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4月1日起,我市首批社会保障卡将发放,现阶段,暂时只办理市本级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发卡。计划今年年底前实现发卡30余万张的目标。 我市4月1日起发放首批社会保障卡计划年底前发卡30余万张 看病就医买药区内一卡搞定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庄盈)记者从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首批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将发放,现阶段,暂时只办理市本级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发卡。计划今年年底前实现发卡30余万张的目标。 我市即将发放的社保卡(俗称“一卡通”)是按照国家标准,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制作,加载商业银行金融功能的最新一代(IC)社保卡。社保卡正面为国徽图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即居民个人身份号码)、社保卡号、发卡单位印章及发卡银行标志、银行卡卡号等信息。 据了解,去年,自治区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体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卡通”。与旧的医保卡相比,持卡人在全区实现互联互通的1443家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基本不变,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报销比例等按照参保地政策及标准执行。 该卡分为社保功能区和金融功能区,实现一卡两用。其中,社保功能区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社会保险参保身份识别、信息存储与查询,即持社保卡可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药店购药直接费用结算(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通过社保卡金融功能实现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及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金融功能区具有普通银联借记卡功能,可作为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使用,适用于贴有银联标识的ATM机或POS机。两功能区账户相互独立运行,资金不能互换。 “以往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先垫付医疗费,再持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但有了新的社保卡,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审批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无需垫支大额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住院费等医保费用。”市社会保障局医保科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实现“一卡通”后,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费用垫支多”、“报销跑断腿”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今年4月,持卡人在全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可直接结算;年底前,实现全区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该工作人员介绍,将来“一卡通”还将从看病就医的功能逐步拓展到养老金发放、失业金领取等,“从社保领域逐步拓展到就业、人事、人才等服务领域”。 ■链接: ▲如何申领社保卡? 据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在我市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可申领社保卡。现阶段,暂时只办理市本级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发卡。持有旧医保IC卡的参保人,不需要个人办理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会分批免费为参保人直接制卡,卡制作好以后,将委托银行进行发放。单位职工(含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参保人员社保卡由单位统一领取发放;个体人员由所在社区通知或公告到指定的银行网点社保卡服务窗口领取。目前,全市社保卡的发卡工作已全面铺开,由于参保人员人数众多,制发卡工作量较大,将新社保卡发放到每一位参保人员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还请广大参保人员耐心等候。对部分参保人员因个人信息资料不全,无法制卡的,我们将通知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本人照片或电子照片1张到市社保卡服务窗口申办社保卡。 目前我市共有7家银行纳入社保卡发卡合作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桂林银行、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首次申领社保卡免工本费,补卡、换卡则需缴纳工本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发卡金融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由发卡银行收取。社保卡免收账户年费以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社保卡激活后原有的“医保卡”还能使用吗? 据介绍,社保卡激活后,原持有的“医保卡”将同时作废,原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转入新的社保卡内。 由于制发新的社保卡有一个过程,我市采取新老卡过渡期,过渡期从2016年3月至12月30日止,期间没有领到或激活社保卡的,原“医保卡”仍然可以使用,到期后原“医保卡”将全部终止使用,统一使用新的社保卡。 ▲如何使用社保卡看病、购药? 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持社保卡在桂林市辖区内看病、购药与原“医保卡”使用方法相同。 持社保卡在广西区内任何一家已开通联网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可直接刷卡异地门诊就诊及零售药店购药结算。 在桂林市外,广西区内异地住院时,参保人员需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凭社保卡和当地社保局出具的异地就医凭证,到所选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因出差、旅游等突发疾病需在异地住院的,持卡人须在办理入院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就医费用也可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的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均按桂林市政策执行。 延伸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