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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论语·雍也篇(9)不给奸臣做官的千古典范

 歌柏安妮 2016-03-10
原文
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注释
(1)闵子骞,孔子早年弟子,名损。

(2)费,季氏的封地,在今天的山东费城西北。

(3)宰,《周礼·目录》:“宰者,官也。”这里是费的地方官。

(4)善,《说文》:“善,吉也。”好好地。

(5)辞,《说文》:“辞,讼也。”推辞。

(6)复,《说文》:“复,往来也。”又、再,即重来召我。

(8)必,一定。

(9)汶上,即汶水的北面。汶水在齐南鲁北的边境。凡是河流的北岸为阳,南岸为阴,所以“水上”意思就是水的北面。

【译文】

季氏派人请闵子骞去做费邑的地方官。闵子骞说:“请你好好替我推辞吧!如果再来召我,那我一定跑到汶水的北边去了。”

【解读】

后人一直认为孔子是不希望他的弟子们给季氏做官的,因为季氏是权臣。但是,上一章在季康子问孔子,有关子路、子贡和冉求为政的事情时,孔子的态度并没有表现得很坚决。我们已经分析虽有拒绝之辞,但是还算委婉。那么,为什么在这一章把闵子骞用打算逃往齐国的借口,来拒绝做费地的地方官呢?闵子骞,名损,字子骞,是鲁国人,是现在的山东费县闵家寨人。闵子骞比孔子小15岁,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人之一。也是有名的孝子,二十四孝之一。


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这里的季氏指的是季桓子还是季康子,已经无法考证。《孔子家语》中对这段历史进行了记载,但是后世学者认为未必可信。孔子为鲁司寇时,闵子骞曾为费宰,孔子辞去,闵子骞亦辞去。后以三家不听鲁君之命,而费邑之宰亦叛季氏,是以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然闵子不愿遂季氏之私,故辞之,且坚告使者,如再来召,则吾必不在家,而在汶河之上矣。对于本章所讲述的内容,从字面的理解上是没有难度的。但是结合上一章,我们还是找到了不同之处。在上一章,季康子是向孔子谈弟子“为政”的情况,也就说“为政”是针对鲁国的。尽管季康子专权,孔子的弟子还是可以报效国家,即使有权臣当道。但在本章则不同,是季氏安排闵子骞去做费地的地方官。既然是季氏来安排,当然与季氏私家之事有关,所以后人认为费这个地方是季氏私人的封地。本章是说季氏安排闵子骞去管理季氏封地,就是让闵子骞做季氏的家宰一样。与颜回一样齐名称贤的闵子骞怎么会答应呢?


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从本章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家语》记载闵子骞曾为费宰是不可信的。因为季氏安排闵子骞做费宰,闵子骞拒绝,说明闵子骞还没有去费任职。闵子骞告诉来安排的人,说请好好为我推辞掉。首先闵子骞拒绝了,紧接着他也知道季氏还会安排人来找他。再进一步传话给季氏,如果再来招我,我就到齐国去了。可见闵子骞是坚决不答应的。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是安排闵子骞去做非季氏私邑的官职,或许就是另一种情形。闵子骞的拒绝,并不是不愿意为鲁国做事,而是坚决不为权臣季氏家做事而已。孔子的观点在冉求身上也可以找到。冉求曾做过季氏的家宰。在冉求帮助鲁国打败齐国时,“冉有用矛於齐师,故能入其军,孔子曰:义也。”在冉求说服季康子迎回了在外流亡14年的孔子后,因其帮助季氏进行田赋改革,聚敛财富,受到孔子的严厉批评,“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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