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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遗忘的民族英雄和他的王牌部队

 亳州市环保局孟 2016-03-14

《中国历史上的精锐部队系列》 之 武悼天王的战锤

冉闵,中国历史上一个几乎被忽略和遗忘的民族英雄。近代网络初兴,冉魏政权和冉闵的事迹越发得到广泛传颂,但是,质疑声也不在少数。

所谓“冉闵出于石羯养子”、“冉闵不过一屠夫”、“冉魏政权仅两年,无足轻重”、“冉闵不过是投机者”等等论调屡见不鲜。

那么冉闵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政权是如何建立又是如何灭亡的?他依靠怎样的一支精锐部队抗击了胡人?

要解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冉闵所处的时代。

冉闵所处的时代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五胡乱华”的时期。

曾被遗忘的民族英雄和他的王牌部队

趁着“八王之乱”崛起的胡人,乘势南下进入中原腹地,这些胡人虽然部分接受了汉化,但是他们多保留着原始部落的习气,凶残野蛮,比如段氏鲜卑攻入邺郡后,不但肆意烧杀,而且掠夺了成千上万的汉族女子,结果在他们回北方的途中,统帅王浚不许鲜卑人私藏汉女,于是胡人纷纷将这些被俘女子扔进易水,足足八千,河水为之断流。

匈奴人刘渊建立的前赵攻破西晋首都洛阳,大肆屠杀百姓,挖掘坟墓,晋军近二十万人被围歼,匈奴和羯人军队竟然一个不留全部杀死,然后纵火焚尸。作为当时的大城市长安,在被胡人攻击后,全城残破不堪,人口不足百户,只剩四辆马车。《晋阳秋》称:“刘曜入京都,六宫幽侮。”刘曜乃前赵君主,六宫就是西晋皇帝的后宫嫔妃,这句话是说,西晋灭亡后,后宫女性全部被匈奴兵将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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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前赵建立的后赵,是羯人政权,羯族原本是匈奴的奴隶,这些人多有深眼窝、高鼻梁的白种人特征,他们残暴嗜杀,凶恶成性。

前赵开国君主石勒,一度被称为一个有所为的君主,他信奉佛教,大批的招揽汉人,这在胡人中算是相当少见的。可即便如石勒也绝非善男信女。前文所述,屠杀二十万晋军(包括家眷)的人正是石勒本人,在史书《晋阳秋》中,他被称为“胡蝗”,注意,不是“皇”而是“蝗”,因为他在灾年抢夺汉族百姓的粮食,导致人吃人,所以百姓给他取了这个一语双关的外号。

如果说石勒还算是一个比较有理智的人,那么他的继任者们则是十足的暴君和魔鬼。继承他王位的石虎,是一个野蛮成性的人,此人年轻时就嗜杀,在军中不但汉族将领怕他,连羯族将领也都躲着他,此人每攻一地,必定屠城。有汉族高官程遐劝石勒杀了石虎以绝后患,石虎听说后,竟然派人将程遐的全家杀死,甚至当着程遐的面命手下轮奸他的妻女。

石虎即位后穷奢极欲,为所欲为。他曾检阅十八万大军,看着羯赵强大的军队,他说:“我有如此雄兵,纵然天塌地陷又有何惧?我们石家人以后可以尽情享受了。”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的做的。这位羯族酋长喜欢打猎,于是将北方数百里圈为他的猎场,规定汉人有敢触犯野兽的,斩首。

石虎又命各地拣选汉族女子三万,分配给羯族各级官员,少女不够,就强夺少妇,先后强抢汉族已婚妇女九千。汉族百姓的妻子稍有美色的,皆被羯人抢走,无数汉人因此自杀。石虎之子石宣等人也趁机强抢汉族女子,人数也达到一万。石虎的这次暴行,汉族女子的丈夫被杀及自杀的人就达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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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虎是暴君,他的整个家族也都是恶棍。

