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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新三板做市交易制度

 崔竣豪 2016-03-19


今日导读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


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简介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就是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做市商制度是多对一的关系,即一组做市商为一家公司服务。更重要的是做市商为交易提供了资金,在交易中做市商先要用自己的资金买进股票,然后再卖出。这些做法使得市场的流通性大大增强,增加了交易的深度和广度。


新三板市场在20148月推出了做市交易方式,引入做市商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一举激活了新三板市场流动性。


在做市交易推出后的一年不到的时间采用做市交易的企业数量发生很大变化。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数据2014108日以做市转让方式交易的挂牌公司一共有53家,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的挂牌公司有1108家;而在2015721日,以做市转让方式交易的挂牌公司总数达到了616家,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的挂牌公司有2178家。现在用做市转让的企业数除以协议转让的企业数计算出一个比值可以看出这个比值在2014108日为4.8%,在2015721日达到了28.3%,从中就可以看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采用做市转让方式交易的挂牌公司不论是从绝对数量上还是相对占比上都有显著的增加。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数据显示截止201410月底新三板共有做市券商46家,而截止到2015717日共有做市券商78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增长了70%,这与做市商扩容政策的出台密不可分。在做市商资格上面除了传统券商外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也被允许加入到做市商的队伍中来,这一政策意在扩大做市商队伍,增加市场的活跃度。可是现在新三板的做市商制度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


二、做市商制度存在的问题

1.做市商“垄断”

根据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到目前新三板做市券商有78家,但是做市交易的挂牌企业已经有616家,平均每家券商负责7.9个企业,明显的做市商供不应求,做市交易企业在选择做市券商的时候没有太大的选择余地,这就将做市商放到了优势地位,想要做市交易的企业只能在78家券商中选择。这对于发展中的新三板市场来说是亟待解决的。

2.做市商缺乏行为规范

做市商是资本市场中为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中间商,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有如下义务:

持续达到特定的保存交易记录和履行财务责任的标准。

不间断地主持买、卖双方的市场,并在最佳价格时按限额规定执行交易指令。


发布有效的买、卖两种报价(充当流动性提供者,解决交投量不足的问题)。


但是现在在新三板的交易中做市商过分注重短线利益,对于所做市的股票高价卖出后就收手,没有后续的低价位操作,导致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市场不能呈现正常的波动态势。


201411月,艾录股份交易方式从协议交易转为做市交易,做市商让该公司的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安康颇为失望。陈安康原本对做市商的理解是,做市商对股票估值,适当的时候稳定股价,价格高的时候抛一点,便宜的时候买回来,可以做差价,活跃市场。现实中恰恰相反,做市商拿了最低价格,然后在市场价格高的时候拼命减仓,在价格低的时候也不会加仓。艾录股份的第一家做市商,以4块多的成本拿了180万股,天天在减持。高价抛出之后,这个钱就再也不进去了。人家开玩笑说,“拿了低价股不做市、耍流氓”。陈安康对此很认同,公司凭什么给你200万股,让你赚2000万?是让你帮忙做市的,让你给新三板做贡献的。你只卖出不买进、低进高抛,谁不会?做市商制度有问题,对做市商没有制约。


去年6月份正式发布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已明确提出,做市主体是证券公司和其他机构,目前只有券商能够做市。


券商本来应该扮演一个流动性供给者的角色,但很多券商却在做短线操作员的活,只追求短暂的投机利益。把价格操作很高,券商以很低价格拿到的货,在高位出,价格落下去的时候、低位补回来,做市商对企业一点支持都没有。对企业缺乏支撑的做市是对市场的一种伤害,严重损害了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综上,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有待更加完善的规范制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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