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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棚户区改造要开始了 这些补偿政策你知道吗?

 e探索发现 2016-03-10

《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8日起开始施行,我市将集中利用3年时间重点消除现有D级危房及相邻的老旧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住户,将在得到多种补偿。

哪些房屋属于D级危房

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为A、B、C、D四级,其中D级最为危重。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未来,石家庄市各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房屋破损程度和改建难易程度进行调查,根据棚户区居民改造意愿,确定改造次序。对D级危房集中且居民支持率达到90%的项目优先列入房屋征收计划。

多种补偿鼓励棚改居民货币化安置

今后,棚户区改造将鼓励货币化安置,中心城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范围内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以直接货币补偿方式为主,引导棚改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用房。《办法》规定,棚改居民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征收部门向棚改居民直接支付货币补偿款。

《办法》指出,选择货币安置的棚改居民,将在得到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基础上,获得25%的货币安置补助。同时,还将获得公摊补助、签约奖励、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费、装饰装修费等。选择货币安置的其他补偿标准为:签约奖按照每证(户)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上限为3万元;搬迁奖励标准上限为500元/平方米,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超过期限的不予奖励;临时安置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5元,补偿12个月;搬迁费为20元/平方米;装饰装修费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确定补偿款。这些补偿累加起来,选择选择货币安置的棚改居民每证(户)可以得到150%的补偿款。

此外,按照《办法》规定,棚改居民货币化安置还将依照国家规定享受棚户区改造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棚改居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商品房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对棚改居民按照国家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重新购买房屋的,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征收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棚改居民最低按45㎡计算享受补偿

《办法》规定,棚改居民家庭它处无住房且总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给予补偿。这意味着,无论改造前房屋面积多大,至少将按照45平方米计算给予补偿。

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棚改居民最低保障面积是30平方米。石市考虑到棚改居民中家庭只有一套住房且面积小于45平方米的,基本属于住房困难同时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体。为了能够让这部分人选择货币补偿后既买得起房又能改善原有的居住条件,石市适当提高了保障标准。

以一套3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该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45平方米,按45平方米,被征收房屋9200元/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9000元/平方米进行测算。不包括临时安置费、搬迁费、装饰装修费等,该棚改居民可拿到634192元(含补助、奖励),可购同区域70平方米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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