他的儿子为了争夺帝位,相互残杀,其中一个儿子石宣杀了自己的骨肉石韬,将他砍掉手足、双眼刺烂、破肚惨死。石虎知道后十分震怒,命人将石宣捉住,下令用铁环穿透石宣两额,将他的饭菜倒入大木槽,使石宣进食时像猪狗般。又用酷刑折磨死石宣。这还未能平熄石虎的怒火,他又把石宣的老婆孩子全部杀死,把石宣的卫士、宦官数百人车裂,将尸体投进漳河。

石宣有个儿子,年纪还小,石虎很宠爱他。石虎看着孙子哀求的拽住自己的衣服,便把孙子抱起来,说“孩子无罪。”但是石韬的手下执意要处死这个孩子,结果,石虎竟然一把将自己的亲孙子摔死了。

石家还有一个极品大恶棍石邃。石邃是石虎太子,此人荒淫无度,他时常跑到汉族百姓和官员家中,肆意强奸其妻女,汉人不敢反抗。他的宫中有一位貌美的宫女,他竟然将此女的头砍下来,然后作为景观展示。更有甚者,他看到有貌美尼姑,便先将其强奸,然后杀死,最后把这个尼姑的肉剁碎混在牛羊肉中吃,他不但自己吃,还让手下人品尝,问他们味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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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论调认为当时胡人与汉人已经大幅度融合,因此汉文化同化了胡人。

不错,五胡乱华,南北朝各个朝代皆用中国制度,中国名号,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个民族融合的时期。然而,我们不应该忽略,民族融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汉族尤其是汉族百姓受到的伤害无疑是最重的。

直到北魏孝昌年间(公元525年),中国还是“恒代而北,尽为丘墟;崤潼已西,烟火断绝。齐方全赵,死于乱麻,于是民生耗减,且将大半。”

有人混淆事实,认为古代中国人没有现代的民族概念。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没有明确具体的概念并不代表没有这种意识。

当时汉族与胡人的矛盾十分尖锐,胡人接受了汉文化,但并未接纳汉族。(当然最初汉族也没有接纳胡人)

尤其在五胡乱华的初期,这种情况十分明显。

我们以羯族为例,石虎死后,后赵政权陷入夺嫡之乱,当时在邺郡把持大权的是汉人张豺,结果羯族石遵赶回邺郡夺权,在邺城中的羯族人立刻叛乱,说“老皇帝的儿子来奔丧,我们要去迎接,我们不为张豺守城。”羯族精锐的龙腾卫士也破关而走。张豺无奈,只得将石遵接入城中,后被处死。

冉闵攻杀羯赵,曾将胡人精锐一千配输给自己的儿子,结果这批胡人随后叛乱,将冉闵之子并冉魏汉族官吏全部用残忍的手段杀害。

冉闵下达所谓的“杀胡令”以后,汉人疯狂的追杀胡人,至于很多高鼻梁深眼窝的汉人也被错杀。后来冉魏建国,胡汉之间相互杀戮,以至于邺郡周围到处是死尸。试想,若没有极其深重的民族矛盾,怎会有这样惨烈的民族仇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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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例可证实汉族与羯族当时已经不共戴天。

鲜卑与羯族联军攻破邺城之前,冉魏汉族官员自尽殉国者极多,这种情况在此前的中国历史上是没有的。

近代史学家范文澜说:“秦汉魏晋从来没有亡国后自杀的大臣,因亡国而自杀,是从冉闵的魏国开始的,这也说明汉族与非汉族间斗争的极端尖锐。”

羯赵统治下的中国北方,赤地千里,哀鸿遍野。石虎强征汉族百姓军粮,百姓卖儿卖女也凑不够,结果多被治罪,道路两旁的树上挂满了汉人的死尸,连绵不绝。

世人称:“千里无烟爨之气,华夏无冠带之人,自天地开辟,书籍所载,大乱之极,未有若兹者。”

翻译过来就是“北方千里无炊烟,华夏之地无国人,自从开天辟地,有文字记载以来,从未有过如此场景,这次动乱登峰造极,前所未有。”

根据新发掘的史料记载:当时不愿屈服的汉人为了自保,每隔几百里都会修筑一个堡垒,以此来对抗凶残的胡人,但是,这种堡垒各自为战,一旦粮食吃完,就也无所用了。可即便是这种堡垒,在整个中国北方仅仅只有四十多个,最大的堡垒不过四五千家,小的才只有不到五百家。

