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医患纠纷律师操作指引(一)

 昵称30658670 2016-04-14
河南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律委员会    
导言:本操作指引所称的医患纠纷,是指在医疗服务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患方

对医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满意或认为医方所实施的医疗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而引发的纠纷。该类纠纷具有专业性强、法律处理程序复杂、所涉及的医患矛盾

突出的特点。为帮助全省律师同仁把握处理该类案件的基本要点与程序,增强在

该专业领域内的业务能力,妥当处理该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河南省

律师协会的指示,河南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律委员会制定本指引,供全省律师参考

一、律师受理医患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受理前,律师应当注意审查

以下方面基本事实与证据,以便综合判断是否具备受理条件。      (1)委托

主体;医疗服务关系双方(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     (2)人身损害后果或

经济损失状况;     (3)是否可能发生了违规医疗行为;      (4)是否可

能存在违规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或经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5

)诉讼时效
2、律师应当审查可以证明患方与医疗机构之间确实发生了医患关系(即寻医就

诊的法律事实)的证据。  3、律师应当审查可以证明患者发生了具体损害结果

的证据。如损害结果尚不能确定,可以保留诉权,待损害结果可以量化的时候再

进行追加或另行起诉。  4、律师应当将具体损害结果加以经济量化,并特别注

意分析患者预期必然遭受的损失。  5、律师应当依法审查医患双方是否发生了

违法、违规行为。
6、律师应当从逻辑和法律上分析判断医方的医疗行为与患方的损害后果间是否

具有因果关系。  7、律师应当特别注意医疗机构依法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应承

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其他民事责任;应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还是部分民事责任。  

8、应当特别注意审查医疗机构的执业证书(照)及其执业范围即诊疗科目和有

关医护人员的执业证照、资质等级、专业科别、有效期限等。  9、应当注意审

查委托人是患者本人还是其亲属,如不是患者本人,则还应当审查该委托主体是

否适格。
6、律师应当从逻辑和法律上分析判断医方的医疗行为与患方的损害后果间是否

具有因果关系。  7、律师应当特别注意医疗机构依法应否承担民事责任,应承

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其他民事责任;应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还是部分民事责任。  

8、应当特别注意审查医疗机构的执业证书(照)及其执业范围即诊疗科目和有

关医护人员的执业证照、资质等级、专业科别、有效期限等。  9、应当注意审

查委托人是患者本人还是其亲属,如不是患者本人,则还应当审查该委托主体是

否适格。  10、诉讼时效: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诉讼时效相同。实践中,

经常以患者在对其实施了损害行为的医疗机构出院日或在该院出院后初次确定损

害结果日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但依生活常识能够判断的除外。  11、依据诉讼

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风险提示与告知  医患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医学专业知识和多学科知识,医患

之间医疗信息不对称(对本纠纷的基本证据掌握的程度差异较大),并往往需要

通过对医疗过错与因果关系、伤残等级、死亡原因、病历书写、医疗产品(医疗

器械、消毒药剂、药品、血液制品等)质量等问题的依法鉴定来认定事实、明确

责任,其处理结果并非律师能够完全预见,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同时,2010

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已经实施,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3号)指出,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

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

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因此,根据医疗行

为与损害结果发生的时间不同,将会依据不同的法律标准决定赔偿数额、委托不

同的医疗责任鉴定,判决结果存在差异,甚至不同法院的判决结果差别很大,因

此,律师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通过制作谈话笔录或与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协

议》中订立相应条款,认真、全面地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尤其是以何种案由、适

用哪一法律来起诉并确定诉讼标的、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及交纳期限和方式、本案

的诉讼风险等内容,必须在谈话记录或合同中明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