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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书法的“高大上”

 tjboyue 2016-03-09


  一个国家固有之文化精华被称为国粹。誉满中外的中国书法、京剧、武术和针灸,在华夏民族传统文化中极具代表性,深受世人欢迎,被称为中华“四大国粹”。其中,中国书法历经三千多年的光辉历史,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内涵极其丰富,堪称“高大上”。一

  所谓的“高”,指的是中国书法哲学地位高。“形而下者谓之技,形而上者谓之道”,书法与《易经》融为一体,讲究刚柔相济、虚实相生和儒道互补,具备独特的审美价值。

  首先,《易经》被称为百经之首、百经之始,其核心内涵为阴阳关系,如自然界之天地、日月、昼夜、寒暑等,它们既对立统一、互为矛盾,又相克相生。《易经》阴阳之理在书法上不但表现为线条上刚柔相济,如长短、曲直、轻重、疾涩、方圆等,而且在书法结构空间中也体现为虚实相生,如大小、繁简、宽窄、疏密等。同时,书法线条和空间的对比关系以及书法风格中的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仅取其一,而是兼而备之,有所侧重,此消彼长。比如以王羲之为代表的晋人书法,其价值取向为崇尚高迈俊逸之“尚雅”风格,具备洒脱清远之精神气度,其艺术风格以阴柔为基调,含蓄蕴藉,寓俊宕之骨,含清逸之气,柔中带刚。反之,清代由于汉民族在心理上有着抑郁愤懑之情结,特别是金石之学昌盛,使书家萌生强劲之动力以释抑郁之怀,如以傅山、康有为等书家为代表之作品,既有雄强浑穆之气象,又具意态潇洒之奇逸,刚中带柔。

  其次,中国书法的审美发展受到儒家与道家思想的共同影响。儒家哲学在中国占统治地位达两千多年,是中国古代社会文化的主流,其书法审美倾向为中庸,倡导刚健有为与中和之美。其追求的是“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不纯不粹之不足以为美”(《荀子·劝学》)之境界。同时,《论语》用“任重而道远”来勉励“弘毅”的“士”,要求书家入世、进取、乐观。将德行置之首位,将提高伦理、道德观念与修炼高尚精神境界结合起来,因此,其创作的内容有着较大的伦理属性和社会意义,而且其创作的形式也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传统的法则并加以完善。对待书法艺术,其肯定自然之美,强调美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强调美、善二者的统一。儒家的努力是一种从无到有、由简而繁的过程,对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而道家学说主张“致虚极,守静笃”,以清静无为从喧嚣的尘世中得到解脱,成为儒家思想的补充,其书法审美倾向为“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老子·四十一》)、“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天道》)。对待书法艺术之无为,强调超功利的“删繁就简”“去蔽澄明”和“返璞归真”,真正的美是顺应自然,不受外界束缚而进入自由的一种精神境界。同时,道家讲艺术上的浪漫主义,将审美与实用分开,客观上要求书家出世、退避、消极。因此,以道家或道教世界观为主导的书法家,不仅在创作内容上喜欢突破伦理规范和政治约束,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也常常无视既有法则和传统习惯。艺术上的不刻意追求与放弃功利之争,更加注重满足自己内心的快感,笔者认为,道家的书法审美追求比儒家更来得自然、更接近纯美,因此对后世书法家产生的影响也较大。

  中国儒家、道家哲学对书法艺术影响深远,其美学趣味也往往比较复杂,呈现多样性,讲究儒道互补。二

  所谓“大”,指的是书法学问之大。

  其一,中国书法与中国文化相表里,并融为一体。中国文化讲究以人为本、天人合一、贵和尚中。它强调整体和谐与多样性统一,主张以广阔的胸襟、海纳百川的气概,兼容并包,使社会达到“太和”的理想境界。而书法艺术的理想境界也是和谐,但这种和谐不是简单的线条均衡分割、状如算子的等量排列,而是通过参差错落、救差补缺、调轻配重、浓淡相间等艺术手段的运用,笔画间的映带之势、顾盼之姿,在注重个体存在的同时兼顾补充其他的功用,达到形式和内容的总体平衡,即“中”“和”意义上的平衡。如《兰亭序》的章法整体雅致匀衡,也是通过对每一纵行的左偏右移不断调整、造险救险而实现的。黄庭坚《黄州寒食诗卷跋》的章法也是这方面的成功范例。可见,一点一画互相牵制,互为生发,彼此衬托;一字一行小大参错,牝牡相衔,彼此渲染,中国文化“和为贵”的价值观,通过书法艺术的中和之美得到了完整体现。

  其二,书法兼有学术性、技术性和艺术性,书法离不开文字学和文学等。讨论书法离开了汉字简直无从言起,二者均以史为经,从甲骨文、金文、简牍、帛书、碑刻墓志、造像、题铭、砖瓦、刻帖、墨迹到篆刻,上自商周甲骨文、下迄清末民初书家的经典作品都反映出汉字与书法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书家不但需要了解文字源流、汉字演进与书体沿革,而且还需要深入执笔、用笔、结构等学书理论研究和笔法、结构、章法、墨法等书法艺术美学的探求。同时,书家永无止境地对艺术真善美的追求,对艺术创作中“对比”与“和谐”若干审美因素、关系的研究等,其内涵丰富、博大而厚重,正如苏轼所说:“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三

  所谓“上”,指的是书法技巧取法乎上、作书德行至上、作文学识至上、情感真挚至上等。

  书法之所以成为一门老少咸宜的艺术,就在于其“书中有法”。“法”从何来?《易经》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优秀书法作品从称其为“上”历代经典名碑名帖等法书中来。这些名帖历经数百上千年的印证,被奉为经典,值得学书者“置之几案,悬之座右,朝夕谛观,思其用笔之理”也。

  书法贵在能出真性情,讴歌真善美,这也是书法生命的最高境界。艺术讲究真,不能作无病之呻吟,要感染他人必先感染自己。书如其人,书品即人品,“心正则笔正”。通过书法作品可以窥视书家心灵表现和内心世界,可以看到书家的思想高低、品德优劣、学识深浅、风格雅俗、名利浓淡等。艺术水平高低不是依靠金钱和炒作来体现的,它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书法艺术要求书家具备丰厚的学识修养,即“字外功夫”。文是书法之魂。文是内容,书是形式;文是生命,书是躯壳。书法的核心在于对中国文化的把握之中。书家只有具备了“学”,才能使“工”得到充实、提高,才能使书法文气、雅气、清气、静气、才气飞扬,才能不使俗气、匠气、火气、浊气、霸气厚重,形和意的气韵蕴含于用笔、节奏、墨法、笔势、结构、章法,可意会而不可言传。

  书法艺术具备高度的技巧性,书法家不仅要天赋高,更需要勤奋,肯于钻研,勇于吃苦。历史上刻苦用功的书法家比比皆是:张芝池水尽墨、王羲之力透纸背、智永退笔成冢。他们钟情于书法,强烈的进取心令无数后来者为之称道和倾慕。书家对书法艺术的追求,李可染讲得非常好:“用最大的功力打进去”,“用最大的勇气打出来”。书家应该具备迎难而上精神,高瞻远瞩,具备广阔视野,书艺才有可能登峰造极。

  总之,书法艺术对中国哲学诠释深刻而周详,对中华文化的体现博雅而细腻,对书家修为志存高远,寄予厚望。透过中国书法的“高大上”,不难悟出其中所蕴含的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


来源:《中国书画报》书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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