用小学算数也能算清楚,整个中国北方汉人的处境已经岌岌可危。

曾被遗忘的民族英雄和他的王牌部队

有史学家认为若是没有英雄横空出世,那么华夏文明就有可能如同印度文明、埃及文明和巴比伦文明一样归于灭亡,这绝非危言耸听。

天幸的是上天降下了一位英雄,他率领北方汉人反抗羯赵的残暴统治,掀起了一场悲壮惨烈的战斗。

这个人就是冉闵。

那么冉闵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民族英雄还是屠夫?他的所作所为是出于何种目的?他是如何崛起又是因何灭亡?他麾下的那支精锐部队的真实面目是什么样子?

我们下回继续。(未完待续)

曾被遗忘的民族英雄和他的王牌部队

附:

《对于网上流传的关于羯族、鲜卑抓汉族女子充当“两脚羊”的辨析》

在网上流传甚广的一篇关于“五胡乱华”的文章称:

“慕容鲜卑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慕容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易水为之断流。”

又称:“冉闵解放邺都后一次解救被掳掠的汉族女子就达二十万。这些汉族女子是被羯族人当作‘双脚羊’来饲养的家畜,随时随地被奸淫,也可能随时随地被宰杀烹食。有五万多少女这时虽被解放,但也无家可归,被冉闵收留。后来冉闵被慕容鲜卑击败,邺城被占。这五万名少女又全部落入食人恶魔慕容鲜卑的手中。慕容鲜卑奸淫污辱,又把这五万名刚刚脱离羯族魔爪的可怜少女充作军粮。一个冬天就吃了个干净。邺城城外这五万名少女的碎骨残骸堆成了小山。”

还说:“至于羯族就简直可以称之为‘食人恶魔’了。史书记载羯族军队行军作战从不携带粮草,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之为‘双脚羊’,意思是用两只脚走路像绵羊一样驱赶的性奴隶和牲畜,夜间供士兵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

对于这种言论,我的态度是,应该实事求是。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用谎言对付谎言,永远不会有胜利者。

我们应该尊重历史,如果连自己的过去都不敢直面,就谈不上强大。

上面所举三段内容,我不想过多评论,我只列举史实,大家可以自行品评。

第一段上来就错了,劫掠中原的是段氏鲜卑,不是慕容鲜卑。其实这段史实我在前文已经论述,就是将八千女子投入易水的那次。这次劫掠确实是残暴的,但是并没有“两脚羊”这种事情。

第二段也是子虚乌有,历史上根本没有这回事,如果硬要说有,那也是冉魏将士在被羯族和鲜卑围攻的时候,因为粮食断绝,吃了不少后赵宫中的人。其实吃人这种事情,在古代无论胡汉都是司空见惯的,鲁迅先生说中国历史就是俩字“吃人”,这俩字绝不是仅仅针对胡人。

第三段还是胡编乱造的内容,没有这回事。

文中出现三次的“两脚羊”似乎成了作者的口头禅,那么所谓的“两脚羊”到底是什么呢?

两脚羊最早出现于历史记载是宋代,就是靖康之耻不久,金人南下的时候。

当时宋人庄绰在《鸡肋编》里写道:“金狄乱华,六七年间,......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历史上没有记载过五胡乱华时期有过类似事情,作者所谓羯族、鲜卑抓捕汉族女子充当“两脚羊”是没有历史根据的。

我估计肯定会有人反驳说:即便没有历史记载,但按照胡人的凶残,这种事情也绝对有可能发生。

对不起,这不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完全就没有必要在这研究讲述我们的历史了,直接自己的要求编造历史就可以了。

还会有人说,历史本来就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不错,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请注意,人家这个小姑娘只是“任人打扮”,但本质上她还是小姑娘,也就是说你可以从不同角度和立场来解读历史。但是,若是有人凭自己的想象“发明历史”就有问题了,那就好比把小姑娘变成了老男人,这不叫历史,这叫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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