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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希:翻译是力行

 圆角望 2016-03-30


周克希老师谈翻译心得的札记三则。

小编被第二则引用弘一法师的典感动得稀里哗啦,

不知道您更偏爱哪一则?

(上图为周克希老师画像,来自网络)


    
感觉与文采


在我的心目中,翻译是个感觉的过程。译者设法把自己感觉到的文字背后的东西,让读者也感觉到它,就是文学翻译的“大意”。  


《追寻逝去的时光》(一译《追忆似水年华》)第一卷中写到女佣弗朗索瓦兹:les humains excitaient d’autant plus sa  pitié par leurs malheurs, qu’ils vivaient plus éloignés d’elle.  有一种译法是:“对于别人的不幸,惟其遭难者离她越远才越能引起她的怜悯。”细读原文,我的感觉是:一、原文行文很平直,译作“惟其……才越能……”好像太文,甚至会有点阅读障碍(至少对我是如此)。二、原文有明显的调侃、幽默的意味。在我看来(这看法是否对,自然可以商榷),les  humains颇为点睛,它是个一本正经的“大字眼”——人类。惟其一本正经,所以幽默发噱。我试着把这两个感觉体现在译文中:“人类之所以能以他们的不幸唤起她的怜悯,主要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  


所以,在作者笔下的弗朗索瓦兹是这样的:“她在报上看到某个陌生人横遭惨祸会泪如雨下,然而一旦报道中的那个人让她觉着有点似曾相识,眼泪立刻就收干了。”自己身边的帮厨女工腹痛骤然发作,她可以无动于衷,而看到“书上说的阵痛症状”,却会“不由得大为伤心地哭了起来”。原因何在呢?有译本译作:“因为这恰恰是她所不知道的一种病症”。其实,原文qu’il  s’agissait d’une malade-type qu’elle ne connaissait pas  的意思是:“当然那是她不认识的某个女病人的阵痛”。不是因为病症不知道,而是因为病人不认识!诚然,两种译法的差别相当细微,但倘若要还原普鲁斯特式的人物刻画方式,要体现普鲁斯特式的幽默,那么除了在这样的细节上下工夫,译者还能做些什么呢?  


文采,和感觉联系在一起。华丽的辞藻,漂亮的句式,不是不能用,但只有用得恰如其分,才能和文采挂上钩。说到底,翻译有没有文采,前提是对原文有没有“吃透”,是感觉有没有到位。举两个《包法利夫人》中的例子。纳博科夫说,句子的节奏感是《包法利夫人》风格的核心。他说得很对。这种节奏感,有时是比较外在的,例如第二部中,神甫侃侃而谈:“我知道,确实存在好作品和好作者;可是,男男女女混杂相处,待在一个装饰极尽奢靡、令人心荡神驰的场所,再加上渎神的装扮,浓重的脂粉,摇曳的烛影,娇滴滴的声腔,到头来自然就会滋生某种放纵的意识……”,其中“渎神的装扮,浓重的脂粉,摇曳的烛影,娇滴滴的声腔”,有的译本译作“打扮得妖形怪状,搽粉抹胭脂,点着灯,嗲声嗲气”,或者“穿着奇装异服,涂脂抹粉,在灯光照耀下,说话软绵绵的”,似乎就力度不够,没有原文ces déguisements pa?ens,ce fard,ces flambeaux,ces voix efféminées的铿锵意味 (而这种意味,与此时神甫的亢奋状态是吻合的)。第二个例子跟视角有关。译者的视角,应该就是作者的视角,否则感觉也难以到位。爱玛和罗多尔夫一起骑马返回永镇,罗多尔夫在她身后欣赏她的背影。原文写道:Elle  était charmante, à  cheval!有译本译作:“她骑在马上很漂亮。”意思没什么错,但作者是从罗多尔夫的视角来写的,所以译成“她骑在马上,那模样可真迷人!”也许才更贴近这个惯于玩弄女性的风月场老手的口吻(尽管他只是这么想,并没有说出声来)。  


感觉,有时不可避免地带有译者的个人色彩。第一部第八章末尾的一段文字,拙译译作:“渐渐的,容貌在记忆中模糊了;四组舞的情景淡忘了;号服,府邸,不再那么清晰可见了;细节已不复可辨,怅惘却留在了心间。”之所以译作“细节已不复可辨,怅惘却留在了心间”,是因为在我想来,倘若(假定!)福楼拜是中国人,他不会说“一些细节淡忘了”,也不会说“若干细节失散了”,他会说“细节已不复可辨”。这个假定,这种译法,当然是主观色彩颇浓的。


