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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的几场官司

 wunianyi 2016-03-20

俞平伯先生是否定后四十回的,据他的看法,后四十回里只有“宝蟾送酒”、“五儿承错爱”等几个片段写得尚可仿佛原著。这几个片段刻意模仿原著的笔致,下了不少工夫,确实可以“乱真”。但高鹗也有自己的长处,我以为,第九十九回贾政放外任的一段文字,也是写得相当精彩的。


这节写贾政被放了江西粮道,到任后,决心做个好官,便与幕宾商量,出示严禁折收粮米、勒索乡愚等弊端,州县馈送,一概不受。因为没有油水,跟从贾政的家人、长随怨声载道。贾政外出拜客,大堂上没人打鼓,上了轿没有轿夫,也不见吹鼓手开道,七零八落,什么事都不如意。后来请教跟去的一个管门的厮役李十儿,李十儿告诫他,先前几位老爷的相好,是做“清官”的,如今都犯事撤了职。几位向来说不好的亲戚,却升的升、迁的迁。可见“民也要顺,官也要顾”。不准州县得一个大钱,外头的差事谁办?贾政原无做外官的经验,觉得他说得有理,遂将一应公事交给李十儿去办,自己干脆撒手不管。李十儿作威作福,内外勾结,大肆营私舞弊,贾政反倒觉得事事周到,件件随心。幸亏有相好的相公从中维持,漕务事毕,尚无陨越。我们从此节描述中,可以想见作者高鹗对于吏道内幕的谙熟。与曹雪芹的经历不同,高鹗是乾隆戊申举人,后中进士,曾入翰林任侍读,又尝为嘉庆辛酉乡试同考官。续写《红楼梦》时虽“未成进士”,但对于官场内情应该是相当熟悉的。因而叙及这方面的情形,可谓得心应手。笔下的官场情景,颇生动富于喜剧意味,跟后来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很有几分神似,或者后者正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也未可知。


说到官司,《红楼梦》里牵连到薛蟠的命案共有三起。


一是前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是后八十五回“薛文起复惹放流刑”,再就是夏金桂“施毒计自焚身”的案子,后两起公案都发生在后四十回。“葫芦案”的起因是薛蟠与一个叫冯渊的为争抢一妾(英莲)而闹出了人命。薛蟠仗着有财有势,“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去三日竟死了”。而薛蟠竟“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案子递到官府,审案的恰好是受过贾府恩惠的贾雨村。贾雨村听信一个门子的话,徇情枉法,称薛蟠已“暴病身亡”,判给冯家一些烧埋银子,就此了结此案。整个审案过程一笔带过,不作详述,而将重点放在“护官符”,即介绍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显赫权势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上。现在看来,后四十回写薛蟠的第二次犯案,殊属多事。按理说,薛大少爷先前已有一条人命官司在身,现在究竟在外面混了这几年,又娶妻成了家,无论如何在关系人命的当儿,总该懂得略微收敛一点罢。何以为了别人多看了蒋玉菡几眼,就下狠手把人家打死?作者的用意,无非是通过此案,写出薛家的败落。


而依据“一损俱损”的原则,薛家的败落又是贾府败落的先声。薛蟠被判死刑后,京里官商的资格被取消,薛家几间当铺的伙计也趁机卷款逃走,还欠下许多银子的亏空。其实这样的结果,即使没有此案的发生也在迟早之间。试想,薛家这么大的家私,薛蟠全无经商管理的能力,家里只剩两个女人,全凭几个伙计在外经营维持,这样的局面如何能长久得了?不出事才怪。如果以“河东吼”夏金桂娶入薛家为契机,表现薛家的从此走向败落,似乎更显自然,也避免了因薛蟠一再犯案造成的情节上的重复。高鹗之在这场官司上使用了许多笔墨,或许是由于他在“吏道”方面的纯熟,在这里正好得到了一个炫才的机会。整个官司,从薛蝌上下使费打点,买通县官、证人,定为“误伤”,后又被刑部批驳,最后还是定了死罪等等。前后案情、包括所有诉状、呈文等各类公文,不厌其详,一一列举,简直如同一份完整的案例报告。可算写得有声有色。这样的文字,在曹雪芹那里大概是不会出现的罢。


