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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事务所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考

 waveszhang 2016-03-31
伴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律师的服务活动逐渐步入人们的视野,律师事务所也得以不断健康发展,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不协调性和地税部门税收征管的差异性,导致律师事务所出现了一些税收风险。某中等风险应对分局在对所辖的5家律师事务所2013年和2014年检查中补缴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41.86万元,最多的1家查补税款达12万元。
  一、律师事务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列不列收入。律师事务所一般以个人接洽业务为主,如果当事人不需要发票,事务所也就不再开具;另外,有些律师事务所只就律师收取的必须向事务所上交的款项开具发票,而对其它款项直接作为律师收入。
  二是虚增多支费用。大部分事务所不是按实列支成本及费用,而是对律师采取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这就导致律师采用“真票假支出”办法入帐,如某事务所2014年办案费用150.21万元,主要为过路费、油费,10位办案律师,人均15.02万元,按每公里1.5元计算,人均10.01万公里,明显不合常规。
  三是巧立名目核算。少数事务所为了增加成本,不按实际发生的业务项目进行核算,而是向无业务往来的单位支付巨额费用。如某事务所仅2014年就向上海某单位支付咨询服务费55万元,据调查,其中部分业务属正常往来,大部分为巧立名目的虚增支出。
  四是个企项目不分。目前,大部分事务所属于个人(私营)合伙(独资)企业,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有些股东把个人支出部分堂而皇之地列入企业成本。如某事务所2013年成本中列支股东个人社保费91832.25元,公积金77688元。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缺乏主动纳税意识。律师事务所虽然是个人(私营)合伙(独资)企业,但一般以股东个人从事业务为主,从收费、起草文书、调查、代理等,都由受理律师全程办理,税法观念淡薄,主动纳税意识不强。
  二是缺乏规范用票意识。从5家律师事务所的调查情况来看,他们领用发票量不大,有的不能按当事人交费全额来开票,有的不能按实际交费项目来开票,有的收费不开票,有的用企业收费收据充当发票,发票使用乱象纷杂。
  三是缺乏财务核算意识。由于律师事务所大多为个人(私营)合伙(独资)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处理不规范,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来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成本费用列支随意性大,从所调查的5户企业来看,能够基本正确进行财务核算的仅有1户。
  四是缺乏信息共享意识。律师事务所从受理、起诉、代理到判决结束,所有信息在相关法院均有登记,地税部门未能与相关法院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因此,在税收征管工作中难以取得合法证据。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
  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由于律师事务所大多为个人(私营)合伙(独资)企业,虽然律师对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熟悉,但对税收政策的掌握还处于浅层,这些人员的依法纳税意识欠强,因此,地税部门应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解读,以及注册登记、纳税申报、代扣代缴等税收管理知识的宣传,让企业法人、财务人员以及律师充分掌握在地税部门的应纳税种、纳税项目、计税依据、纳税环节、应纳税额等。
  二是完善以票管税制度。要与国税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重要性的认识,特别要完善发票管理台账,督促企业按规定领取、开具、保管、缴销发票。不管是一次性收费收入,还是分次收费收入;不管是本企业收入,还是代收费收入,都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如实计入企业营业收入。严厉惩处和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收费不入账、以收代支和以收垫付现象。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加强与工商、国税、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律师行业数据交换办法,完善律师行业信息共享制度,研究开发满足于本地实际的律师行业信息采集、交换、存储、共享需求的数据库系统,要通过联席会议、调查统计、定期通报、税务前置等办法,充分掌握律师行业的运行模式、涉税内容,从而为税务部门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奠定基础,减少征纳矛盾。
  四是开发数据分析模型。要在与法院、司法、国税等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集中系统、涉税信息平台,开展案头分析、数据比对,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率、资金周转率等财务指标的分析,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律师行业数据分析模型,提高律师行业税收征管效率。
  五是深化专项检查频度。当前,在有关部门管理模式还不一致、征管办法还未统一的前提下,地税部门可以先行一步,在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首先,对律师行业开展税源普查,全面掌握所辖区域律师行业纳税人的数量、经营范围、登记内容等;其次,对律师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要注重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以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核查;第三,要建立税收辅导团队,对律师事务所实行查后辅导服务,帮助其整改,对检查中需要关注的事项,要进行跟踪随访,防止出现有税不缴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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