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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辩论的最大忌讳—想当然

 辷盀 2016-03-06


我想今天说的这个问题,应该是每个辩手都曾经犯过的,只是现在有人已经从这个远离了它,还有不少人在继续犯而已。说这个忌讳是最大的,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它直接决定着辩论准备工作的质量。 

这个忌讳就是:想当然。 

曾经见过一些辩手,在找我问问题的时候,总是能讲出一大串的道理来,但是当然我问得稍微深一点的时候,就马上傻眼了。我们举个例子,有人说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大家应该也认为是这样的吧?但是我再问一句:为什么?你怎么知道它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你凭什么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问题有谁能答得上来? 

昨天晚上与一个辩手作交流,是关于文才与口才的,她告诉我文才与口才是对立统一的。然后我们两个就针对这个问题,展开了一段讨论: 

 

我:为什么文才与口才是对立统一的? 

 

她:文才与口才有不同点,也有相同点,所以就是对立统一的。 

 

我:有不同点就是对立吗? 

 

她:难道不是吗? 

 

我:那你把对立的概念拿出来我看看。 

 

她:哲学上说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 

我:有不同点的两个东西,符合这样的特点吗? 

想当然的辩手,在遇到一个事物的时候,习惯于认定它就是有那么一种作用,但对于这个事物如何起到他所认为的那种作用,却不愿意去深究。辩论场是一个非常究严密的地方,它不是让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应该有切实的依据。就像前面那段讨论一样,你说两个东西是对立统一的,却又不愿意去分析它们到底符合不符合对立统一的要求,万一对方在场上抓住你这一点,你觉得自己还有可能逃脱吗? 

其实,如果能够针对某些被想当然的东西作进一步的挖掘,对于自己认识辩题是非常有帮助的。比方说前面那个对立统一,如果能够认识到文才与口才之间的关系,并了解清楚它们是如何对立统一的,心中有了谱,对方即使百般刁难,这个辩手也不会在场上吃亏。不过这样的材料,往往被人们轻易地放过去。想当然,只能使辩手们不愿意去深入挖掘材料,让辩手们的思维停留在一个浅薄的阶段。所以,在自己下某些判断的时候,最好先想想自己的依据是什么,不要总拿人们都这样认为这种理由来搪塞,一定要找到切实的依据。 

其实我反对想当然的最大理由是:如果你都不知道你要辩什么,那你怎么把道理讲清楚?有不少辩手在与作交流的时候,我要他们讲出他们给某些关键词下的下定义,结果他们说找不到。有一些辩手更让我恼火,他给我找来了定义以后,碰上了一个事物,比如说教育是不是物质文明,我让他去找教育是不是符合物质文明的定义,结果他告诉我:我也看不懂物质文明的定义! 

 

是可气?还是好笑?就好像一个将军要上战场一样,连自己有没有马都不知道,怎么打仗啊?是骑马去,还是跑步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可是不知己到如此地步的,你们见过吗?我可是见过不少。 

要当辩手的,都严谨起来吧,不要轻易放过任何一个模模糊糊的东西,因为那很有可能是将来置你们于死地的东西!

 



文章来源:争鸣辩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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