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儿”注意到,本月以来,中纪委在官网、报刊多次聚焦“党费交纳”。 4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称,“一些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也淡漠了党员意识和党的观念,只知道抓业务不知道抓党务,只愿意拿高薪不愿意交党费,忘记了党赋予的责任使命。” 中纪委所指是山西省国资委专项检查后,22家国企的党员领导干部补交党费八千多万元的事件。 央视的报道披露了其中细节:山西太原钢铁集团擅自确定党费缴纳标准,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领取年薪,但长期未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包括18名太钢集团班子成员在内的三百多名党员干部,需要补交党费。 中纪委对此分析:山西省管国企薪酬改革之后,企业党组织大多不掌握个人绩效工资的数额,只按照基本工资来收缴党费,忽略了个人的绩效工资部分。此次补交的,就是根据个人绩效工资应交的那部分党费。 公款交党费 不掏腰包,从公款账目报销 “政事儿”梳理发现,不掏自己腰包,用公款交党费,占到党费“玩猫腻”案例的2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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