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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工作

 雪域青草堂 2016-03-05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供参考) 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委组织部根据以往的一些实践经验,拟定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供各地参考。 一、大会筹备工作 (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各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岳组发[2005]52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的实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排换届选举工作计划,明确人员分工。 (二)向县市区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根据党委决定,×月×日前作第一次报告,起草并向县市区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 (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 (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 (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 认真做好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乡镇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派出选举工作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市区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县市区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条件、选举办法、选举时间要求等; (4)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 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党组织按代表分配的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 各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数及构成比例、产生程序,县市区委[2006]×号文件已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如有变动需报请县市区委批准。各乡镇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对党政机关和比较特殊的单位要适应增加代表名额,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二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三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四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选举单位向乡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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