牵涉到王熙凤的官司有两起,都发生在前八十回。


凤姐此人,在贾府上下,虽然口碑不佳,然而她的口角波俏,精明能干,倒也不给人多少恶感。若无此两起官司,几乎就是一位可人儿。“风辣子”之“辣”,她的心狠手辣的一面,正是由此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揭示。凤姐做事,向来的作风是不留痕迹,拿尤二姐的话来说,是“无一点坏形”。铁槛寺一案,公平地说,凤姐原只是贪财,并没有考虑到事情的后果。长安府太爷的小舅子李少爷,看中了大财主张家的小姐金哥,不想金哥已受了原长安守备公子的聘礼。两家为此大闹,打起官司来。张家赌气要退聘礼,派人上京来找门路。不知怎么就找到了铁槛寺的老尼。王熙凤是个敛财的好手,平时发放丫鬟们的月钱时,她都能“打时间差”,故意拖延时间,拿去放高利贷赚些利息,放着这么一宗有油水的大买卖,她岂能不动心?经不住老尼的激将,就把事情揽了下来。其实这事也算小菜一碟,凤姐派心腹家人旺儿找主文的相公修书一封,托长安县的节度使云光办理,逼迫守备家收回聘礼。守备是“原”守备,失势的官儿好对付。只用两天工夫,事情就办成了。王熙凤动了动手指头,就坐收渔利白银三千两。没想到张家女儿闻知退了前夫,就寻了短见。那守备之子也投河自尽了。这大概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但王熙凤由贪财而引发命案,却也推脱不了责任。且听她收银子时说的话:“我比不得他们扯篷拉纤的图银子。这三千两银子,不过是给打发说去的小厮们作盘缠,使他赚几个辛苦钱儿;我一个钱也不要。就是三万两我此刻还拿的出来。”假撇清的话说得实在好听,适足以表现了她的贪婪。值得注意的是事情过后作者的一番评述:“自此风姐胆识愈壮,以后所作所为,诸如此类,不可胜数。”可见铁槛寺一案,只是王熙风牛刀小试,也是她利用贾府的人脉声望初次尝到的甜头。小厮兴儿对王熙凤曾有一段有名的评价:“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底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他都占全了。”


一般读者起初会不太相信,觉得过分。但随后发生在尤二姐身上的一切,似乎正是验证了兴儿的话。此时的王熙风比之铁槛寺时已有了很大长进,其圆滑、狡诈、阴险,“不露坏形”,以及弄权的熟练,都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六十九回的回目是“弄小巧借剑杀人”,“小巧”二字,似乎不足以概括王熙凤的所作所为。打听到尤二姐原有一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叫张华,是个穷得叮当响的赌徒,凤姐便命将张华“勾来养活”,一面让他到都察院去告贾琏“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把事情闹大。一面又派人拿三百两银子到都察院打点,让都察院在再审时说张华无赖,因拖欠贾府银两,妄捏虚词,诬赖良人,赶了出来。接着凤姐又派人挑唆张华,叫他再告,定要讨回原妻。同时又透消息给都察院,让再次受理,断还原妻。那张家也得了凤姐的银子,于是假作到贾府领人。当然贾府不能真的放人,那会影响贾府的脸面。于是又打点张华父子,让他们拿了银子连夜走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虽白花了不少银子,却也将贾府内外闹了个天翻地覆。甚至为了免得留下后患,凤姐还要命人追上张华父子,杀人灭口。幸亏派去的人也觉得太过分,没有照章办理,这才没有弄出另外两条人命。


凤姐所导演的这场闹剧,为的只是给贾琏、贾珍兄弟俩一个难堪,同时让老太太、太太们知道,尤二姐“在家做女孩儿时就不干净”,为下一步除掉二姐伏笔。而所谓都察院,简直如同王熙凤手里的提线木偶,而法律在她眼里也如同儿戏一般。王熙凤的老辣,至此算是给我们崭露了一手。连贾珍这样的老手也不能不感到惊诧:“我却早防着这一着,倒难为他这么大胆子。”大观园里本来天地太小,不够她施展拳脚,必须延伸到贾府以外,经此两案,形象的塑造方告完成。王熙凤这种做事不计后果、斩尽杀绝的作风,好像总是能够得计。可是事实上,“机关算尽”,聪明过头,也隐伏了日后的祸患。“一从二令三人木”的结局已经离她不远了。


与贾赦有关的官司也有一桩,即石呆子的扇子一案。


贾赦此人,向来不受贾母待见。原是长房,却与贾母隔院而居,管家大权也旁落到二房王夫人的身上。这本来就事属可疑。有红学家对此做过猜测,有认为贾赦实非贾母嫡子的,这恰与认为贾政非贾母嫡子的看法相映成趣。但二者均未能在书中找到实据,只得存疑。贾赦的劣迹,已在逼娶鸳鸯时作了暴露,是个惯使性子、蛮横不讲理的主。为谋夺石呆子的古扇,不惜买通官府,借贾雨村之手,把人家弄得倾家荡产,不知死活。所谓“巧取豪夺”,可以概括他的为人。由他引出官司,本在意料之中。贾府的败落,除经济上的“坐吃山空”,贾赦此类不肖子弟的为非作歹,也是一种催化剂。


所有这些关涉贾府的官司,反映出贾府权势的煊赫和官场贪腐成风的社会面貌。不仅预告了贾府的末日临近,也预示了整个封建王朝“忽喇喇似大厦倾”的必然趋势。《红楼梦》的故事,本来局限于贾府或大观园的阃帷之内,仿佛远离了园外的整个世俗社会。这些案件的发生,犹如将触角伸到了贾府的高墙深院之外,使贾府与现实社会更紧密地联系起来。贾府高墙内所发生的故事,所有人物的悲欢,都与外界的现实紧紧相连,说明这不单纯是一个家族内部的故事。这与刘老老从千里之外一个“芥豆之微”的小小人家来到贾府,将乡村的土产和外界的信息带进了这个闭锁的大宅院,起着同样的作用。作者的用心之妙,不能不细心体察。


(选自杨淼著,《红楼撷趣》,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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