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晋煤集团停薪留职、薪酬调整方案

 汇聚0005 2016-03-20

晋煤集团停薪留职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五届二次职代会精神,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通过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畅通人员退出岗位通道,提升岗位用工质量,整肃劳动纪律,实现“提升劳动效率,降低人工成本”目标,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集团公司五届二次职代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讨论通过在集团公司实行停薪留职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薪留职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省内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机关处室城镇合同制在岗员工。

三、停薪留职条件、期限及待遇

(一)停薪留职条件

申请停薪留职的员工,须在集团公司实际工作满5年。

(二)停薪留职期限

1.停薪留职时间以年为单位,停薪留职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

2.本人提出停薪留职签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签订无固定期停薪留职协议。

3.停薪留职到期的可以继续申请停薪留职,具体按到期时的相关政策办理执行。

4.停薪留职人员复工满2年,符合集团公司内部提前退养、离岗休养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停薪留职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三)停薪留职待遇

1.对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期间劳动合同中止执行,企业不再支付相关薪酬福利待遇。

2.社会保险缴费规定

为鼓励员工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期间五项保险金的企业部分由企业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按时交至原单位社保部门。因个人不按时缴纳以上费用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办理停薪留职当年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已核定的缴费标准;第二年执行统筹地区最低缴费工资标准。

四、停薪留职办理流程

(一)二级单位停薪留职办理流程

本人书面申请→基层队组部门负责人审批→基层人力资源部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签订停薪留职协议→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二)集团机关停薪留职办理流程

本人书面申请→处室负责人审批→公司领导审批→签订停薪留职协议→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五、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

(一)经批准后的停薪留职人员,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由原单位负责停薪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做好停薪留职人员的台帐管理等工作。

(二)停薪留职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如违法乱纪,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三)停薪留职的党(团)员,应及时与就业地的党(团)组织取得联系,接转组织关系后,参加当地组织生活;因故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每半年应向原单位党委办公室(团委)书面汇报在外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并按时交纳党(团)费及相关费用。逾期六个月不交者,按自动脱离组织关系处理。

(四)凡办理停薪留职的人员,集团公司不保留原岗(职)位。停薪留职期满,要求复工的人员,需参加原用人单位组织的竞聘上岗,被录用后重新上岗。无岗位竞聘或竞聘未被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岗位,复工人员须服从单位岗位安排方可上岗。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停薪留职人员未申请复工,也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集团公司可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停薪留职后,停薪留职人员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其出具证明的,集团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其为停薪留职人员”的证明。

(六)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的,期间发生疾病的由本人负责。

(七)停薪留职人员可参加由原单位统一组织的专业岗位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等,但不享受原单位的有关优惠政策,培训教育费、验审费、办证费等概由本人负担。

六、其它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晋煤集团薪酬调整及集团机关和经费包干单位内部休假暂行管理办法

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更加严峻,需求下滑,产能过剩,煤价持续下跌,国内煤企亏损程度不断加剧。

面对残酷的市场,晋煤作为山西省五大煤炭集团之一也未能幸免,今年3月份、5月份煤炭两次降价,导致集团公司全年减收23亿元,同时国家取消化工企业电价优惠政策,又增加成本13个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面对如此困境,集团公司本着“一切为了企业发展,一切为了员工利益”的宗旨,本着优先保障井下员工收入、优先保障生产员工收入的原则,按照“井下人员、生产人员、后勤人员、机关人员、管理干部”的保薪次序,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集团公司五届二次职代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讨论通过,调整集团公司薪酬分配办法,在集团机关率先推行内部休假制度,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薪酬调整办法

(一)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机关部室完不成2015年经营指标,造成工资总额下降时,在严格执行《晋煤集团关于印发2015年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煤集人字〔2015〕68号)文件规定的同时,根据2015年工资总额预算指标,集团公司各单位二次分配时井下、地面生产、机关(含科队级)和后勤服务以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1:2:3:4的比例调整工资总额。

(二)提供正常劳动后各类人员应付工资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保底核定总额,离岗人员应付工资低于基本工资时按基本工资保底。

(三)2014年11月以后离岗的处级人员按年初核定标准加当年考核确定工资总额,2014年11月以前离岗的处级人员薪酬标准与在岗人员同步下浮,下浮后薪酬低于同职级2014年11月以后离岗处级人员的就高执行。

(四)各单位发生上述第1条情况时,在薪酬调整后,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内部休假、轮休、轮岗、待岗培训等办法,以减轻员工工作压力,缓解工资成本。

省外子公司、太原煤气化集团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集团机关及经费包干单位内部休假办法

(一)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及经费包干单位(新闻中心、林业公司、蓝焰文工团、职教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党校、离退休管理中心、技术中心、太原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深圳办事处、佐民公司、顺民公司、普惠德源公司、社保中心)所有在岗员工(含处级以上干部,不含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用工)适用本办法。

(二)休假假期

1个年度内在岗员工可内部休假1个月(或21个制度工作日),内部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集中休完,如遇特殊情况,最多分两次休完,本年度在后半年集中安排。

(三)薪酬待遇

1.员工内部休假期间,所有员工按照基本工资计算支付内部休假待遇(含集团公司实行年薪制的高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岗技工资制度的为岗技工资加津补贴(不含按出勤计算的津补贴)之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的为岗位工资加津补贴之和(不含按出勤计算的津补贴)。

2.根据本办法员工应休而未休假者,其应休而未休期间薪酬按休假待遇支付。员工分次休假,其首次休假的月度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3.内部休假当月员工收入不足以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的,不足部分先由单位代缴,在员工次月工资中补扣。

4.当年办理离岗休养手续的,应在办理离岗手续前先行安排内部休假。

(四)休假安排

1.各处室和经费包干单位负责人视工作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及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好轮休,要在年初制订总体安排(每年元月底前,本年度在8月15日前),并于每月25日前把次月内部休假人员安排报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做好考勤记录。

2.内部休假人员在休息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紧急特殊情况能随时保持联络。原则上既定的休假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次补休。在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来单位上班的,由所在部门或区队负责人报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并顺延补休。

3.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实行轮休期间,要充分做好统筹安排工作,所有岗位均要安排A、B角,要保证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做到安全有保障、工作有人干、业务不断线。

4.休假减少总额包含在薪酬调整核减总额内。

三、其它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在8月15日前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二)新闻中心、各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做好员工的形势引导工作,既要增强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又要将信心传递下去,凝聚共识,共渡难关。同时,要正面宣传本次调整薪酬和内部休假制度既是应对煤炭市场变化的应急措施,又是关注民生最大限度保障员工利益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政策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为此各单位务必要从战略高度上认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晋煤集团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印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