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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你的转载侵权了吗?

 lgzlawyer 2016-03-06

 

作者:刘慧慧〔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专注领域:民商诉讼,互联网金融;沟通微信号:springkoy

来源:作者赐稿并授权ilawyer刊发

 

微信时代的原创作者们,在你们被告知某个微信公众号未经你授权就转载你的作品时,都有何感想?高兴?惊讶?无语?气愤?反击维权?自己辛辛苦苦费尽心力码出来的文稿,被转载好歹知会一声吧?可是,原创者们总是在冷不伶仃的时候就突然发现:呀,这里怎么有我的文章?就那么一瞬间,是不是有种受尽奚落和嘲讽的感觉?

 

对某些公众号来说,可能觉得“作者算个P呀,转载已经是给你天大的面子了”。那么,原创者们,还不快快跪安?对原创者来说,这是个什么世道啊?有些原创者坚持要求删除文章,竟然被回复“凭什么你说删除就删除”给噎着,只得费尽心力求得目标。这样劳心劳力,简直比再来篇原创还累啊!

 

我们知道,互联、互动、共享和免费是微信阅读的主要特点,这是微信阅读量巨大的直接原因,也是众多微信公众号创建的直接动力。阅读量巨大的背后就是一个个潜在的客户或广告对象啊!然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存在的随意抄袭、转载、篡改现象(下文统称微信转载),会严重威胁到原创者的原创动力,并将影响到微信阅读未来的方向。

 

一、微信转载是否侵权?侵犯了什么权利呢?怎么认定侵权呢?

 

答案是肯定侵权。原创者即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认定侵权有两个标准,缺一不可:

 

第一,是否获得授权许可。是否获得原发公众号和作者的授权,是判定转载是否侵犯权利人权利的构成要件之一。现实是,我们很难看到公众号推送的文章中标明“得到××授权”的字样。

 

第二,是否具有营利性。是否侵权的关键在于转载“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有些人可能认为,很多微信公众号“不具有商业性质”,不能产生利益回报,仅仅是为了学习或欣赏。其实错了,要知道“无利不起早”啊!对公众号转载行为是否具有营利性质的判定,应当以转载行为与营利是否有因果关系作为判断侵权的重要因素。多数微信公众号都是通过转载吸引并积累粉丝数,以达到宣传营销之目的,可能当下并未直接营利,却具有营利性质。当粉丝积累到一定数量时,就会有广告或其他营销活动接踵而来,因此这就是隐形的盈利行为。在任何未经授权转载即是隐形谋利的前提下,微信公众号就是侵权!

 

二、微信转载侵权的类型。

 

现在大致存在三种微信转载侵权类型:

 

第一,不注明作者,不注明来源媒体,也未经授权就转载他人的作品。此类传播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创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也侵犯了其署名权。若转载过程中又对原作进行篡改,则又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二,注明作者和出处(位置可能不显眼,除作者姓名外可能无其他),但未经作者或媒体授权。现在微信公众号的侵权行为主要属于这一种类型。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这就明确了在我国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实行“权利人明示许可制”,未经权利人同意授权,不得转载。微信公众号在转载过程中如果未获许可,即使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因为虽然没有侵害原作者的署名权,但侵害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三,不经允许进行摘录和整合。“摘录、整合”属于著作财产权中的汇编权,摘录、整合必须征得权利人同意,并且注明所引作品的标题和来源,才能汇编在新作品里。只要不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汇编人将拥有新作品的著作权。因此,若微信公众号未经许可摘录、整合他人作品内容,又并未构成新的汇编作品,则将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可能还有一些不常见、或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侵权形式,这都将为我国的版权保护带来更大的难度和挑战。

 

三、保护微信版权,要靠微信平台和公众号所有者

 

微信转载侵权,涉及微信平台服务商、原作者、侵权者等主体,侵权行为智能化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这给微信版权的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在法制层面,我国是否可以制定法律法规来限制对未经授权即转载、抄袭他人原创作品的行为,并对该类侵权行为实行高额处罚机制?

 

在微信本身,侵权就发生在微信平台上,腾讯公司作为微信平台的运营商,是否可以承担保护微信作品版权的责任与义务?这中间的技术问题难道很困难吗?

 

在转载之时,需要转载他人作品的微信公众号,是否可以事先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主动标明来源与作者呢?这样充分尊重微信作者的版权,你的关注度也会不断上升的。

 

四、致敬隐忍坚持的原创者们!

 

在网络端,微信作品传播渠道多、速度快、范围广、优质原创数量有限、侵权不易被发现;而在原创者端,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成本高、效果差、耗时耗力,这都助长了目前的微信作品侵权现象愈演愈烈。有时候我们发现,很多作品经过多次复制和转载,原文的出处很难查证,这样就导致原作者无法清楚地掌握其作品被利用的情况,也很难证明该作品的原创性。在这样糟糕的著作权保护背景下,原创者们,你们还在坚持原创,不容易啊!

 

那些能够始终坚守、文思泉涌、动力无穷的原创者们,值得赞叹!很多情况下,创作其实都是为了自己,并非为了作品背后的利益,而且很多微信文章作者都没有稿酬。所以,面对转载侵权,创作者们可能显得并不那么义愤填膺。坚持,很多时候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加有追求,只是为了对自己有个交代,或者只是为了那个简单的习惯!创作的动力永远都是自己!但是,如果外因能够好一些,原创者的著作权保护环境能够好一些,没有那些突然跃入的侵权,提高对作者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那么原创者的创作动力是不是会更加充足呢?

 

五、原创者们,再遇到侵权你准备咋办?

 

网络传播工具的快速发展正逐步改变着文章的复制与传播方式,不知不觉中,似乎“转载”与“侵权”已快被混淆,“先许可、后使用”早已几乎被颠覆。朋友圈也好,公众号也罢,只要身在其中,你就会发现侵权事件发生

 

亲爱的原创者们,当某天你自己发现、或你的好友告诉你的文章被转载了,你会觉得你被侵权了吗?你会怎么办呢?

 

A不管它;B转发它;C联系删除;D联系授权重发;E其他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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