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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豪掷亿元布局扩展智能停车、智慧交通等领域

 新程乐跑 2016-03-24

 2016年2月15日,千方科技官微连续发布3条内容为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表明千方科技将出资亿元布局扩展智能停车、智慧交通等领域。详细公告如下:


公告一: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进入新的领域,子公司目前尚处于筹建期,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方面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会对公司 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联合国开思远(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思远”)、重庆运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重庆运泽”)及关联方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方小贷”),其中重庆运泽为千方小贷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出资设立的法人主体公司。千方小贷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700万出资,占合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29%,千方集团现金出资12,000万元,占合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40%;国开思远出资7,500万元,占合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25%,重庆运泽出资1,800万元,占合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6%。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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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千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8号科技创业中心融英楼(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和资产转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按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批复核准的事项从事经营)。(暂定,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介绍

 与公司共同投资千方小贷的关联方是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图:

2.jpg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公司名称: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90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夏曙东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 导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千方集团资产总额9,048.21万元,负债总额2,043.94万元,净资产7,004.27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3,634.09万元,净利润586.18万元。2014年财务数据经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1日,千方集团资产总额50,284.30万元,负债总额38,598.27万元,净资产11,686.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夏曙东先生同时持有公司28.94%的股份和千方集团93%的股份,是上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夏曙锋先生是夏曙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夏曙锋先生同时持有公司1.70%的股份和千方集团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千方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千方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063.65万元。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小贷公司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小贷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决议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中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3、小贷公司设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千方集团、千方股份、国开思远各提名一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需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千方集团提名监事候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5、小贷公司每年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如有盈余利润,原则上具体利润分配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各方获得的利润由其自行支配。

 6、小贷公司的亏损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7、合同应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国开思远由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国开金融旗下出资平台“国开发展基金”中的一员。

 在国家金融宏观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本公司联合国开思远以及千方集团等整合各自资源与优势,共同出资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智能交通产业配套升级在金融方面的突破。这个探索是上市公司的一项长期战略,是公司在已有的大数据资源、产业网络资源、用户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考虑的结果,本次对外投资,不仅有利于巩固产业地位、加强用户粘性,增加数据变现并赢利的途径,也能提升今后上市公司产业整合的能力。千方小贷一方面依托物流产业的特点,满足物流生产与消费过程的小额资金需求,提供实现资金流与实物流、信息流相结合的产业信贷服务;另一方面结合公司智能交通立体化出行业务优势资源,提供综合性交通金融服务。

 合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要求,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服务于交通运输行业及车联网产业统筹发展,业务范围设定于全国,目标客户将以物流产业及车联网产业中信息充分覆盖的人群和企业如车主、司机、物流消费者和服务者为主,以向他们提供小额贷款资金及其他综合性金融服务,促进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对于交通运输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公司具备稳健的资本结构,能够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有效支持筹建公司的营运资金,也能够为合资子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地保障。国开思远依托的国开金融,是中国注册资本额最大的人民币综合投资机构,其不仅具有很强的市场化融资能力,还可以与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业务相结合,从资本金到贷款提供全面的开发性金融服务支撑。千方集团通过自身积累沉淀的海量车联网实时动态大数据资源,可通过线上数据分析与线下尽调相结合的方式为合资子公司推荐具备信用保障的优质物流企业客户,有助于其建立信息有效、全面的贷前评估和贷中监控体系。

 通过设立合资子公司,公司多年的智慧交通行业经验得以在更多平台上施展,并将为公司大交通、大数据运营以及生态整合战略布局添加新的亮点和有力补充,有利于公司增加新的营收渠道,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首次涉入金融服务领域,可能会面临政策风险、行业风险、人力风险以及业务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5日

公告二: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社会团体单位北京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不会对公司 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联合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乐卡汽车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社会团体单位北京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联合创新中心”、“本中心”)。联合创新中心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发起人代表,拟以自有资金600万出资,占合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20%,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兴路”)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0万元,占合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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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作为共同发起设立单位,其主要目的是发挥与利用科研院所与高校在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方面实验室资源及研发与技术优势,经联合创新中心其他发起人一致同意不以现金出资。

