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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詁清華簡《傅說之命》上

 巴九公 2016-03-18

閑詁清華簡《傅說之命》上

何焱林閑詁

何按:清華簡《傅說之命》,是一貨真價實之奇文,聊為閑詁,以消永晝。

 簡文

惟殷王賜說於天,用為佚仲使人。王命厥百工向,以貨徇求說於邑人。惟射人得說於傅巖,厥俾繃弓,紳關辟矢。說方築城,縢降庸力,厥說之狀,鵑肩如惟。王乃訊說曰:“帝繄爾以畀余,繄非?”說乃曰:“惟,帝以余畀爾,爾左執朕袂,爾右稽首。”王曰:“亶然。”天乃命說伐佚仲。佚仲是生子,生二戊豕,佚仲卜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勿殺是吉。佚仲違卜,乃殺一豕。說於圍伐佚仲,一豕乃[睿見],保以逝。乃踐,邑人皆從。一豕隨仲之自行,是為赤[孚攵]之戎。其惟說邑,在北海之州,是惟員土。說來,自從事於殷,王用命說為公。

 

詁文一般不作注,可参看清華簡釋文之注。簡文分句列于詁文之首。

 

惟殷王賜說於天,用為佚仲使人。

此句自然語序為:殷王武丁將傅說賜於天,天用(說)為佚仲役使之人。清華簡之釋讀者(下簡稱釋讀者)則以為“句云,武丁受天之賜,與《書·禹貢》‘禹錫玄圭’同例。”

“禹錫玄圭”蔡沈《書經集傳》謂:“錫,與師錫之錫同,水土既平,禹以玄圭為贄,而告成功於舜也。”亦即禹以玄圭為贄見之禮報告舜治水成功,以示隆重。若用蔡釋,“殷王賜說於天”,當是殷王以說為贄以見於天,推演一步,則殷王以說為贄殉於天。

師錫一詞見於《書·堯典》:“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孔《傳》:“師,眾。錫,與也。”即眾與帝說。蔡沈之註,錫仍然是與,不過是眾與,即禹與治水之眾以圭為贄,一起向舜報賀治水成功。

“禹錫玄圭,告厥成功。”《傳》:“玄,天色。禹功盡加於四海,故堯賜玄圭以彰顯之。言天功成。”

唐孔穎達《尚書正義》:“《傳》‘玄天’至‘功成。’《考工記》:‘天謂之玄’,是‘玄’為天色。禹之蒙賜,必是堯賜,故史敘其事,‘禹功盡加於四海,故堯賜玄圭以玄顯之’。必以天色圭者,‘言天功成’也。《大禹謨》舜美禹功云‘地平天成’,是天功成也。”還須注意,“禹須玄圭”与“殷王賜說於天”之句式仍有不同。

何按:《傳》即孔傳,孔安國所作之《尚書》傳。

   “禹錫玄圭”一語,前人至少有兩釋,一為《孔傳》釋,一為蔡沈《集傳》釋,釋讀者此句之釋義出《孔傳》,清華簡一大目的在證明《孔傳》之偽。此為清華簡主用A證明B之偽,然後用B中被否定之事來證明A之真之又一例。

殷王如何賜說於天?天上掉下個林妹妹?天降帛書?生於空桑?抑……乎?如果人們沒有讀過《尚書》及有關文獻,能知天如何“賜”?即使釋讀諸公,亦將不知所云。

此句前後意不連貫,“用為佚仲使人”,誰用說為佚仲使人?殷王乎?天乎?按蔡沈註,則是殷王獻說於天,天用說為佚仲使人;照清華簡釋,則是天賜說於殷王,殷王用說為佚仲使人。無論哪種情況,按照語義,殷王已知說為佚仲使人。佚仲為武丁諸侯,地含傅巖,說為佚仲使人,築城之奴或庸工,派二介使者,持一角文書,到佚仲之處指名取要,或按圖索驥,佚仲敢不給與?何須後續一大串動作?後續文中即有“說方築城”,非城旦庸奴何?

