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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猷临《散氏盘》

 百了无恨 2016-03-15


李猷临《散氏盘》


  李猷(1913-1997)因长期居住在我国台湾岛,因而不为大陆书坛熟知。李氏尤擅金文,温雅宕逸,颇负时誉,乃台湾书法学会的发起人之一。李之伯父乃吴昌硕的入室弟子,擅长书画和篆刻,李猷书风自然受吴氏沾溉。此件临《散氏盘》作品,能在诸家之外别具一格。如果说吴昌硕的临作属于“写意”,王福庵的临作属于“工稳”,李猷的临作则是“第三条路”——暂且命名为“写实”。李猷相较吴大澂的“实临”一路,多了一份灵动,少了一份生硬。

  当然,以写意、工稳和写实等来命名书法创作状态并不妥当,因为艺术感觉极其微妙,时时在变。再者,书法乃至很多中国传统艺术门类具有“诗性”特征,注重的是一种整体性感觉,最怕的是以偏概全、断章取义。因为时空环境的改变,不断有新的名词被解释出来,或者一个原有名词出现新的意义,理解时一定要注重原有的历史场景。古人不说“创新”,只说“变乱古法”;不说“创作”,只说“书写”,等等。就后一组名词而言,“创作”不免有刻意做作的成分,“书写”侧重闲适从容的状态,更能显现书法的自然之美。但是,名词有时也具备一定的好处,可以将某种特定的范畴明确化。归根结底,旨在方便理解,不要过度诠释,以免适得其反。

  临摹像《散氏盘》这样的经典碑帖时,很多时候不免有“崔颢题诗在上头”的感喟,觉得探索方向几乎为前人所踏遍,有时确实如此,就连吴昌硕这样的大师都曾感慨:“近时作篆莫郘亭用刚笔,吴让老用柔笔,杨濠叟用渴笔,欲求三家外别树一帜难矣。”但是将很多相近风格的书家对比,如莫友芝和赵之谦,李瑞清和曾熙,艺术个性有时就是极细微的差别。只要做到坚守和保持距离,就会有自身的个性。开篇已有提及,李猷属于“第三条路”,其中主要原因可能是长期偏居台岛一隅,或者与书界的关系若即若离,入职交通银行,终生不改其职,直到退休,才受聘于淡江大学中文系,享受十年的教学之乐。如是,反而成就了自己。

  决定书风个性的因素有先天和后天两种。大多数人重视后天因素,通过个人的取法、积累和转化等办法,有意识地塑造自己的个性。要知道,个性的最终形成具有不确定性,因为影响和决定个性因素的,有些是必然,有些则是偶然。也就是说,书家的个性并非完全都是个人所能掌控。就像个人一生有些因素是可以改变的,有些则完全不可能,比如血型、长相和出身,都身不由己。如果只依赖后天的因素,有时未必能如愿。书家要重视先天因素,保持自己的本性。赵之谦说:“三岁稚子,能见天质;积学大儒,必具神秀。”如果将自己的天性加以扬弃,在此基础上形成个性,必定独一无二。但是,不独书家,很多人一生都可能不了解自己。有鉴于此,每个书家需要知道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才是最真实的喜好,要避免人云亦云。人的本性中,恰恰具有决定和塑造自身书风个性的力量。书家需要真正了解自己的脾性,而不是为了个性而个性,以至最终沦为花样而非个性。

  众所周知,这类成为“作品形式”的临作较之书家平常生活中的日课有所区别,需高度专注。李猷的临作无疑属于出类拔萃者,始终如一,无一懈笔,呈现出自身的韵味,令人印象深刻。当书家的功力不够时,会不自觉地将一些不良习惯带到临作中,出现各种不足,当书家的功力趋于成熟时,对于所临碑帖的演绎会得心应手。只有那些功力和才情兼备的书家,才会将自身的个性融入到临作中,或者说,自身的个性以临摹对象为载体而呈现出来。临作对于原作的“解构”,主要表现在章法上,增添了格子。格子有均等分割的作用,大多是正方格,吴昌硕晚年75岁临的《石鼓文》,格子则为纵长形。原有的章法被改造为“均衡型”,这也是整体上趋于工稳化的一种倾向,但李猷功夫过人,在均匀等大的格子中,字形尽量保持原有体式,有所取舍。

  《散氏盘》结体多取“横式”,用笔豪放质朴,浇铸感强烈,表现出浓重的金石味,结字寄奇隽于纯正,壮美多姿。《毛公鼎》则是“纵式”,笔画敦厚圆润,结体端庄。实际上,两者皆非整齐划一,横中有纵,纵中有横,总是会有一些穿插。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散氏盘》中有许多圆形的结字,随形就势,一任自然。此外,相同的字表现出不同的趣味,如全篇有18个“封”字,9个“以”字,个个神采飞扬,变化万端。若想保留《散氏盘》固有的韵味和精华,必须充分考虑到“篆尚婉而通”之要则,“婉”和“通”是两个关键点,每个字要做到“婉”,全篇则要做到“通”。

  临作个人风格的关键取决于用笔。前文曾提及吴昌硕的感叹,主要也是用笔,李猷做到了两点:一是忠实,二是中实。忠实是临摹的态度,之所以言其“写实”而非工稳,正是基于这一点。综合衡量,他的用笔实际上主要取自《毛公鼎》,巧妙将《毛公鼎》《散氏盘》这两种经典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具体而言,差异主要在笔画粗细上,王福庵多见铁线篆,属细线型,李猷较之吴昌硕篆书的饱满鼓荡,仍有一些差别,介于两者之间。“中实”的评价重点在书写速度,中锋行笔,圆润而凝练,不以空灵多变为主要目标,笔画醇厚古朴,富有韧性。字形虽然置于格子中,然奇姿百出,呼之欲出,妙趣横生。与吴昌硕、王福庵所临《散氏盘》稍加对比会发现,吴的书写速度最快,融入画法,老辣纷披,苍茫浑朴,可以概括为“疾涩”二字,正好契合《散氏盘》作为“草篆”的特征,天趣飞动,耐人寻味。李猷的书写速度相对较慢,保持绝对的中锋,极少枯干之笔,笔画起伏较小,有率意的部分,但又不像王福庵那样以绝对的静穆来传达风格。因此说,李猷找到了自身个性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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