 2、联合创新中心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联合创新中心(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类型:社会团体单位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1)面向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把握国内外产业市场与技术发展趋势,紧跟国家宏观形势、积极对接国家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相关政策,基于京津冀产业、人才等资源平台,本中心聚焦在:绿色用车、智慧路网、智能驾驶、便捷停车、智慧交通管理以及汽车生活服务等应用领域开展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的产业发展路线图,推动路线图技术验证、成果示范,并积极组织资源推动产业化。

 (3)负责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关键技术验证、成果示范项目的建设管理与运营管理,打造面向未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示范区。

 (4)负责推动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相关产业联盟标准、行业与国家标准、法律法规的制定。

 (5)建立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相关关键技术与产品实验验证、检测评估机构,负责包括技术与产品实验验证、检测以及技术评估等对外技术服务。

 (6)负责促进本中心内、成员间以及与国内外产业相关企业的技术转化、成果转化等知识产权工作。

 (7)负责通过举办和参与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产业相关国际国内高峰论坛、展会,与国际国内同类组织合作等形式,开展对外合作、技术交流与成果宣传推广。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介绍

 与公司共同投资联合创新中心的关联方是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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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7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5688.89 万元

 实际控制人:夏曙东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交通运营信息服务;销售机械 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机械、通讯设备(无线发射机除外)、电子元器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运输代理服 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商务委或区县商务委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交兴路资产总额34,448.98万元,负债总额40,928.14万元,净资产-6,479.16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44,552.79万元,净利润-9,164.66万元。2014年财务数据经北京天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中交兴路资产总额52,254.43万元,负债总额53,617.02万元,净资产-1,362.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夏曙东先生直接或间接同时持有公司累计36.40%的股份和中交兴路65.26%的股份,是上述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兴路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交兴路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063.65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2016年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就共同推进“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示范应用”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北京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智能汽车、智慧交通、宽带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等产业的企业以及科研院校合作成立产业联合创新中心,产业联合创新中心是应用示范的建设运营主体。公司作为国内智能交通龙头企业,将作为发起人参与到上述产业联合创新中心。

 2、公司将参与到示范区六大应用示范中的智慧路网、智能驾驶、便捷停车、智慧管理等四个示范中。并将积极参与到车路协同、先进辅助驾驶、无人驾驶、交通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新产品应用示范、实验验证与测试评估中。

 3、上述产业联合创新中心将通过应用示范的建设,突破与沉淀一批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关键与核心技术,带动汽车制造、移动通信、互联网等相关产业的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新产品与新技术的实验验证与成果转化,形成拥有一批有核心技术与行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加创新企业的产业生态。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事项对应内容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5日    

公告三: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在四川省德阳市推广公司智能停车产品及解决方案,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科技”)拟与李彦洁共同出资设立德阳千方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德阳千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掌城科技以现金出资840万元,李彦洁以现金出资36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得到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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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阳千方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市政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市政公用工程;会展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代驾服务(受当事人委托);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资公司将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名,其中掌城科技委派2名,李彦洁委派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掌城科技委派,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一名监事,由掌城科技委派。公司总经理由李彦洁担任,主要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掌城科技将委派1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合资公司。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本着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在智能停车方面技术与解决方案的优势,结合行业应用经验,在经过测算的有运营价值市场实现突破。

 德阳千方设立后将与德阳市城管局签署协议,参与当地智能停车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德阳千方参与新建或改造车位将不少于6000个。协议涉及项目的运营年限为5年,并在协议中约定可连续顺延2次,每次5年,使得整个项目的运营年限达到了15年,较长的年限可以使合资公司获得更丰厚的经济效益。

 该项目是公司在西南领域首个落地项目,并且是独家运营项目,能更好积累行业解决经验,并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于在其他城市、区域拓展有重要意义。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千方科技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成立后在项目实施、合资经营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5日 

(信息来源:千方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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