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车险“费改”大揭底

 乐天悠游 2016-04-15

      2016年1月1日起,车险费率改革除了已经开展的黑龙江、广西、陕西、山东、重庆、青岛6个试点外又增加了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 北、湖南、广东、四川、新疆、宁夏和青海12个试点,车险费改地区增加到了18个省市。据悉今年年中车险费率改革会全国铺开。那么费改到底改了什么?对车主的影响是什么?作为车主的你必须看过来了。

  一、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的非议是引发车险费改的主要原因之一。

  2011年2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车险赔付中的“霸王条款”,对所谓“无责不赔”条款进行抨击。从条款设计方面讲,投了足额的车损险,出了事故,是按照本车的责任进行赔付,如果没有责任,自己的保险公司就不用赔偿。

  2011年3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再次曝光车险赔付中的霸王条款,并对保监会关于车险“高保低赔”的条款进行抨击,将矛头指向整个保险行业。质疑的是投保时按新车的购置价来确定保险金额,发生全损后,保险公司按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来赔偿。

  保监会陆续做出回应,终于2015年6月1日迎来了第一批费改试点地区。

  

  

  

  二、车险费改改了啥

  (一)条款 - 合并保险条款,体现风险差异

  费改后的行业使用统一的示范条款,不再区分ABCD类条款,也就是说不管在哪家公司保,使用的都是一个行业统一的条款了。  

  

      (二)费率 – 保费怎么算

  计算公式=(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NCD因子× 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NCD是无赔款优待系数)

  其中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NCD因子和交通违法系数均由行业平台返回,也就是如果你有交通违法记录了,或者出了险发生理赔了,那这些记录都在车险的行业平台上记录下来了,保险公司不得调整。

  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的计算过程中增加了车辆零整比的风险评定,零整比高的车,要缴纳更多保费。所谓的零整比,就是汽车所有零配件的价格与整车价之比。因为有些豪华低配车,其零部件可能很贵,缴纳的保费却与同价格的普通车一样,保险公司自然亏了。比如宝马零正比可能高达1200%多,就是说,其所有零部件的价格可以购买12辆宝马。所以买车得注意了,零正比高的车要考虑多交保费的成本。以一辆20万的宝马一系和一辆20万的一汽大众迈腾为例,保费 基本是一致的。但宝马维修费显然更高。因此保费也会更高。

  自主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由保险公司制定,均有上下15%的浮动空间。而据了解目前各保险公司为了争抢市场源均下浮到了最低值。

  再来看下NCD系数,即上年出险次数记录系数

  所以你的保费还是你做主,少出险,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保费越便宜,而出险的尤其出险两次及以上的,保费开始大幅的上涨,像出险3次的费改前保费仅上浮10%,而费改后上浮了50%。安全驾驶才是省保费的王道啊。

  

      (三)保险责任 – 对车主有利的点

  1、删除车损险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不论是否有责,车辆损失均可以在车损险项下全额赔偿。


  2、完善代位追偿约定,第三方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然后保险公司执行代位追偿。


  

      3、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解决了高保低赔的问题。


  4、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

  5、“车上人员”进一步明确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6、新增1个“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后,可投保本附加险。投保了本附加险后,对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十二条(三)款列明的,被保险机动车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因无法找到第三方而增加的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总结:费改之后大部分车主是获益的。比如,费改后增加了驾驶证未年审、未上牌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也可以获得理赔的条款;车损险增加了冰雹、台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等自然灾害及车上人员或车上货物意外撞击所造成损失的保险责任……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

  

       不过,对于一些平常不注意安全驾驶的车主们来说,出险次数越多,保费涨的越多。所以说,新的费改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驾驶者的行为规范。你安全驾驶少出险,保费自然就比别人低。



本文转自微信“易鑫车贷”(yxchedai)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