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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达先生《篆刻直解》_006

 秦岭之尖 2016-03-27


对原型的第一次转换(上)


文/马士达


篆刻艺术之生成,是从印章进入“石印时代”开始的。


在此之前,虽然宋元时期的不少文人雅士,期望着自己能在印章的方寸之地,一展自己的才学和风雅,但是,碍于当时印材之限制,他们最多只能参与治印,即从事首道工序——书写印文,余下的事则只能依赖于工匠之手,是好是坏,也只有“听天由命”了。


相传元末王冕,偶然之中发现一种理想的印材——“花乳石”,为文人雅士之自篆自刻,解决了一大难题。及至明代文彭、何震,推广石质印材,从此,一些有“金石癖”的文人,如鱼得水,耕石不倦,篆刻遂蔚成风气。


显然,印材的置换,为印章的艺术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印章制作之方便之门既开,对原型的艺术转换遂成为现实。


“篆刻”二字,初为动词。明代徐官谓“篆刻图书记”(语出《古今印史》),盖“图书记”为当时印章之名称,而“篆刻”乃篆印、刻印之意。亦即是说,篆刻之初,人们尚未特意区别篆刻艺术与实用印章,只是雅好古法,不同流弊而已。


前文提及,基于当时认识水平,早期篆刻家以汉魏白文印、唐代朱文印为篆刻原型,竭力模仿,从而改变了当时部分实用私印的面貌,致使印章转换而为艺术,其功莫大。但是,正缘于早期篆刻与实用印章之直接联系,缘于当时人们对“篆”与“刻”的认识程度,早期篆刻水平颇不如人意。


其一,篆刻既为实用印章之雅化、古化,仍在实用笼罩之中,则对古代印章的模仿,首先表现为对古代印章制度的回复,特别是对古代印章印文排列秩序以及印文字法的热衷。这种研究是实用的立场而非艺术的立场。且当时学者唯古是从,古之有之方可为之,古之未有则成禁忌,因而极大地限制了篆刻艺术形式,束缚了篆刻家的艺术创造力。


其二,篆刻之初,人们刚刚开始尝试在石质印材上刻锲。既然书画艺术创作有“笔法”体系,则篆刻之“刀法”,亦即成为早期篆刻家绕不过去的第一个课题,恰如今人初学篆刻,首先须知如何用刀。故,醉心于刻锲技法,乃是早期篆刻必经之路及其贡献之所在,也是其艺术水平难以提高的根本原因。


其三,当时篆书书艺并不发达,作为实用文字,篆书早已退出日常生活;作为书法艺术,篆书书艺之复兴始于清代中叶。《三十五举》尚且教人“写篆把笔,只须单钩”,毛笔“略于灯上烧过,庶几便手”,哪里谈得上篆书之艺术水平。故于“篆”,早期篆刻家首先须过“识字”关口。《学古编》开列“合用文籍品目”;徐官说:“篆刻多误,皆因六书之未明也,乃叙古今书法于中”;何震说:“六书不精义入神,而能驱刀如笔,吾决不信”;到了赵宦光也还在说:“不会写篆字,如何有好印”。


其四,当时人们不识先秦古鉨,以为汉印最古,故以汉魏白文印为艺术原型。《三十五举》说:“白文印,皆用汉篆,平方正直,字不可圆,纵有斜笔,亦当取巧写过”;“四字印,若前二字交界略有空,后二字无空,须当空一面地别之……不然一边见分、一边不见分,非法度也”;“白文印,必逼于边,不可有空,空便不古”。由此可知,当时人们对白文原型的把握,无非均衡平直、整齐一律,对篆刻“章法”的变化研究不多。这也缘于秦汉印章,其形制大体趋于一致,其印文布置大多均分印面,“章法”变化并不显著,致使早期篆刻家对此多有忽略;今人仍多有以此为篆刻章法之不二法门者,诚为可悲。假使早期篆刻家己经知识古鉨,如何会有这番论说。


其五,当时人们不知朱文印早已有之,以为唐代朱文最古,遂以唐代朱文印为艺术原型。一说吾丘衍、赵孟頫创“元朱文”,恐怕也只是以《说文》小篆为据,参照唐朱文变化而来。《三十五举》说:“朱文印,不可逼边,须当以字中空白得中处为相去,庶免印出与边相倚无意思耳。字宜细,四旁有出笔,皆滞边,边须细于字”。可见,当时人们对朱文原型的把握,比白文更为单调。


上述种种历史条件,决定了早期篆刻家对原型的第一次转换,其最具有显著意义者,即是篆刻“刀法”的研炼和创立。换言之,早期篆刻之艺术模式只能是“篆字+刀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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