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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理性批判》先验逻辑 第二编第二卷附:第一版第一谬误

 山水蒙水天需 2016-03-10

既然“我思”这个命题(作为悬拟的来看)包含有任何一般知性判断的形式,并作为承载者伴随着一切范畴,那么很明显,从它得出的推论就只能包含知性的某种先验的运用,这种运用排除了一切经验的混杂,对于它的进展,按照我们前面所指出的,我们不可能预先已经构成什么有利的概念。所以我们想以一种批判的眼光通过纯粹灵魂学说的一切云谓关系来追踪这一命题(①此段与第二版“谬误推理”中的“正位论”表以下第五自然段(B406)重叠,惟第二版在此段后加了“但为了简短起见,我们想把对这些云谓关系的检查放在一个不被打断的关联中来进行”一语,以引出第二版修正文、——译者)

第一谬误推理:对于实体性

 

这样一种,东西,它的表象是我们的判断的绝对主词,因此不能被用作某个他物的规定,它就是实体。

 

我,作为一个思维着的存在者,就是我的一切可能的判断的绝对主词,而这个关于我本身的表象不能被用作任何一个他物的谓词。

 

所以,我作为思维着的存在者(灵魂),就是实体。

对纯粹心理学的第一个谬误推理的批判

 

我们在先验逻辑的分析论部分指出过:纯粹范畴(其中也包括实件范畴)就自在的本身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客观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没有配备一个直观,它们作为综合统一机能可以被应用于这直观的杂多之上。没有这种直观杂多,它们就只是一个判断的没有内容的诸机能。对任何一般的物我们都可以说它是实体,只要我们把它与物的单纯谓词和规定区别开来。现在,在我们的一切思维中,我就是那些仅仅作为诸规定的思想所依存的主体,而这个我是不能被用作一个他物的规定的。所以每个人就必然不得不把自己本身看作实体,却把思维只是看作他的存有的诸偶性,和看作对他的状态的诸规定。

 

但现在,我应该拿这样一个实体概念来作什么用呢?我决不可能从中推出:我,作为一个思维着的存在者,是独立地自己持续着的,当然就是既不产生也不消逝的;但只有在这方面,我的思维主体的实体性这个概念才能够对我有用处,否则我本来是完全可以没有这个概念的。

 

我们远远不能把这些属性单从一个实体的纯粹范畴中推出来,勿宁说,我们不得不把—一个从经验中给出的对象的持存性作为基础,如果我们想把有关一个实体的这个可作经验性运用的概念应用到对象上去的话。但现在,我们在上述命题中并没有把任何经验作为基础,而只是从一切思维与它们所依存的、作为共同主词的那个我的关系的概念中进行了推论。我们即使有意于这样做,我们也决不可能通过任何可靠的观察来说明这样一种持存性。因为这个我虽然在一切思想中,但却没有任何将之与其他直观对象区别开来的直观与这个表象相联结:所以我们虽然可以知觉到这个表象总是一再地伴随着一切思维而出现,但却不能知觉到一个固定不变的直观,在其中各种思想(以变化的方式)交替着。

 

由此可见:先验心理学的第一个三段论推理只是以一个假想的新见解蒙骗我们,因为它把思维的那个持久不变的逻辑主词冒充为对依存性的实在主体(①此处“主体”与“主词”在德文中均为Suhjekt,本书依不同场合采取不同译法。——译者)的知识,而我们对这个主体没有、也不可能有丝毫知识,因为这种意识是惟一使一切表象成为思想的东西,因而在其中,即在先验主体中,必然会遇到我们的一切知觉(②此处据埃德曼,另据维勒此句应作:“因而在其中必然会遇到我们一切有关作为先验主体的我的知觉。”——德文编者),而除了我的这种逻辑含义以外,我们对于这个自在的主体本身,对于这个作为基底而为我、以及为一切思想提供根据的东西,并没有任何所知。然而我们仍然可以承认“灵魂是实体”这一命题,只要我们满足于:这个概念丝毫也不会带领我们走得更远,或者说不能把玄想的灵魂学说中的那些通常的推断中的任何一个告诉我们(①原文为:“我们这个概念丝毫也不尝引向更远,或者说不能教导任何一科……”,兹据哈滕斯泰囚校正。——德文编者),例如说告诉我们在人的一切变化那里、甚至在死亡时灵魂的永久延续,因而这个概念只会在理念中、而不会在实在性中表示一个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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