力行与存疑



周克希手迹


翻译,首先是一种实践,需要持之以恒地身体力行。为翻译做准备,做一些研究,是必要的。比如说,要了解一下作者和作品的背景,了解一下他所处的时代和他的语言风格,等等。但是作为译者,他的本分是翻译,而不是“研究”。  


弘一法师是我很敬佩的前贤。有一次在席间有人向他请教“人生的意义”。他虔诚地回答说:“惭愧,没有研究,不能说什么。”叶圣陶先生在文章中记叙了这件事,并感叹道:他的确没有研究,因为研究是指自己站在一样东西的外面,而去爬剔、分析这东西。弘一法师一心持律,一心念佛,再没有站到外面去的余裕。叶先生说得真好,我每每想到自己还有“站到外面去的余裕”,就感到惭愧。这“一心”二字,说出了力行的真谛。一个人,一生中能真正做好一件事,其实已经很不容易了。想想那些热爱自己工作的手艺人吧,他们每天做工,终其一生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即便是制作一种工艺品,甚至只是下一碗面,做一个寿司)。老舍先生说他自己“有得写,没得写,每天写五百字”,这不就是力行吗?  


译者和他的译作的关系,有点像船长和他的船的关系,那是一种同命运、共存亡的关系。《动物农场》的作者、英国作家奥威尔在为乌克兰文版写的序言中说得好:“我不想对这部作品发表意见,如果它不能自己说明问题,那它就是失败之作。”作者如此,译者同样如此。译者,要用翻译的作品说话。  


力行,意味着义无反顾地往前走。但与此同时,脚步又不能迈得太大,还是要处处小心,时时存疑,才不致轻易掉入陷阱,才不会被荆棘划得遍体鳞伤。  


存疑,一是对理解对不对存疑,二是对行文妥不妥存疑。《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一卷中写到,作者家里有个规矩,每周六午饭提前一小时开饭。接下去,有个译本这么译:“她(弗朗索瓦兹)已经‘习惯成自然’,甚至如果哪个星期六按平常时间开饭,她反而觉得‘乱了套’,非得用另一天提前开饭作为补偿。”这话很费解,这个女佣难道真有这么“任性”,居然能“用另一天提前开饭作为补偿”?原文是que si elle avait dū,un autre jour,avancer son déjeuner à l,heure du samedi,其中avait dū是过去完成时,表示虚拟语气,所以我译作:“她对此已经惯了,倘若有哪个星期六,非要让她等到平时钟点才开午饭,那在她就像其他日子里得把午饭时间提前一小时,事情全乱了套。”所谓在另一天提前开饭一小时,其实是个“虚拟”的情况。(顺便说一句,此处英译本似亦有误。)  


行文不妥,有各种各样的不妥,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是翻译腔。还是这本书。还是弗朗索瓦兹,她做了个噩梦,有个译本接着说,这会儿“她显然已经恢复现实感,认识到刚才吓坏了她的幻觉实际上是假的”。意思是懂的,但腔调有些别扭,何不说成“她好像神志清醒过来,明白了刚才吓人的情景都是假的”呢?这位女佣打鼾时轻时响,于是有个译本说:“用开汽车的行话说,(鼾声)‘改变了速度的档次’”。我们平时恐怕不会这么说话,我们大概会说:“按开汽车的说法,她的鼾声换了档”。另一个地方我们读到,“她想从鸡耳下面割断喉管”。其实,译作“割断它的喉管”就行了。  


翻译腔,是指洋腔洋调,不合我们说话行文的习惯。有时候,也会遇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太“归化”了。第一卷的某个译本中,有这么一句:“我每逢大年初一都要去拜年。”在翻译作品中读到“大年初一”,难免会有些异样的感觉。原文是le  premier  janvier,我觉得不妨就译作“新年的第一天”。类似的问题,当年施蛰存和傅雷二位就争论过,施先生不赞成在译文中用“鸦雀无声”、“秋高气爽”之类的说法,认为这样译,中国味儿太浓,文字也流于俗、流于滑。  


说到这里,想把话头稍稍扯开一点儿。翻译腔要不得,但“翻译的痕迹”是难免的,有时甚至是可爱的,因为那往往是译者心境留下的痕迹。傅雷先生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把安多纳特pudeur  et fierté(羞怯与高傲)的个性,译作“清高与狷介的性情”。其中的“狷介”,我怎么看都像是傅雷的自况。《简·爱》影片中,陈叙一先生把life’s an  idiot(生活像个白痴)译作“生活是无味的”。无味,或许也是陈叙一对他生活其间的大环境有感而发。这些看似离开原文稍有些远的翻译,有些像“蚌里的明珠”。高尔斯华绥说:“蚌因珠而病,但珠是最美丽的东西,它比蚌本身更加珍贵。”我的这种看法,仅是“一家之言”,很可能带有某种偏见——或者说对译者的偏好——在内。


