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评点曾国藩家书》收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禀父母书》一通,说他上年秋天典试四川回京后,托人带银千两回家。这是曾氏进京为官后第一次给家中付回较大一笔银子。唐氏评点题为《清代官员的薪俸》,其中说:“清代官员的正薪很低。一个七品县令年薪不过四十五两银子,禄米四十五斛;一品大学士年薪也不过一百八十两银子,禄米一百八十斛。按这个薪水过日子,简直清贫不堪,摆不出半点做官的架子来。实际上,除正薪外,他们还应另外一笔收入,名曰养廉费。一年下来,平平安安未出差错,县令可得四百至二千两,大学士可得一万三至二万两不等的养廉费。”唐先生虽然以长篇小说《曾国藩》著名,但他对清代官员的俸禄仅是一知半解。兹就读书所得,补正于下。 清代官员的俸禄有文武之分,唐先生只谈到文官,所以本文所说也限于文官。文官年俸的标准是一致的,但在执行中京官、外官(地方官)有所不同,京官的正俸除俸银外,还有斛数与俸银两数相同的禄米,外官则只有俸银。 诚如唐先生所言,官员们除正俸外,还有另外的收入,但不仅一笔,也不都是养廉费(又称养廉银)。养廉银一般不发给京官。京官每月可支领一两五至三两不等的公费银,外官则有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案衣什物银、修宅什物银等收入。如正二品总督,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案衣什物银诸项合计为五百八十八两,超出正俸近四倍;正七品知县,薪银、蔬菜烛炭银、心红纸张银、修宅什物银、迎送上司伞扇银诸项合计九十六两,超出正俸两倍。有些项目的银两,虽然以办公为名,但实际上都归于各官名下,成为正俸的重要补充。 清代文官的俸禄是比较微薄的。他们除了养家,还要自己支付幕僚、仆役、车马的费用,显然这点银两远不足用。规矩的官员生活是非常贫苦的,如被康熙皇帝誉为“天下第一廉吏”的于成龙,在两江总督兼江南、江西两省巡抚任上去世时,将军、都统及同僚前往他家探视,惟有竹箱中绨袍一套、床头盐酱器皿数件而已。 在薄俸之下,要维持正常或奢靡的生活,以及迎来送往,打点上司,除了贪污受贿外,所采取的半合法措施之一,就是征收火耗。所谓火耗,就是各地将收取的零碎的赋税银熔铸成五十两一锭的元宝上缴户部,熔铸的过程中有所折耗,州县之官于正额之外,私自加征部分银子,以补折耗。火耗的加征是私自的,所以就没有定额,征多少,全凭州县长官自主。这些火耗银大部分落入了州县官的私囊。州县官用这笔钱馈赠、贿赂督抚布按等大员,督抚布按也仰此补充官俸。朝廷曾谕令禁止私征火耗,但并未认真执行,实际上是默认。雍正初年,世宗采纳山西巡抚诺岷的建议,推行火耗归公,由各省布政使司管理,改私征为公派,规定征收比例,不许私自增加。政府用这笔钱来弥补地方财政亏空、给地方官员发放养廉银。养廉银的发放以官员品级高低、事务繁简为标准,品级越高,养廉银越丰厚,同级官员中事务越繁巨的养廉银就越多。养廉银的数目很大,远远超出正俸标准。如总督的养廉银超出正俸八十三至一百二十九倍,知县超出九倍至五十倍。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并非夸大之词。 地方官员支领养廉银后,收入剧增,同属文官系统的京官的俸禄就显得更加微薄了。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朝廷除了给部分京官发放养廉银外,在京官中先后推行了“恩俸”制与“双俸”制。“恩俸”之制始于雍正三年(一七二五年),是年,谕赏六部堂官恩俸,各如其正俸之数。乾隆元年(一七三六年)谕令给发京官“双俸”。“恩俸”实为“双俸”的肇始,不同的是,“恩俸”只赏给“六部堂官”,即六部的尚书和左右侍郎;“双俸”则推恩于在京大小官员。“双俸”制规定,除大学士、各部堂官是“双俸双米”,即俸银禄米皆增加一倍外,其余各官俱是“双俸单米”,即俸银增加一倍,禄米不动。由于俸禄基数低,即使是“双俸”,所得也很有限,如一、二品大员,一年银米之数俱不足四百,与地方督抚的巨额养廉银相比较,其别如天壤。 京官尽管俸禄低,但一般还是能维持正常的生活,甚至是体面、优裕的生活。为什么呢?因为京官除了朝廷发给的俸禄外,还有其他的收入。这其他的收入来自三方面,一是差事,二是印结费,二是“冰敬”、“炭敬”及“别敬”。 三年一次的各省乡试,考官由朝廷从进士出身的侍郎以下官员中选派,乡试结束后,地方政府要馈赠“程仪”,新科举人也要送谢师礼,考官们可以得到二三千两甚至更多的银子,这是一宗不小的收入。曾国藩托付回家的一千两银子,就是他出任四川乡试主考的部分收获。除考差外,还有其它的差事,如提督学政、河工、巡视榷关等等。但差事并不是每次都轮到自己,一次差事都未得到的人也不少。 