 

王命厥百工向,以貨徇求說於邑人。

釋讀者以為:“(向)讀為像,指畫像。貨,《說文》:‘財也。’《書序》:‘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國語·楚語上》:‘如是而又使以象夢旁求四方之賢’,與簡文有異。”

王命厥百工向,百工如何“向”?畫像?如何畫?模特何在?讀像?何人之像?像從何來?簡文無一交待,道理極之簡簡單,造簡者力圖避開《古文尚書》之武丁做夢說,又以人們已經讀過釋讀者所引之《書序》及《國語·楚語上》等有關條目之基礎上寫出來。

徇:簡文原作旬,改旬為徇,實添蛇足,韓詩“於嗟敻兮”,毛詩同句作“於嗟洵兮”。《毛傳》:“洵,遠。”

旬:《華陽國誌·漢中誌》:“洵陽縣,洵水所出。”《漢誌》作“旬陽。”古洵旬通。又《韻會》:“(旬)音絢。亦遠也。”故旬有遠義。

敻:《說文》:“營求也。《商書》曰:‘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得之傅巖。’”段《註》:“營求者,圍币而求之也,币而求之,則不暇遺矣。故引申其義為遠也。”

故簡文“以貨徇求”實《書序》“營求”之淺釋,形異而實同。釋讀者屢稱其簡之作者未讀過《書序》,此即其照《書序》之“葫蘆”畫清華簡之“瓢”,簡作者不僅讀過《書序》,且讀過《說文》段註。

邑人之釋有二,邑:《說文》:“國也。”《正韻》:“都邑也。”

《史記·五帝紀》:“舜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周禮·地官·小司徒》:“四井爲邑,四邑爲丘。”此二義雖非國都或通都大邑,但亦為鄉鎮。故邑人即國都之人,城鎮之人,用今人話說即城裏人。至少也是鄉鎮之人,而非草野之民,鄉巴老。

同鄉:《史記·司馬相如傳》:“臣邑人司馬相如,自言為此賦。”

此處邑人只能用第一義,即在鄉邑尋傅說,“說方築城”即其微。此亦天之所示?

 

惟射人得說於傅巖,厥俾繃弓,紳關辟矢。說方築城,縢降庸力,厥說之狀,鵑肩如惟。

此段及下段,完全是無話找話,用無聊瑣事,無稽之談充塞篇幅,以足三篇之數,為泊湊成文為之典型。本段之要在傅巖發現正在築城之傅說,誰發現皆可,射人可,虞人可,車人亦可。若虞人,豈非要述其正在逐鹿入山?若車人豈非要述其正執斧斤進山伐木?至於因什麽原因去傅巖,有什麽重要?且第一句已說明“(說)用為佚仲使人”,即已知說在何所,徑直往尋可也,何須如此大費周章!如此文章,不要說入《尚書》,參加鄉試也會名落孫山!

“厥說之狀,鵑肩如惟”,鵑肩今人釋為鳶肩,鳶肩即兩肩高聳,頸窩下陷。李學勤先生釋如惟為如椎,即如錐,並引《荀子·非相篇》:“傅說之狀,直如植鰭”為證。魚鰭唯脊鰭如植。脊鰭從側面看,直而寬,則說之形寬而偏,從前直視,則纖而細,皆與錐不類。且錐有倒正之分,倒錐上大下小,正錐下廣上銳,無論倒錐正錐,“說鳶肩如椎”,不似山精,必類水怪。此狀與“向”中說同耶?異耶?入得《麻衣》或《柳莊》相法何型何款?主何吉兇?若同,何須敘述?若異,則非傅說,豈能入選!說形如此,小說家言耳。

 

王乃訊說曰:“帝繄爾以畀余,繄非?”說乃曰:“惟,帝以余畀爾,爾左執朕袂,爾右稽首。”王曰:“亶然。”

