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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条件及如何执行(图)

 智能人做超人 2016-03-04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条件及如何执行(图)


  • 2016年03月04日
  • 来源:千龙网

【导语】: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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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

  在反家暴法实施首日,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就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同日,北京市房山区一位六旬老太也来到房山法院,自称遭受了三十多年家暴,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申请禁止自己丈夫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其对自己骚扰、跟踪及接触。

  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新名词,对于家暴这种屡禁不止的陋行,一纸保护令能有多大威慑力?对于受害人来说,又当如何行使这项权利?且看小编为你详细解读。

例子

  荣兰祥妻子孔素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你想问的我来答

  什么是人安全保护令?

家暴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根据反家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变成人民法院受理的独立案件,可以在不提起任何诉讼的情况下只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哪些人和机构可以申请?

  根据反家暴法的规定,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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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向哪里的法院申请?

  1.由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3. 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保护令怎么写?

保护令格式

  保护令能保护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保护令申请了,谁能保证执行?

人身保护令

  反家暴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另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如果上述有监管责任的机构秉着“家务事难断”的态度,消极制暴怎么办?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不少部门过去处理家暴面临的难题。为此,新法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保护令会有什么后果?

  很多人都担心,人身保护令申请下来了,怎么能保证保护令的内容能都得到完全的施行呢?万一家暴者不拿这一纸保护令当回事,照样骚扰、跟踪、实施暴力行为,那这保护令有什么用?

  千龙网法治频道告诉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果很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专家建议,当被申请人违法保护令再次施暴时,受害人可以首先选择报警(因为社区民警赶到现场会更及时,同时警方及村、居委会应协助法院执行),向警察告知持有保护令的情况,请求警察控制施暴人并向法院报告情况。有需要的,受害人亦可请求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转介庇护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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