凡各省人士赴京会试、捐官,均须本省籍京官出具盖有该官所在官署印章的文书,证明其履历及身世清白,报部与府县所出凭证核对。这种文书称为印结。各省籍京官组成该省印结局,专事办理印结。需要印结的人到印结局缴纳一定的费用,即可领到印结。参加印结局的京官每月皆可从局中领取十几至几十两银子,称为印结费。印结费对京官来说,是一宗比较稳定的收入。 京官虽然没有钱,但是有权。外官(地方官)要想晋升、办事,就得设法巴结京官,给京官送礼。夏天所送称“冰敬”,冬天所送称“炭敬”。类似现在所说的“消暑费”、“取暖费”。还有其他的一些礼敬,统称为“别敬”。有心计的外官,每年都要按时遣人进京送上“冰敬”、“炭敬”。“冰敬”、“炭敬”的数目数十至数百两不等,有目的或交往深的自然不止此数。主管官员升迁、铨选、考核之权的吏部,主管全国税赋、财政、薪饷的户部各级官吏,所得较他部为多。手握重权的宰辅大臣所收受的钱物更是难以计数。如和珅被抄没的家财,竟相当于全国十几年的财政收入。 清制,外官督、抚、司、道、府官任职三五年要进京陛见,升职要入朝谢恩。外官到京,少不得上上下下打点一番。仪征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载,道光二十七年(一八四七年)张集馨由陕西督粮道擢四川按察使,入朝谢恩,“别敬军机大臣,每处四百金,赛鹤汀不收;上下两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应酬,其用别敬一万五千余两”。张集馨送别敬的面是很宽的,几乎涉及中央各个部门。礼金的多少是因受礼者官职的大小、重要与否及交情深浅而定。进京的官员多,京官每年收受的银子也颇可观。 京官们当然喜欢外官进京,趁机受礼甚至设法索要。对此,外官虽然不能不给,但心中很是怨忿。《道咸宦海见闻录》写道:“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望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漠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怒其无因,闵其无赖,未尝不小加点染。是以外官以进京为畏途,而京官总以外官为封殖。余道光年间初任朔平守,未曾留别,但应酬师门而已。陕西粮道出京留别,其费一万七千余金。四川臬司出京留别,一万三四千金。贵州藩司出京,一万一千余金。调任河南藩司出京,一万二三千金。而年节应酬以及红白事体,尚不在其内,应酬不可谓不厚矣。”张集馨官仅司道,若系督抚,所费更大。陈夔龙《梦蕉亭杂记》云:平远丁宝桢光绪丙子年由山东巡抚升四川总督,进京陛见,道经天津,直隶总督李鸿章对他说,你此番进京,必有应酬,我知道你两袖清风,一无所有,已为你预备一万两银子,存在北京某号,你到京即可取用。宝桢其时囊中羞涩,又以李鸿章重友道,不忍拒绝,暂时收受。哪知到京后正逢某王某相生日,又有在京候考的贵州举子一百几十人盼望他接济。综计一应支出,前款万不敷用,只好再致函李鸿章说,一客不烦二主,请再代筹万金,李毫无吝色,又借了一万两银子给他。这笔银子,他至死也无力偿还。晚年,让在他幕府的陈夔龙代他致信李鸿章,说前荷盛情,久铭肝膈。屡思归璧,力不从心,矢约来生再报。 多数京官仰仗印结费和收受外官所赠礼敬,大可平安度岁,但毕竟比不上外官丰厚,所以京官都想方设法谋求外任,有“在京和尚出京官”之说。据《梦蕉亭杂记》,光绪辛丑三月,陈夔龙由顺天府尹奉简河南布政使,李鸿章要他办完议和再赴任。议和成,外务部一侍郎病亡。陈夔龙有干才,办过外交,颇得李鸿章赏识,有意推荐他接任此职。他闷闷不乐,“切切私虑,以汴藩(按即河南布政使)夙称优缺,京僚获简,不啻登仙。若改京职,依然清苦。”他正忧虑之时,有武进某京卿,外交、财政均其所长,而尤醉心于做督抚,一听外部侍郎病殁的消息,担心自己被简任,遂密电西安行在(时西太后和光绪帝正避寇西安),说那桐曾任外部侍郎,必堪胜任。结果那桐奉简。陈夔龙又怕庆亲王回京留他襄办与俄国的条约,坐卧不安。幸而无事,又奉命升漕运总督。于是立即南行,到任后才放心地舒了一口气:“余遂为外吏矣!”一年未满,他就向朝廷捐养廉银一万两,助修被八国联军破坏的北京城。京官、外官之别于此可见一斑。 附录:清代文官年俸的标准是:正从一品,俸银一百八十两,禄米一百八十斛;正从二品,俸银一百五十五两,禄米一百五十五斛;正从三品,俸银一百三十两,禄米一百三十斛;正从四品,俸银一百零五两,禄米一百零五斛;正从五品,俸银八十两,禄米八十斛;正从六品,俸银六十两,禄米六十斛;正从七品,俸银四十五两,禄米四十五斛;正从八品,俸银四十两,禄米四十斛;正九品俸银三十三两一钱,禄米三十三斛一升;从九品,俸银三十一两五钱,禄米三十一斛五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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