文開宗明義即言“惟殷王賜說於天”,如何賜?當面推薦?則武丁與說早已認識,何須對暗號,敘前事?若為做夢,則用《書序》言,用《國語》言,實用古文《尚書》言。做夢非雙向行為,賈寶玉神遊太虛幻景,“呼可卿救我”,其時可卿正走進閨房,何曾同夢?漢文母薄姬夢蒼龍據其腹,劉邦何曾同夢?此文勉強可入《搜神記》。釋讀者稱簡文與《說文》《書序》《國語》等相關文字有異,意若曰根本沒有做夢那回事。天如何將接頭暗號傳遞給武丁、傅說雙方?這已經不是《搜神記》可以囊括,而要入福爾摩斯探案,007系列了。

 

天乃命說伐佚仲。佚仲是生子,生二戊豕,佚仲卜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勿殺是吉。佚仲違卜,乃殺一豕。

“天乃命”天命一般對王者言,對王國言,如天命文王,天命我周邦,下愚眼拙,未見天親命將帥者。釋讀者以為即王乃命,王見說即命其伐佚仲,此為本篇最後一段話所明證。佚仲犯何天條,簡未明說。若佚仲罪在不赦,當伐,武丁自有能臣宿將,遣之可也,不當待說至而後伐;不當伐,何必興師動眾?傅說新來乍到,兵不識將,將不知兵,是否嫻於軍旅,長於戎行,尚在未知之藪,兵兇戰危,趙括善言兵,秦坑趙降卒40萬;馬稷善言兵,蜀失街亭。遮莫要傅說殺其舊主作投名狀?

《國語·楚語上》有:“昔武丁能聳其德,至於神明,以入於河,自河徂亳,於是乎三年,默以思道,卿士患之,曰:‘王言以出令,若不言,是無所稟令也。’武丁於是作書,曰:‘以余正四方,余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如是而又使以象夢旁求四方之賢,得傅說以來,升以為公,而使朝夕規諫。”則武丁求說,在其朝夕規諫,而非執戈歷戎,令其蹈白刃之險,冒生死之危,若有不言之諱,武丁精心營求,豈非竹籃打水一場空?

是,時也。武丁命傅說伐佚仲之時,正值佚仲生子,生子當伐乎?

(佚仲)生二戉豕。釋讀者釋戉為牡,牡者雄禽雄獸之稱,牡豕者公豬也。釋讀者仍未了然,乃引《左傳·昭二十八年》事,以為牡豕類於封豕,即二子生性頑劣。三釋始達其意。二子頑劣當伐乎?父為明君賢臣,子輩不肖者多有,乃其家事,都當伐?較場壩的土地,武丁未免管得太寬!

佚仲卜曰:“我其殺之?我其已,勿殺?”勿殺是吉。佚仲卜當伐乎?

佚仲違卜,殺一豕。佚仲違卜,殺豕,當伐乎?

此等敘述,與伐佚仲何干,與武丁得說何干?莫明其妙!

 

說於圍伐佚仲,一豕乃[睿見](讀“旋”),保以逝。乃踐,邑人皆從。一豕隨仲之自行,是為赤[孚攵]之戎。

圍或借為郼,《呂氏春秋·慎大》:“湯立為天子,夏民大說,如得慈親,朝不易位,農不去疇,商不變肆,親郼如夏。”《呂氏春秋·慎勢》:“湯其無郼,武其無岐,不能成功。”高誘註:“郼,湯之本國。”即說於湯之本國興師伐佚仲。

一豕乃旋,旋:《易·履卦》:“其旋元吉。”《疏》:“旋,反也。”即反回,退卻。

保以逝:保全其部而遁逃。句意為一豕乃退卻,保全其部逃逸。

乃踐,邑人皆從。踐:踐其地,翦其類。邑人皆從,簡括上引《慎大》語而來。

一豕隨仲之自行,是為赤[孚攵]之戎。

即另一豕追(佚)仲之所之而自行其後,其後遂為赤[孚攵]之戎。盤瓠故事武丁版。

此段可論者四:

一、若簡作者真以佚仲生二公豬,則簡作者為《子不語》《雨夜秋燈錄》《牛鬼蛇神錄》作者之流亞。當然,豕亦可為其乳名,如劉徹乳名即為彘,取其名賤好養之義。二子同時生,則為雙胞胎,用今之語:大豬兒,小豬兒是也。

