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云乡 马水焕 本文所载所叙述的大云乡行政区域,是指1961年11月由大云公社改制的大云乡。乡政府驻地大牌头村,距长河镇政府驻地北3.3千米。东邻原沧田乡,南交长河镇,西接原义四乡,北与原庵东区西二乡接壤,乡域面积8.5000平方千米。下辖七塘、大云、胡家路、诸家路。垫桥路、陆家路头、六根头、大牌头8个行政村。乡域面积8.5000平方千米,总人口10232人。 乡域明清时属余姚县云柯乡。宣统元年(1909)推行乡镇自治,云柯乡北部分成云漾、云潭、云和等乡时,属余姚县云和乡。民国十九年(1929)余姚县设区,云和乡属五区管辖,分为四个乡镇,东南部为长河镇,以境内的街道集市“长河市”得名;西南部为垫桥乡,以境内的古垫桥命名;东北部为大牌乡,也以境内街道集市“大排头市”删繁就简雅化而来;西北部为云海乡,意思就是云和乡靠近海边的区域。民国廿九年(1939),沿海产盐为主的大牌、云海乡,和大牌乡东边的潭海乡(后来的沧田乡大部)合并,归属庵东区管辖,取大牌乡、云海乡的首字“大”“云”为合并后的乡名。大云乡的地名首现于文字记载。 此后,大云乡的行政区域又几经变革。 1950年4月,大云乡析置为大云、沧田、高兴三乡。六塘江南以大路门江为界,东边置为沧田乡,西边置为大云乡,两乡均属余姚县周朝区管辖,以产棉花粮食为主;六塘江北归属庵东区高兴乡,当时庵东为产盐特区,属丙级县建制。1953年7月高兴乡划归周朝区,1954年9月三乡划归慈溪县,并与1956年2月复并为大云乡。1958年10月大云乡又划分成火箭公社18、19、20三个大队。1959年2月18大队和19大队西部合并为长河公社大云管理区,1961年11月大云管理区改制为大云公社,1983年9月改制复称为大云乡。1992年5月大云乡并入长河镇,大云乡行政区域撤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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