读书与借鉴



周克希译文集


译者天然应该是读者——他应该是他所要译的书最认真的读者。他要把这本书,先从薄读到厚(逐字逐句细读,查好每个生词的释义,吃透代词、介词之类“小字眼”的意思,弄清每个细节的来龙去脉,等等),再从厚读到薄(胸中了然,只待表达)。  


为翻译,要读无用之书、非书之书。小说中,涉及的内容五花八门,翻译时只恨平时涉猎不广,有时甚至不知问题来自何方,该去查什么书、问什么人。比如说,大仲马在《三剑客》中写到马站着睡觉,写到阿拉密斯喜欢把耳垂搓成粉红色(有点像今天说的“扮酷”)。又比如说,福尔摩斯探案中,提到桌上放着gasogene,查词典(释义为“汽水制造机”或“可燃气体发生器”)不得要领,后来终于在Google的forum(网友相互交流的“论坛”)上得到启发,恍然大悟这十有八九是苏打水瓶的意思。Google就是非书之书。  


多读经典,才能知道文字原来是可以达到那样的高度的。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我是半路出家,底子薄,所以更不敢懈怠。《红楼梦》,《水浒传》,《史记》,《世说新语》,唐诗宋词,明人小品,都是我觉得常读常新、开卷有益的。例如,韩愈写初春小草的诗句“草色遥看近却无”,张先写月色溶溶、一片空明景象的词句“中庭月色正清明,无数杨花过无影”,柳宗元写潭中小鱼的“皆若空游无所依”,再如归有光散文中的“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目眶冉冉动”(不是“慢慢”,也不是“徐徐”,其生动鲜活令人难忘),等等。现当代的作品中,沈从文(尤其是他的散文),汪曾祺,孙犁,杨绛,当然还有王鼎钧,都是我心目中的经典。能把白话文(语体文)写得这么好,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古今作家留给我们的那些让人怦然心动的文字,也许我们读过了、赞叹过了,也还是会忘却。  然而(借用汪曾祺先生引用过的句子):“菌子已经没有了,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  


如有可能,应少读内容粗俗、语言贫乏的书,至少不要读得上心,尽量让它“穿肠而过”。好作家心里,没有坏文字的容身之地。汪曾祺的女儿汪明发哮喘,汪先生为她写了份“病退申请报告”,农场的连长看了大为光火,对汪明说:“你自己瞅瞅,写的啥玩意儿!”只见上面是这样写的:“敬爱的连队首长,我恳请您放过我们的女儿汪明,让她回北京治疗和生活……”汪明明白,她爸还真不是写这种报告的料,他费尽心机想跟连长套近乎,可心里的怨气,一下子就露了出来。写病退报告通不过,恰恰是汪先生真性情的写照。不会写官样文章,是好作家的光荣。  


如有可能,不妨多读一些“难读”的好书——写得好的哲学、历史著作,还有被讥评为“死活读不下去”的那些经典文学作品。红楼、水浒,三国,西游,我始终不明白它们何以会难读。有幸与四大名著同时入榜的普鲁斯特小说,也许是有点“难读”。但有时,难读才有味道啊。有些书,你不去读它,可惜的不是它,而是你。当然,我这么说也把自己包括在内,乔伊斯后期的小说,我就怎么也看不下去,这是我的遗憾。  


爱书之人不一定做翻译,但是,好译者一定是爱书之人。一个人,只有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享受,才有可能把翻译当成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享受。  


艺术是相通的。接触其他门类的艺术,可以说是读书的延伸。我在《译边草》中有一章的标题就叫“他山之石——译制片”。译制片对我的影响是由来已久的,根深蒂固的。书法,和翻译相通之处也很多。书法讲究浓淡相间,文字亦如此;书法讲究结体互让,对翻译也有启发,原文是三个词,有时译文用两个词反而更好。电影,绘画,都让我学会画面感。音乐,在教我领略崇高感和节奏感的同时,也让我明白,不能每个乐句都是华彩乐句,过渡乐句是必需的。评弹这种江南曲艺,在叙事状物、找截干净上有其明显的特色,真正的评弹好演员,说表称得上“无一賸字”,这种本领倘若借鉴到文学翻译上来,就是上乘的功夫了。  

   

本文刊于2016年3月30日《文汇报 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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