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本罪犯罪主体是真正的身份犯,只限于被刑事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虽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但未被关押的人(如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缓刑、假释等非关押状态),或者行为人在被群众扭送的过程中逃走的,不成立脱逃罪; (3)完全因为司法机关的错误关押,确实无罪的人未采取暴力单纯脱逃的,不成立脱逃罪(紧急避险或者缺乏期待可能性)。 2.行为方式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方式;行为人获准假期回家探亲的,故意逃往外地不回监狱的,构成脱逃罪;特殊原因未及时返回,待特殊原因消除后返回的,不构成脱逃罪。 3.行为人摆脱了监管机关与监管人员的实际支配控制时,属于本罪既遂;但行为人逃出关押场所后,尚明显处于被监管人员追捕的过程中,属于本罪未遂。 4.两人商议共同脱逃,只要一人既遂,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未脱逃成功的或中止脱逃的行为人,也认定为既遂。
A.犯罪嫌疑人在从甲地押解到乙地的途中,乘押解人员不备,偷偷溜走 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到外地经商,直至管制期满未归 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组织多人有计划地从羁押场所秘密逃跑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8名犯罪分子采取暴动方法逃离羁押场所 【命题分析】本题直接考查脱逃罪,考生需注意,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在地,直至管制期满未归的行为不构成脱逃罪。 【解析】《刑法》第316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A项中,犯罪嫌疑人在从甲地押解到乙地的途中,乘押解人员不备,偷偷溜走的行为符合脱逃罪的构成,故A项正确,不当选。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并未被关押,所以其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到外地经商,是违反管制刑执行义务的行为,但不构成脱逃罪,故B项错误,当选。 《刑法》第317条规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CD项说法错误,其分别构成组织越狱罪和暴动越狱罪,故CD项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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