二、天命說伐佚仲,佚仲是生子。即命說伐仲時,仲始生子,至說伐仲成功,踐其土時,一子乃旋,保其部而遁,一子隨父而逃,能率部而逃,其子必也成丁,至少在二十歲左右。說伐佚仲之國,歷二十年左右始見成功,不亦太久乎?武丁不亦“不豫有遲”乎?好在高宗壽緣長,享國五十又九年,有的是時間慢慢看傅說伐來。

三、佚仲違卜,殺一豕。佚仲已殺一豕,傅說伐佚仲成功時,一豕保其部而逃,一豕隨仲之自行,則有二豕,已殺之豕,閻王憐見,遣其還陽乎?

四、東夷西戎,眾所悉知,佚仲及隨萁逃亡之豕從中原逃往西戎,在其地立定腳跟,形成聚落,以夏入戎,形成戎人一部,非短時可就,至少須經兩三代人交融。說見武丁,未述其獻一言建一策,而述五六十年後事,這是何等筆墨?能是高宗朝實錄,能是《說命》祖本?

 

其惟說邑,在北海之州,是惟員土。說來,自從事於殷,王用命說為公。

此段乃介紹傅說籍貫之文,釋讀者有大量引文,如《墨子·尚賢下》:“昔者傅說居北海之洲,圜土之上。”孫詒讓《墨子閑詁》引畢沅云:“洲當為州。”《書·說命》孔穎達《正義》:“屍子云:傅巖在北海之洲。”《孔傳》:“傅氏之巖,在虞虢之界,通道所經,有澗水壞道,常使胥靡行刑人築護此道,說賢而隱,代胥靡築之以供食。”復引《正義》評《孔傳》此段之說:“孔必有所案據而方之也。”

古之北海,其地不可確指,山東昌樂古稱“北海”,漢末孔融曾為北海相。更遠則稱營丘。既稱北海,必有大澤,稱洲是。時無郡縣之設,何北海之有州?禹時天下雖有九州之稱,北海豈能容一州之地?又北海何洲?何處之洲?說等於不說,毫無意義。

傅巖在虞、虢之界,《孔傳》之說是,商、殷活動地域多在今河南、山西,武丁都沬,即在今河南淇縣,地居中原,無大澤,不能有地稱北海。唐張守節《史記·正義》引括地誌云:“傅險即傅說版築之處,所隱之處窟名聖人窟,在今陝州河北縣北七里,即虞國虢國之界。又有傅說祠。註水經云沙澗水北出虞山,東南逕傅巖,歷傅說隱室前,俗名聖人窟。”證《孔傳》所言不誣。山西平陸,今有傅巖遺址。

 

說來,自從事於殷,王用命說為公。

此是一段妙文,莫明其妙之文,“說來”,說不是來過?不是射人得說於傅巖,殷王武丁唯恐此說為冒牌貨,還與其對上了接頭暗號,還委以重任,遣其伐佚仲?仔細琢磨,我知之也,原來是要搬出傅說原住地,是要用墨子等之說,《孔傳》之所無,以證其文有自來,是“貨真價實”的《古文尚書》,傅說此次是從家鄉來。何以自家鄉來,而不是自軍隊來,得勝凱旋,搬師回朝,行飲至之禮,然後交出兵權,接受上賞?有人打圓場稱,“既伐佚仲而勝,本當獻其地於武丁而還歸故土。”異想天開。說受武丁之遣,領武丁之軍,受武丁輜重糧秣之供給,為武丁將帥,非一區方伯,一鎮諸侯。其占佚仲之地,不歸武丁歸誰?還須要獻?獻而後還要“衣錦還鄉”,等待殷王恩召?援此為例,王翦滅楚,還要向秦王政獻地,然後回家“聽候發落”?天方夜譚,荒天下之大唐。除清華簡,釋讀者還舉得出這樣例證嗎!

