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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解读公安部139号令:对新手司机管理更严|记分|酒驾

 谦谦书生 2016-03-17

3月16日,韶山南路,司机边开车边摆弄手机。图/记者杨旭

潇湘晨报3月17日长沙讯 公安部第139号令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3月16日,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工作人员对于139号令中的交通违法扣分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解读。

139号令中实行的交通违法扣分标准沿袭了2013年公布的公安部123号令,继续坚持对于实习驾驶证、校车、大中型客货运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的严重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总记分分值达52项,对于违法行为记分规定未作修改。

要注意的是,139号令进一步强调了实习期驾驶证的记分结果运用。原规定中,“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139号令中相关条款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处罚教育科民警肖强举例说,一位驾驶人拥有A证(或B证)驾驶证,新增加E证(摩托车驾驶证),在E证的实习期内扣满12分,不仅要注销驾驶人E证,原持有的A证(或B证)也要在原有基础上下调一级。

另一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交警部门表示,对实习期驾驶员严格管理,是因为对于实习期内刚拿到驾驶证的驾驶员来说,其驾驶技术相对生疏,对于路面各种突发的情况经验不足。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希望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更加重视,同时也为了让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将影响更高级别的准驾资格。

记者陈诗娴 方瑜 实习生李唯靓 通讯员肖强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在交警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驾驶证将被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记分累计满12分

1.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多条有记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分累计导致驾驶证满分。

2.驾驶证已有记分,但驾驶人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现场查获并作出处罚决定后,记分累计导致驾驶证满分。

3.因上一周期已作出的处罚决定未及时缴纳罚款,导致记分转入本周期,本记分周期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虽未满分,但记分累计导致驾驶证满分。

被记满12分怎么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车管理应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12分或累积记分达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档案

“123号令”对校车等重点车型增加14项记分项

2013年颁布的“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设置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的记分项;设置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三是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四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规定,取消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等内容。

辟谣

这些新规解读不要信

“酒后驾驶被抓,5年内不得考取驾照”、“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1分”……近日,一个对于“139号令”的解读帖在网上广为传播。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民警许申表示,网帖中的解读内容大部分失实,如坐在副驾驶上不系安全带、未满14岁儿童坐副驾驶要扣分等说法,道路交通法对这些行为没有对应的扣分分值,但从安全行车的角度来说,民警会进行现场警告教育。

谣传:酒后驾驶5年内不得考取驾照。

正解:醉酒驾车5年内不能申领驾照。根据139号令规定,非营运车辆酒后驾驶的,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后,可再通过科目一考试后申领驾驶证;再次酒驾的,吊销其驾驶证,2年内不得申领,处行政拘留;符合醉驾的,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谣传:司机不系安全带扣3分,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扣1分。

正解:根据139号令规定,司机没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扣2分,而非网帖所传的扣3分;副驾驶未系安全带不扣分。

谣传:行驶途中抽烟、抠鼻子、打手机记1分。正解:没有硬性规定,但该行为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驾驶员不要在驾驶车辆时有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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