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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里的潘金莲是如何住上两层小别墅的

 汉青的马甲 2016-03-25

文/巴九灵(微信公众号:吴晓波频道)

《水浒传》是中国人尽皆知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有一对非常著名的夫妻——武大郎先生和潘金莲女士。这一对夫妻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们与武大的胞弟武松先生,以及当地著名土豪兼暴发户西门庆先生之间那一段波(gou)澜(xue)壮(lin)阔(li)的生死虐恋。

故事的开端,是潘女士将叉窗户用的竹竿砸到了西门先生的头巾上,而西门先生“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最后闹出了三人命丧黄泉、另一人亡命天涯的悲剧。

这一家子的住房情况常常为人所好奇。前段时间,“住房街区制”被热烈讨论的时候,就有人拿出这个例子来说明街区制并不一定好,潘女士就是因为住在开放式街区,才会遇到西门先生,导致了最终的悲剧。

潘金莲开窗探头望街已成“撩汉”的经典画面

等等,难道大家不觉得奇怪吗?大郎和金莲显然算不上有钱人,他们怎么住得起一楼一底、上下两层、洗漱煤卫设施齐全的小别墅呢?何况这间房还位于县衙门前的大街上,说来也是政务中心、商圈围绕的核心地段。

中国古代,在城里买房可是一件超级大难事。比如大文豪白居易先生, 29岁中进士,32岁参加工作,起步就在帝都长安担任中央政府的处级干部,可是十年也买不起一套房,只能跑到郊区的渭南城置业了事,平时工作日在长安城里租房上班,休息日才回家。又比如海瑞先生,半辈子担任政府高官,临老从省部级岗位上退休时,只能在老家海南买上一套房。可见古代在城里买房不易,而仅靠街头卖炊饼为生的武氏夫妇能住上小别墅,着实令人好奇。

《水浒传》对这幢楼的来历并没有交代,还好,还有另一份外传典籍《金瓶梅》。《金瓶梅》中说,两人最初租房住,丈夫每日挑担儿出去卖炊饼,至晚方归,因此全职主妇、大美女潘金莲常常受到当地浮浪子弟的口头调戏。于是两人商议搬家,武大提议换个地方租住,而潘金莲不同意,说“不如添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却也气概些,免受人欺侮。”武大郎抱怨没有钱,妇人交代“钗梳凑办了去”,于是武大郎“当下凑了十数两银子,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第二层是楼,两个小小院落,甚是干净。”

98版以王婆视角见证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初遇

原来这一幢房子虽然不是租的,却也不是买的,而是“典”来的。那么,何谓典房呢?这是一种古代的房屋制度。大约的方式是:房客给房东一笔典房款,获得了这幢小楼的居住权,为期多年,可以达到十年甚至二十年,约定期满后房东将典房款一文不少还给房客。这有点像是一种长期的租房合同,不同的是租房时一次性付款,到期后将租房款返还。

典房款相当于房价的多少?《金瓶梅》并无直言,但文中还写到一对韩姓夫妇商议给自家造一幢类似的房子,所费约需三十两,而武大典房费为十数两。也就是说,武大郎拿房子价格一半左右的钱换到了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居住权,最后还能拿回这笔款,典房成本就是典房款在典房期内的利息。

这样的方式,对武大郎和潘金莲夫妇,自然是挺好,但对房东似乎不太公平,他们怎么会接受这样的合同?可能合理的解释是,古代人口流动不如当下,租房的人少,过剩的房产其实就是浪费了,所以典房制度是一种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

试想,如果房子造好了没人住,但又租不出去,一大笔钱浪就浪费了,不如让人来典住,套现一半的房款去做其他投资,多年以后利息早就高过本金,而且房子最后还是自己的。而典房住的房客一方,要比买房或造房的成本低上一半,自然也是乐意。

我们这个世界,供给从绝对意义上并不稀缺,需求也同样如此,但现实的情况是这两者的错配。武大和潘金莲一家能够住上两层小别墅,给了我们很好的参考。这是一种拥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方式,以金融的方式盘活了资源。

11版武松初入家门时镜头对一层进行展示

水浒世界里的典房制度,换到今天,或许提供了一种盘活存量的思路。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

鼓励租赁市场的意思是让买得起的人买房,出租给买不起房的人来住,比如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购买商品房作为保障房。但在供给过剩的情况下,购房有风险,政府财力也不可能完全承担这这种类型的保障房,或许借鉴典房制度,创新保障房的租赁形式就是一种绝好的思路。

再进一步,甚至投资性购房也能进入这一种制度配合的范畴中。毕竟目前首付对于任何人都是一大笔钱,如果投资者希望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房屋产权,典房人也希望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十几年或者几十年的居住权,那么想象的空间就很大了。

我武大也是金融人,想当年为国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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