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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险与管理责任(一)校园风险与管理(上)

 冬熠 2016-04-13

 

安全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是人们历来关注的重点。学校和学生也难免面对各种危险:或是潜在的,或是明显的;或是因无知造成的,或是由于明知故犯带来的等等。幼儿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 对于安全教育与防范不能不重视,学习和掌握一些校园风险管理知识将会使学校和师生终生受益。

 

校园风险与管理(上)

 

(一)校园风险

 

1.风险:风险指在一定环境下、一定时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意外事故。一旦偶发,这种可能性就转化成造成事实上的人身、财产损失,就是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在何时、何地、什么范围、以什么形式发生,产生的后果及影响都是不确定的。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曾经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他认为,我们当前生活的后工业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人类正在遭受现代风险的威胁。风险有三类,一类是地震、飓风、传染病等;二是安全事故、劳资矛盾、两极分化、失业、腐败等;三是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核技术威胁等。其实,风险社会的外延日益拉大,除了精神矿难之外,频发的交通事故也属此列。而职能部门不敬畏生命,监管部门不恪尽职守,则加速和加重了风险社会的恶劣蔓延。风险事故虽然可防可控,但不可能杜绝。

 

2.校园风险: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指出: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学校教育中面临的学生意外伤害风险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日趋严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

 

学生目前所处的安全环境

1)社会治安状况

由于我国仍然处于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急剧变动、新旧体制交替并存的社会转型时期。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具有明显的反复性特征。因此,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条件下仍有可能反弹。

2)校园治安状况及特点

与社会上相比,学校的治安状况总体上是好的,校园安全防范力量较强,学校安全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师生员工在校园中是有安全感的。但是,近年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大量举办,安全防范方面存在漏洞,安全控制十分困难,导致刑事案件上升。校园治安出现一些复杂情况:

如:盗窃案件居高不下;诈骗案件成倍增加;公共场所失窃多;外来流动人员作案时有发生;学生作案突出;学校成为不法分子作案的重点目标。 2010323日福建南平校园门口8名小学生遇害血案到5.12陕西南郑幼儿园9名师生遭凶杀506起(323日,南平郑民生杀8名小学生;412日,广西合浦男子砍小学生25伤;428日,雷州男子砍伤16师生[凶犯病休公办教师]429日,泰兴男子幼儿园内砍伤32人;430日,山东潍坊一男子闯入校园打伤5名学生后自焚,512日,陕西省南郑县一幼儿园发生一起砍伤儿童事件,已造成9,11[私人幼儿园20幼儿])涉及校园命案死19人、伤69人。还有近几年不断发生的“校车惨案”,最近发生的“一天16人溺水惨案”等等。校园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呈现多发性、复杂性,校园风险形势十分严峻。

3)中小学安全事故态势:

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中小学安全事故总体形势分析报告》,每年全国各省、市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

      其中,溺水占31.25%      交通事故占19.64%     校园伤害占14.29%

           斗殴占10.71%      自然灾害占9.82%      自杀占5.36%

      中毒占2.68%       踩踏事故占1.79%      房屋倒塌占0.89%

      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2008年,浙江省台州市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人数共63人,占学生总数的万分之0.63。其中,因溺水死亡39人,因交通事故死亡10人,因坠楼死亡3人,因火灾死亡1人,自杀2人,因其他原因死亡8人。

虽然各级政府都在狠抓青少年安全保护工作,但每年总会有学生死于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连续多年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多名学生死于溺水、交通事故、校园伤害、食物中毒事故,消失一个班级。

4)事故特点分析:

从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区域、学段、时间、地点、日期、责任等分析,校园安全事故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中小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2008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43.75%发生在小学,34.82%发生在初中,9.82%发生在高中。小学、初中、高中事故发生数比为4.53.61,死亡人数比为6.64.81,受伤人数比为7.44.712009年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幼儿、中小学生(包括小学和初中)、高中生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比例分别为1.48:6.09:1.00。中小学生作为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群体,与其所处的年龄段和管理方式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小学阶段的学生,由于活泼好动,对安全意识缺乏足够的认识或者认识不到一些活动的危险性,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特别是在课间等学校难以规范管理的时段,其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相对更高;初中生的自主意识相比小学生有所增强,但随着他们的年龄增长、学习任务的增加以及寄宿等综合原因,安全事故呈现多样化,导致事故增多。

    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2008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都明显高于城市,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办学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备,另外,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校园伤害事故增多。2008年,25%的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内部,主要是校园伤害和学生斗殴,其中校园伤害占56%,主要包括绑架、爆炸、持刀伤害、放火、性侵犯等安全事故。校园伤害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是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不健全,导致少数“害群之马”混入教职工队伍,以及个别校外非法人员进入校园,从而酿成了校园伤害惨案发生。

    节假日是事故多发期。暑假和周末等节假日及其前后是溺水、自杀等事故的集中多发期,全年有36%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在暑假和节假日。另外,全年有89%的事故是发生在白天,主要有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故、踩踏事故和学生斗殴等;有11%的事故发生在晚上,主要是山洪、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少数是犯罪分子在学生上下学路上或侵入学生宿舍强奸并杀害女学生。

    课间时段出险率增高。在案件的出险时段统计分析显示,学生在课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占比不断增高,约占50%左右。课间作为学生休息、放松的时段,学生自由支配的空间较大,特别对活泼好动的中小学生来说,往往由于互相嬉戏、打闹等造成安全事故。尤其是在规定的上下学前后的较短时间内,一方面学生仍处于学校或其周边范围内,是最放松的时段,另方面由于该时段学生活动的多样性或组织管理不当,往往容易发生集体踩踏、斗殴或受到外来人员的伤害事故。

    事故多发地点主要集中在上下学路上、江河水库和学校及周边。2008年各类中小学生事故中,有32%发生在学生上下学路上,其中以交通事故为主,也包括个别强奸、学生斗殴等事故;有39%发生在学校里,其中以校园伤害和学生斗殴为主,另外还有少数踩踏、房屋倒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24%发生在江河水库和公路,其中以溺水事故为主,包括个别发生在非学生上下学路段公路上的交通事故;5%发生在学生家中,包括个别学生自杀、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等事故。

    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是多数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2008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10%是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事故发生,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死亡总数的10.84%90%属其他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年学生死亡总数的89.16%,其中,45%的事故因学生安全意识淡薄而发生,18%的事故因学校管理问题而发生,27%的事故由于社会交通、治安等原因发生。

    多数学生伤害事故是可以防范避免的。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青少年缺乏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有关调查和研究的情况表明,如果中小学生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80%的学生伤害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通过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能够有效的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校园风险与管理责任(一)校园风险与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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