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卓越教育集团考试研究院原创 19世纪中期,G.M.古德贝格和P.瓦格提出:化学反应速率与反应物的有效质量成正比。此即质量作用定律。其中的“有效质量”实际是指浓度。近代实验证明,质量作用定律只适用于元反应,因此该定律可以更严格完整的表述为:元反应的反应速率与各反应物的浓度的幂的乘积成正比,其中各反应物的浓度的幂的指数即为元反应方程式中该反应物化学计量数的绝对值。如对于元反应:NO2+ CO == NO + CO2,其速率方程式可根据质量作用定律写作v = kc(NO2)·c(CO),其中k称为反应速率的常数。 在2015年全国高考新课标Ⅰ卷的第28题(4)就涉及质量作用定律的相关计算: 【新知识应用分析】笔者认为,质量作用定律的考查,实际上就是告诉考生一个新的知识,要求考生现学现用,这一种考查形式在高考中始于1997年的全国高考卷的第36题(压轴题——欧拉定律的应用)。其实,对于此类考查形式,我们的学生并不陌生,比如在全国各省市的历年高考卷中有关有机流程的考查中类似流程中某一步书写类似的方程式就是这种考查的简单形式,所以,当考生看到此类试题时,千万不要慌,此时最需要的是考生静下心来,仔细的阅读信息,准确提炼有用信息,再结合已学的知识综合应用,一般都能准确解答。 参考答案 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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