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真的要来了,很多企业现在还不知道做些什么,还在拼命的打听消息,小陈税务就增值税原理和前期在北京市营改增工作小组中接触的500多家已经营改增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经验和教训,特意推出营改增应对系列,欢迎大家指点,谢谢各位老师。 非常抱歉昨天发的文章出现严重失误:将“180天仅指的是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开票日到认证日的期限,也就是说:营改增前取得专用发票,只要不超过180天,将来营改增后就能抵扣;”,后半句表达错误的意思,应该是“180天仅指的是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开票日到认证日的期限,千万别出现“营改增前取得专用发票,只要不超过180天,将来营改增后就能抵扣”这种理解错误的操作” 对于即将营改增的企业: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按照抵扣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就会出现营改增前购买的设备、货物材料、不动产、劳务和应税服务,出现提前涉税安排的问题。 对于现在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由于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对于他们来说,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扩大,就存在营改增前购买不动产、劳务和服务,取得是营业税发票,肯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后购买不动产、劳务和服务,取得是增值税发票,虽然部分政策不明确,但是能抵扣进项税额范围和可能性都非常大,如购买房产、购买建筑业劳务和支付房租等,也就同样出现提前涉税安排的问题。 综合考虑:抵扣凭证要求、进项税额抵扣原则、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合同等文件“配合”,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考虑: 1.营改增前取得营业税票,由于抵扣凭证的要求,肯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营改增前取得营业税票,营改增后来个小聪明,退票重开增值税专票,按照以前营改增的政策,是不允许的,要是允许的话,这边退票重开进而退税,那么重开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收还不知道损失多少,同时由于营改增前后征管机关不一致,也不具有实操可能性,; 3.属于营业税纳税人期间或持续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增值税专票,肯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4.180天仅指的是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开票日到认证日的期限,千万别出现“营改增前取得专用发票,只要不超过180天,将来营改增后就能抵扣”这种理解错误的操作; 5.“掩耳盗铃”的做法不可取:营改增前购买,营改增后再开票; 6.别得寸进尺:如果5月1日营改增,5月1日前的房租,还是老老实实取得营业税,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票,也不能抵扣; 7.涉税安排一定要关注:不能仅仅考虑在营改增后开票,而要同时考虑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的规定及合同文件的同步。 1.是否重新考虑:建筑企业是否提前开票, 2.是否重新考虑:是否接受建筑企业开票 3.是否重新考虑:采购计划、合同管理、涉及部门,,,,, 4.营改增的博弈:与客户沟通函、供应商沟通函,,,,, 5.支付房租事项等等 要做的事情很多哦!本来能抵扣没有抵扣就是“钱”啊! 长按二维码订阅“xiaochenshuiwu” 觉得不错,请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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