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孔子谈到公冶长时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做妻子,虽然他曾经住过监狱,但那并不是他的罪过。”于是就把女儿嫁给他做妻子。 “可妻也”就是可以嫁给他为妻的意思。“以其子妻之”就是把女儿嫁给他。“缧绁”就是用绳索捆绑起来,这里就是坐牢的意思。 从这章,我们看不出孔子认为可以把女儿嫁给公冶长的主要原因,只看到一个不影响这桩婚姻的因素。公冶长曾经因为某种原因坐过牢,这在孔子时代,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一般人应该会把它当作“不能嫁给他”的理由。然而孔子则认为那不是公冶长的过错(可能是冤案吧),还是把女儿嫁给了他。由此可见孔子是个挺宽容的人,择婿的标准也并不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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