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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实版的《荒野猎人》

 汉青的马甲 2016-03-06


小李子的原型是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典型“山民”休·格拉斯

文 | 姚颖

转自第一财经网(微信ID:cbn-yicai),本文经第一财经网授权转载,转载请联系原出处。

莱奥纳多·迪卡普里奥凭借《荒野猎人》里的精彩表演终拿奥斯卡影帝


《荒野猎人》(The Revenant)让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一举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成为本届奥斯卡的最大亮点。这部故事和影像风格趋于极致的电影,也让导演亚利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多获得本届奥斯卡最佳导演奖。幸亏有《荒野猎人》,否则今年的奥斯卡只会更加黯淡。小金人得好好感谢那位真的经历了银幕上小李子噩梦般遭遇的男人——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硬汉英雄——休·格拉斯。


1822年,42岁的爱尔兰裔美国人休·格拉斯在密苏里州的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召集100名敢于冒险的青壮年男子上溯密苏里河,开拓毛皮贸易生意。彼时的世界贸易体系中,毛皮交易占据了很大的比例。毛皮服饰作为一种奢侈消费品,长久以来都是欧洲大陆上层阶级不可或缺的行头之一。据说,英王亨利八世的一件紫貂皮长袍就耗费了350张皮子。而欧陆毛皮资源的日渐枯竭,促使北美殖民者们纷纷涌入这个暴利行业。1733年,哈德逊湾公司的一张上好海狸皮,就可以换得1/2磅米色珠子、3/4磅彩色珠子、1只黄铜壶、1磅铅弹、1.5磅火药或2磅糖。


在这个行业里,休·格拉斯应征的工种被俗称为“山民”(mountain man)。山民这一职业正是随着北美毛皮贸易的蓬勃发展应运而生的,他们是毛皮贸易业的一线民工,1820年到1840年的鼎盛时期,活跃在落基山脉的山民数量达到3000多人。他们风餐露宿,在常年人迹罕至的西部地区捕猎珍稀动物的毛皮,通过上一级的毛皮贸易公司销往国外。


山民分为三个档次。最下等的是雇佣工(Engages),他们的一切都由公司供应配给,猎到的皮子也全部上缴公司。处于中等地位的是佃户(Share Croppers)和猎皮人(Skin Trappers),公司为他们提供装备,季末从收获的皮子中按比例抵扣。最上层的是自由猎户(Free-trapper),他们来去自由,跟团打野全凭眼缘,而自由的代价则是在荒年时享受不了公司给的低保工资。


在很多人的浪漫想象里,筚路蓝缕的山民是西部荒野中寻求冒险与刺激的孤独旅人。但总体上来说,典型的山民是这样一种人:他们耍拽斗勇,拼狠比蛮,自称骑着最好的马,去过最蛮荒之地,从最险处脱身,杀死过最多的印第安人和熊,最受印第安美女欢迎,饮了最多的烈酒,挣了最多的钱。


现实中的山民当然没那么风光。北美毛皮贸易有两条路线,山民参与的一路沿落基山脉展开。他们结伙而行,以海狸为主要的猎物。捕获的皮子在每年一次的专卖市集(rendezvous)上进行交易,再转而行销各大都市。另一条毛皮贸易路线起自密苏里河上游,主要依靠各个印第安原住民部落与白人商栈间的水牛皮交易,线路的终点是下游的圣路易斯城。两条路线表面上看似泾渭分明,但利益冲突也时有发生。出于对地势环境、资金耗费、印第安部落舆情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贸易公司会灵活调用手中的山民和印第安部落资源,以最大可能地获取动物毛皮。

 

格拉斯做过海盗,还当过印第安女婿,最后在与印第安人的交战中死去

 

格拉斯早年被海盗掳走,落草为寇当了两年业余海盗,之后跳海游到德克萨斯州东南部上岸,又被波尼族印第安人掳走,做了印第安女婿。1821年,格拉斯和他的印第安亲戚来到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城,赶上了新晋创业团队落基山脉毛皮公司的招聘。如前所述,此时的毛皮贸易行业正是一派欣欣向荣,格拉斯二话没说,入了伙。


创建落基山脉毛皮公司的威廉·阿什利之前经过商,也从过戎,现在却空有个密苏里国民军将军头衔,濒临破产。他指望着这次西部创业能捞到第一桶金,为日后步入政坛打下基础。现在机会来了。往常印第安人与白人进行毛皮贸易时,依照惯例会接受一定数量的烈酒作为等价交换物,而1822年7月出台的规定禁止了这一行为。禁酒令极大地打击了印第安人与白人之间的贸易往来,却给阿什利腾出了盈利空间。他指挥手下的精壮白人劳动力长驱直入密苏里河上游,准备盘下原本属于印第安人的买卖。


格拉斯摊上的就是这么个事儿,组团抢印第安人的饭碗。1823年5月,刚出发的百人探险队就在密苏里河平原被阿里卡拉印第安人伏击。考虑到继续行进下去会遭遇更多攻击,包括格拉斯在内的一部分队员绕道内陆,向黄石河进发。


故事至此进入电影般惊险的节奏。在一次单独勘探的任务中,格拉斯惊动了一头护仔的母灰熊,瞬间就被缴了枪。成年灰熊身长近两米,体重近四百斤,格拉斯却仅凭手中的匕首,奇迹般地杀死了母熊,上演了美国版的武松打虎。当队友最终赶到现场,看到半死的灰熊趴在半死的格拉斯身上,惊叹之余也哀叹格拉斯命不久矣。大部队继续进发,留下两名志愿者看护格拉斯,顺便送他最后一程。谁料想三天之后格拉斯还是奄奄一息,丝毫没有要死的意愿。两位志愿者迫于对印第安人追击的忧惧,决定提前为格拉斯送终。他们给他披上一张熊皮,盖上薄薄的一层树叶,临走前,还带走了格拉斯的所有装备。


格拉斯睡了不知多久,最终在危机四伏的印第安人地盘上孤零零地醒来了。他的头皮几乎全被撕去,背上的肉也七零八落,露出白花花的骨头。最近的支援在200英里以外的基奥瓦贸易站。但问题是,重伤的格拉斯腿也折了,站都站不起来。


此时格拉斯脑子里只有两个念头。第一,杀掉那个不负责任的看护。第二,杀掉另一个不负责任的看护。复仇的怨念驱使着格拉斯徒手爬上他的归路。1823年9月9日,他出发南下,在两个月100英里的艰难行程后,爬到了北达科他州的夏延河,之后他用落木做成漂流筏一路顺流漂到了基奥瓦贸易站。数月的调养之后,格拉斯逐渐恢复如常。


现在,格拉斯要正式开始他的复仇大业了。他先找到了吉姆·布里杰,这个19岁的小伙子仍旧在毛皮贸易行业做打工仔。面对着这么一个充满希望的年轻人,格拉斯毅然决定去找约翰·菲茨吉拉德复仇。事实证明布里杰的确前程似锦,他最终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拓荒者之一。而当格拉斯找到菲茨吉拉德的时候,后者已经参了军,无论何时何地出于什么缘由,杀军人总是犯法的。无奈之下,格拉斯从菲兹吉拉德那里拿回了自己的来复枪,也算圆满地完成了复仇任务。


格拉斯最后还是回到了密苏里河上游,做回了一名“山民”。这位手持匕首能够干倒一头灰熊的传奇人物,在1833年一次与阿里卡拉印第安人的交战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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