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律师必读实用技能:如何整理法条

 为君正法工作室 2016-03-04

法在你身边 lyj20150326

 





  2006年,我刚进律所时,师傅强调,仼何时候,都要重视法条,要认真研究法条,烂熟于心,我对此一直念念不忘。

        在执业十年后,我深刻体会到,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而言,法条是基石,要不时检查其在自己心中是否牢固。

      法条对于诉讼和非诉讼业务,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于诉讼,在掌握案件事实全貌及准确认定法律关系之后,对于非诉讼,在确定交易模式之后,都必须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全部搜索并归集到一起,不能遗漏。在为一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时,也要收集其行业的法律规定,以及对内对外法律关系所涉及的法律规定。

        在接触了大量实务和理论之后,回归到法条本身,一字一句地去推敲去琢磨,有时会发现,自己原来的理解并不全面,有所遗漏,甚至有所偏颇。有时对法条,要反过来解读。法条规定的是A前提得出B结论,那么非A前提呢,会演变出哪几种情况,又对应哪几种结论?听别人说话,要领悟别人没说出来的真正意思。学习法条,也要领悟立法者的真正意图,了解法条出台的背景,结合各地案例看看法官怎样演绎这些法条。

       中国各部门法的规定非常零散,让法律学习者和工作者痛苦不堪。如何对法律进行整理归纳,便于运用呢。我以自己的亲身实践来举例说明,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下面以婚姻法为例:

第一步

先在法律数据库中,把婚姻法的法律规定全部找出来,分为三个层级,全国性的、广东的、广州的。
第二步
把婚姻法分为九大章“婚姻效力“、”离与不离“、”财产制度“、”离婚财产分割“、”内外债务“、”子女抚养探视“、”亲子鉴定“、“损害赔偿”、“扶养费补偿帮助”。
第三步
把每一章又细化为几项,把关于每项的全部法律规定(包括三个层级的法律规定)都归集在一起。
      举例

  以其中”财产制度“一章为例,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两大块。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下:


 1、工资、奖金、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和接受赠与的财产(婚姻法 17条 解释二 11、12、14条)

 2、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解释二19条)

 3、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解释三 5条)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释三 7条) 


       再举另外一个例子:关于“夫妻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赔偿的四种情形“规定于婚姻法第46条;”两种不支持的情形“规定于解释三第9条、第17条;”赔偿主体“规定于解释一第29条和2001年广东高院意见第9点;”提起赔偿的期限和程序“规定于解释一第29条、30条和解释二27条。

第四步
梳理法条之间的矛盾。同一效力层级的,新法优于旧法。不同效力层级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举例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已被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修改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用同样的方法,整理了劳动法,分为程序性和实体性两大块,里面分为三十多章。顺便说一句,我觉得劳动法的规定是最散最乱的,各地方各部门的规定让人眼花缭乱。

 

  另外,再介绍一种方法,把司法解释一一对应地嵌入法律。比如民法通则及其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比如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整理法条的过程,是艰苦的、繁琐的,不过一旦整理好之后,用起来就非常方便了。正如古人所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作者:李颖珺
律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