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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鬼复仇为何人

 圆角望 2016-03-20

  ●梁盼

  他偏偏把这个“男鬼”写成明末之人,使后人不得不怀疑,让明代的男人侮辱清代的妇人,是否有某种复仇的味道呢?

  古典志怪小说中,一般都是男人与女妖女鬼的情感模式,而男妖男鬼与女子“结合”的状况,就很少了。但纪晓岚喜欢讲男鬼,在《阅微草堂笔记》的第十五卷“姑妄听之”中,连续讲了两个有关男鬼与女人的传奇,很是有趣。

  第一个讲的是“古代”,当麦子成熟收割时,贫苦人家的妇女会跟在割麦人的身后,捡拾他们遗漏下来的麦穗。粮食的主人也不管,算是一种变相的施舍。每年农历五月份,天气已然炎热,北方的麦子也成熟了,捡拾麦子的妇女成群结队,游走于郊野,成为一大景观。纪晓岚说,这本是一种“古风”:一幅味道极其浓厚的古代民俗风情图。可世风日下,主人逐渐吝啬,留给贫家妇女们“捡漏”的机会越来越少。

  有一年,一群拾麦的妇女在今天津静海县以东、靠近渤海的地方大有收获。夜晚,她们趁凉而行,无意中走进一个大户人家的庄园,里面正有三个优雅的男子。当晚,三个男人热情地款待了她们。事成之后,三女子均获一百两银子。第二天早上,当这些妇女醒来,发现庄园不见了,自己都睡在野外。当她们寻找昨晚所获得的银子时,发现都只是纸钱而已。

  第二个故事就更有意思了。一位男子甲某偕妻子前往塞外,乙某是甲某的表兄弟,也结伴出行。三人走到甘肃省甘州府地界时,已是夜晚,人生地不熟,他们迷路了。正当此焦心之际,有幸碰到了一位富豪家的仆人。仆人把三人领到豪宅借宿,两男被安排睡一处,而甲某的妻子则睡在另一处。

  第二天早上醒来,两男发现豪宅已无踪影,自己睡在一片旷野中,却不见甲某的妻子。两人着急寻找,终于在半里之外的一棵树下看到了她。此刻,这位少妇双手被反绑,极为不堪。少妇徐徐相告,原来昨天晚上,她被豪宅的主人非礼了。不过那个“鬼”男人还不算太无耻,留给了妇人两锭银子,共计一百两。基于见者有份的原则,甲某表示愿意分一杯羹给表兄弟乙某,但马上就反悔了。乙某见分钱无望,便将甲某告到了甘州府张掖县。

  县令笑着对甲某说:如果真是捡来的钱财,本应该充公,但姑且念你很穷,这钱就归你了。接着,县令怒视乙某,大声说:这钱如果是捡来的,便要充公,与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县令巧妙审案,得到纪晓岚“可谓善”的高度评价。

  据纪晓岚说,后面这个鬼故事是乌鲁木齐的一位高级官员所亲历之事,而纪晓岚当年因卷入一桩盐政贪腐大案,被发配到乌鲁木齐军前效力,才得以听闻。后来不久,乾隆皇帝心血来潮,要编撰《四库全书》,便把纪晓岚召回了。这个鬼故事,大抵是他晚年写《阅微草堂笔记》时的追忆和整理。

  清代的文字狱,众所周知,是非常厉害的。想必身为朝廷大员的纪晓岚,即便对自己发配新疆有些怨言,也不敢在文章里骂乾隆。可他偏偏把这个“男鬼”写成明末之人,使后人不得不怀疑,让明代的男人侮辱清代的妇人,是否有某种复仇的味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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