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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的男朋友死在我的幻觉里

 有容乃大785 2016-03-07

之前朋友问我的时候,我告诉她我没有过男朋友,我骗了她。


我曾经有过一个的,我曾经很爱他。


我曾经有很多很多的动力去跑步、去游泳,一篇一篇地翻着化妆教程,吃很少的东西……我第一次遇见喜欢的人的时候,戴着牙套、剪了很丑的短发、脸上不时地冒着青春痘。我想那个人不喜欢我大概是因为我不好看吧,我也不喜欢那样的自己。但我试图把这一切归因于时辰的错。宽大的校服像卷饼一样,藏得住任何内馅儿。“大概即使夹了屎也看不出来”,我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忽略了即使看不到也一定闻得到的现实。但是18岁结束了很久,我的卷饼卖给了收废品的,我就重新知道了不能让自己继续这样面对我的男朋友。


和每一张我所喜欢过的脸一样,我的男朋友也不过有着平平淡淡的长相,我看着舒服而已。同样的,其实身高、体重,都不是要特别关注的范围,还好就好。我自己会准备浪漫的事情,不会矫矫情情,所以也不需多谢关心、不需花心思来哄。那么要在意什么?声音会占很大的百分比吗?重点或许是偏爱聪明并可靠的人。而聪明又不体现在,学些什么莫名其妙、旁门左道的冷知识,做些什么工作;可靠又不体现在随叫随到。“需要的时候,想到他的名字,就会觉得很踏实”,我对朋友这样说。不过,也可能,念几句“南无阿弥陀佛”要比男朋友的名字有意义得多。总之,看起来我全部的要求也不过是看心情罢了。原来我,随随便便却挑挑拣拣。


我写情书给他。我猜写字于我而言可说是种毒品,勾引着奇妙的瘾,无论他是否像我字斟句酌地写着般逐行逐段地读,我都不停的写。我并不善交谈,也不是很擅用表情,因此写字也就成为我最好的、或唯一的表达方式。我一直在想,对待喜欢的人,怎么才能停止想要告诉他“我这么喜欢你”的心情呢?我闭上眼睛,他就会出现。他在梦里对我温和地笑着,昏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他拉住我的手,我们甚至扛过世界末日;我从未像相信他那样相信过其他人,我很想要对他说我真的愿意。


后来我在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终于找到停止想他的空隙。自顾不暇,又怎么有力气贪些甜甜蜜蜜。


我家离学校,有半小时的距离,再要半小时洗漱穿衣吃饭才出门,早课之前便腾不出哪怕十分钟去应用我所翻过的任何一份化妆教程。没有什么比睡觉更加重要,每个白天我都坚定地想着,而每个夜里却忘掉这个念头,点灯熬油、乐此不疲。我的黑眼圈快要耷到肚脐了,可是我没心情照管它。我有很多入型入格的衣服,足够保住基本的形象,即使冬天的风风雨雨此起彼伏。可是天都不亮的那些早晨,房间里冷得不像话,我甚至没有精神从床上爬起来,又怎么会有选择衣服的打算呢。于是我拿了最方便的套头衫和牛仔裤,再钻进厚厚的外套,把自己裹成一个巨大的饭团,装作还没有离开被子。哎呀,真暖和。一切的不快都融化在这样的温度里。


只有在挤地铁的间隙,我才能忽然惦记起,我的男朋友。这样类似未进化完全的我,他或许也不介意吧?我想要给自己一个肯定答案,但是说真的,其实他不想看到吧。我清楚记得,一个又一个美得让我瞠目结舌的女人说着,不努力却想要被人喜欢,虽然也不是不可能;不主动出击却抱怨遇不到“合适的人”,虽然也不是不合理;但这样的人其实很过分嘛。“恩,的确是这样”。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根本也算得上显而易见的真相。而我层层叠叠的赘肉和未消净的痘痕说,它们懒得动。从此上下学的十五分钟脚程成为我全部的运动量,电脑成为我最钟爱的伙伴——学习、工作、玩乐,我们近乎不离不弃。

 

