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正在开车,突然一名骑车人摔倒了,交警认定你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甚至全责,你会服气吗?相信所有人都会不解,甚至声称对方碰瓷,但这样的话司机真没责任吗?真不一定。 针对近年来此类事故的多发,交管部门通过案例分析,让我们了解到:有一种交通事故,叫“无接触交通事故”。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 1.刚出小区,骑车人摔倒。 王某驾驶面包车,从小区出来,刚出小区门,慢车道上驶来一辆电动车。骑车人见前方驶入一辆面包车,便赶紧刹车便让,但电动车发生侧滑,骑车人摔倒,车损人伤。 交警调查后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交警介绍,面包车进入慢车道,属于借道通行,应让慢车道内的非机动车先行,但面包车并未让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骑车人发现面包车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摔倒,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因此,面包车司机和骑车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 2.货车违停,另外两辆车撞了。 一辆大货车违停在路边,当晚,该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撞到了一起。在大多数人看来,这起事故的责任,应该在摩托车司机和轿车司机之间划分。但结果并非如此,那辆违停的大货车司机也承担了次要责任。 交警之所以认定大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是因为在事故现场勘查发现,违停的大货车遮挡了视线,导致摩托车司机和轿车司机没有及时看见对方,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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