性全部给别人,但“赠与累积免征额”不得超过“遗产税免征额”。 (2)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是美国公民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现金、证券、不动产、保险资产、信托资产、年金资产、企业产权及其他资产。 综上所述,本案例中,由于继承的是不动产,所以优先遵守“属地”原则。 按照中国的法律,采取法定继承、遗产继承、生前赠与的传承方式,在国内继承几乎不涉税(只是会涉及2%公证费)。但法律手续繁琐、涉及相关人员较多、且证据不容易获取。 按照美国的法律,手续相对简化,但有可能会征收18%-35%的遗产税(全球资产)。 看起来,两者似乎都不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那除了继承或赠与外,还有哪些更好的办法把财产传承给下一代呢?是否可以通过运用金融工具,更好的规划个人财富继承呢?比如保险、家族信托。先留个悬念,我们下期继续详解…… 近期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