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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制造批准(PMA件)

 rvsm_wang 2016-03-28

为了控制未经批准的仿制航材(黑航材),我国局方对非原厂手册里列出的零部件有很严格的控制。但其实在国外,尤其是美国,使用经FAA批准的PMA件非常普遍。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


  • 美国有很多老旧飞机仍在运营,而这些飞机的制造厂或相应的零部件供应商早就已经停产或已经倒闭。


  • 经过认证的PMA件价格便宜,但技术指标和可靠性并不差,有的经过技术改良的PMA件甚至还由于原厂件。


随着通航发展的需要和我国适航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PMA件在中国的应用必会越来越广泛和普遍。以下是国外的一篇关于PMA件的专业文章,希望对大家在PMA件的认识上能给予启发。


许多机主和营运人都会购买并在他们的飞机上安装PMA件。问题来了:“这些PMA件是否可以被允许安装在已取得型号许可证的飞机上“?从FAA官方得到的答复是肯定的。一旦PMA生产商取得了FAA对其PMA件质量控制系统的认证,该部件就变为了合法零部件。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法规上,安装PMA件虽然合法,但由于某些OEM厂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允许在他们的产品上安装第三方提供的零备件,并以此为理由拒绝客户的保修申请。鉴于以上原因,机主或营运人必须事先仔细研究OEM保修协议里的相关规定,以决定是否采购安装PMA件。


PMA件是基于原装机部件设计和优化的可互换零部件。FAA法规8110.42 和 8120.22对PMA批准程序作了详细规定,一旦这个PMA件获得了批准,将会被准许生产并安装在已经获得了型号许可证的飞机上。


对于任何想获取PMA零部件批准的制造厂商,FAA Part 21, subpart K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果通过审查,就意味着此制造商在设计和生产两个环节都满足了FAA的要求,而不只是生产。


一般来说FAA是不会向美国本土以外的厂家发放PMA许可,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可以证明该地点可以被FAA很好的监管。




TC, PC, 或 TSO 的生产许可证持有人(PAH)可以为已获设计和生产批准的现行零部件生产等效替代件或进行升级改装。但是对于生产许可证持有人的部件供应商,不允许其对已获得型号许可证的产品上的零部件生产替代件或改装件并用于商业销售,除非此供应商向局方申请,并取得了PMA件生产批准。


对于121部或135部下运行的运营商,在局方的允许范围内,可以在没有取得PMA批准的前提下,生产零部件并安装在他们自己运营的飞机上。


飞机机主或运营人可以在没有取得PMA批准的前提下,生产零部件并安装在自己的飞机上,条件是这些零部件必须符合43部或其他适航标准的规定。


用于商业销售目的的零部件或标准件在没有取得PMA许可前不允许被使用。如果对零部件合法性有疑问,应该和飞机认证办公室(ACO)或/和制造验证办公室(MIDO)联系。


FAA批准的PMA件清单可以根据生产者,PMA许可持有人,和牌号,通过以下网址进行查询http://rgl./Regulatory_and_Guidance_Library/rgpma.nsf/MainFrame?O


关于PMA件的FAA相关参考规章如下:


Title 14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14 CFR)
·Part 21, Certification Procedures for Products, Articles, and Parts
·Part 21, Subpart K, Parts Manufacturer Approvals (sections 21.301 through 21.320)
·Part 21, Acceptance of Articles, section 21.502
·Part 43, Maintenance, Preventive Maintenance, Rebuilding, and Alteration
·Part 45, Subpart B, Marking of Products and Articles (sections 45.10 through 45.16)

Advisory Circulars (AC)
·AC 21-43, Production Under 14 CFR Part 21, Subparts F, G, K, and O
·AC 43-18, Fabrication of Aircraft Parts by Maintenance Perso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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