作为一个男朋友,他应该有,把我不够完美的部分也全盘接受的觉悟吧?我开始这样想。即使当成等量交换,我没有需要他面面俱到,他便也不能苛求我无所不能。于是我仅存的,重新开始打扮的动力,也日渐消磨。我的手开始干裂,我买了护手霜,但只是把它从货架转移到桌子上而已;我的头发开始毛躁,我买了护发素,也向来懒得涂。“他要学会接受,和理解”,我意识得到,我做不到的事,每天多一点,都推到了他的眼前。


我不再那样经常地梦到他。那些“喜欢、喜欢、喜欢”的心思,也不再肆无忌惮地在我脑袋里闹嚷。“即使有话想讲,可能,在最爱的时候,已经将识过的字,全部用完了。”我这样解释给不再写得出情书的自己,当我对着电脑、对着笔记本,苦苦奋战了十几二十分钟也憋不出半个字。倦怠不过是,必经的考核,怎么会是我的错呢。

 

然而在我日益增长的“无法完成”里,七八年前那个戴着牙套、剪了很丑的短发、脸上不时地冒着青春痘的“少女”好像走回了我的身体,迈着我直到现在也无法改变的怪异步伐。为什么从始至终,我走路的姿势都是一样的扭曲,像是永远也找不到任何调整的办法。为什么这一切,从始至终,都不过原地转。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啊。我再度不受控制地开始这样想。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再盯着墙壁,把头埋进被子,然后重新探出来;我的闹钟响了一次、两次、三次,我不厌其烦地按掉它们,却并不准备像从前一样顺从那些声音、收拾书包、做个三明治、出门上课。我和我的生活,悄无声息地,从地面的裂缝活生生杂乱到每一根汗毛的形状。我的脑袋里混混沌沌的,可能经过了千万个世纪的轮回,盘古还没有再一次开天辟地。或许是到了检验我的男朋友的“聪明和可靠”的时候了。我不高兴,我想要告诉他,他要有条不紊地解释给我听,让我不再继续放弃治疗。他得告诉我,我现在的状态并不好,但是他不能告诉我,他不喜欢现在的我。我知道自己的要求一点都不科学。


“我觉得,你需要的男朋友,要和你契合度还挺高的”,我的朋友对我说。哈,我总是有朋友,这样那样的在我耳边念叨着。他们为什么会做我的朋友呢,我不喜欢自己的时候,也怀疑他们。不过他们总是对的,用腿想一下我也看得出来。我觉得,我的男朋友,要有即使不说话也知道我在想什么的神奇技能,要有不见面也猜得到我在做什么的夸张默契,最好干脆就像寄居在一副看起来说得过去的男人躯壳里的另一个我。我可能,会爱上一个神棍,也说不定。


最终我还是没有勇气对他说,关于我的颓废和不满。我怎么能告诉他呢?那简直像坦诚一项罪过一样痛苦,或许需要用尽全部的力量。我哪里还有什么力量呢?若是有,早也用上,修修补补那些磨得漏了大洞的心情,便不必再谈什么“认错”。我祈祷在我不告诉他的日子里,他并未注意到我的变化。我重了十几斤,面色也枯黄了不少,我的论文欠了好几千字,我忽然间没有了做任何进步的打算,可我希望着,他少记挂我几次,少看我几眼,就不会发现这一切。


我不再那样经常地梦到他,原来是因为没有做好见他的准备。昏黄的灯光在我们之间闪了几下而后熄灭,我在末日拉着他的手跑出防空洞的时候醒来。故事忽然没有了结局。

 

后来我终于说服自己,那个我所爱的人,我的那位“应该”来接受我的一切的,样貌还好、身形还好、头脑还好的神奇男朋友,其实是寄居在我身体里的一个男人而已。他从未真的存在,也并不会出现在未来的某一天,只要我继续反反复复地回到“无法喜欢自己”的地方。即使我曾仔仔细细地写了千万字给他,无数次与他对话;即使我曾深深切切地爱着他,只差一句“我愿意”。我想我给过他太多时间、太多热情,以至于没空去真正地遇见他。而这应该,不能算作我的失策。只是一场误会没有什么可惜。

 

于是他在我的幻觉里喝下我倒的水,长梦不醒。

 

于是我可以安安静静地睡个好觉,一夜无梦。



简介:街上的兔子

一个浪漫又热血的年轻人,易高兴体质,机智有趣又可爱。情绪不规律,生活很规律——总之想到什么就去做就是了。坐标哏儿都/马德里,但这不重要,世界是用来到处走的,哪儿的风景不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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