自從事於殷,說為武丁帶兵打仗算不算從事於殷,若不算,伐佚仲替誰幹事?若算,伐佚仲些須小事,將校可為,即封為公,武丁之封賞也太爛了,武丁能稱一代賢王、明君?

關於此段歷史,傳世文獻多有錄述,今置《尚書·說命》不論,引如下。

《書·無逸》:“(高宗)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無逸》傳為周公作,此段當引自《書·說命》。

《論語·憲問》:“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禮記·檀弓下》:“子張問曰:‘《書》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讙。有諸?’仲尼曰:‘胡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聽於冢宰三年。’”

《禮記·坊記》:“高宗云:‘三年其惟不言,言乃讙。’”

《禮記·喪服四制》:“書曰:高宗諒闇,三年不言。”

《國語·楚語上》:“白公又諫,……,對曰:‘昔武丁能聳其德,至於神明,以入於河,自河徂亳,於是乎三年,默以思道,卿士患之,曰:‘王言以出令,若不言,是無所稟令也。’武丁於是作書,曰:‘以余正四方,余恐德之不類,茲故不言,’如是而又使以象夢旁求四方之賢,得傅說以來,升以為公,而使朝夕規諫。’……。”

《呂氏春秋·重言》“人主之言,不可不慎。高宗,天子也,即位諒暗。三年不言,卿大夫恐懼,患之。高宗乃言曰:‘以余一人正四方,余唯恐言之不類也,茲故不言。’”

《史記·周本記》直接引《周書·無逸》,茲不贅。

《說文》:“夐,營求也……《商書》曰:‘高宗夢得說,使百工夐求,得之傅巖。巖,穴也。’”

上引諸篇或有高宗三年不言之錄,或有夢得說之錄。尤可在意者為《國語·楚語上》及《說文》敻之註之文。

《國語》此段文字出自白公子張諷楚靈王納諫,靈王前540—前529在位;孔子生於前5519月,卒於前4794月,孔子活動時期,有一段與靈王在位時期重疊。此時《尚書》是否成編,不得而知,但孔壁書之內容,即後人所謂《古文尚書》篇目,已傳入楚地,隨後之澹臺明滅及荀況等入楚,使儒學在楚地勃興,必有更多儒家經典入楚。傳世文獻,迄無一篇與六藝扞格者,迄無關於傅說伐佚仲之事,說明楚中不可能存在與“魯書”不同的另一種“書系”。清華簡《傅說之命》“三篇”,即仿今《尚書》“三篇”而造。

《尚書大傳·說命傳》:“詩曰:‘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周禮》疏引《尚書》傳)何按:句出《周禮·春官宗伯下》賈公彥疏:“德能躬行”曰:“‘身內有德,又能身行。’《尚書傳》說云:‘非知之艱,行之惟艱。’”此句在今《尚書·說命中》。

《說文》以“高宗夢得說”出於《商書》,《商書》今文篇目無武丁得說事,故高宗諒陰及夢得說等,皆《古文尚書》內容,見得許慎見過《古文尚書》。清華簡主屢稱從清華簡見到了《古文尚書》之原貌。而清華簡《傅說之命》之第一篇,即此篇,正是高宗得說之始。可見清華簡主亦認同高宗得說,原屬《說命》。還須註意一點,有人以為,其上引文,各書皆抄自《書·無逸》,但《無逸》無夢得之說,故《無逸》篇非諒陰,夢得之始作。

有人稱,這是分篇不同,亮陰、夢得為其前篇,已經放出風聲,說不定那一天,清華簡就釋讀出一篇《武丁亮陰》來,或趙校友又在什麽地方拍得一堆清華簡一撇回來,成為《說命》四篇,也避免了清華簡《傅說之命》抄“偽《書》”三篇之疑,圓了清華簡再次證明《古文尚書》為偽之春秋大夢。

清華簡《傅說之命上》與傳世文獻涉說事毫不相干,全篇東拉西扯,東摘西抄,前言不搭後語,邏輯混亂,矛盾層出,如此下三爛之文,能入皇皇《尚書》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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