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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的法治升级版

 fdk123 2016-04-14

  

  《意见》文件的出台,立足于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法治升级版,必将掀起公共信息领域一场新革命,顺势开启政府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有力补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板块,影响深远,善莫大焉。

  《意见》指导思想明确,一是崇法善治。文件开篇第一句就旗帜鲜明提出“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凸显了政府治理的法治格调,文件通篇渗透了限制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法治意蕴,勇敢将以前的一些内部“禁区”释放为开放“社区”,如决策过程、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等,重在以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主体的权利束制约督促政府权力主动作为、正确作为、依法作为。二是开放参与。政务运行及信息公开,从传统的政府机关主导的事前保密、事后通知模式,转换为全新的强调公民主体地位的实时参与、沟通互动模式,打造大数据公开平台扩大可及度,通过政策解读提升知悉度,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增强参与度,通过媒体参与增加曝光度,通过网络新媒体提高开放度,实现全面开放、全程参与。三是利益共享。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政务信息来源于民,最终要造福人民,智慧性地将政务信息提升到公共资源的高度,具有稀缺性、有用性特征,激发政务信息的民生保障功能,辐射政府信息在鼓励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刺激效应。四是全面公开。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原则公开,除了法定保密情形和重大充足理由,政务一律公开;政务不仅要公开,而且要以群众看得见、读得懂、近得了、能监督的方式公开,化解了公开顾虑,拉近了政民距离。

  《意见》还明确提出以效果为导向,不再简单关注公开的外观形态,更加强调考察公开的实质效果,从政务事项的末位告知提升到政务运行的全程知悉,从政务处理的单方主导到政务参与的互动传导,将政务公开完全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制度确保效果、以制度求得实效,用制度化的设计安排挤压任性的空间,以制度性的条款条文提升刚性的约束,是政务公开领域的自我加压、自我革新、自我提升。注重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建立部门性、区域性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媒体通报制度,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的舆情应对能力。同时引入效果评估制度。加大政务公开的效果评价力度,完善效果内部评价,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估制度,增强政务公开效果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整合内部和外部资源,专职人员专门机构政务公开和协同人员配合部门政务公开相结合,政府公开的主动公布和新闻媒介的辅助公开相结合,强调政府资源、自力更生和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相结合。严格考核监督制度,突出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加强政务公开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媒体监督、专门监督和专项监督;强化激励和问责,奖优惩劣、严格兑现。

  (作者:罗亚苍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章来源: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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