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辩护律师应当具有的十大“素养”

 神州国土 2016-04-16
厚启刑辩了解更多详情


  由于刑事辩护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辩护律师群体有着不一样的职业特征或者“特质”。个人认为,一名优秀的辩护律师应当具备十个方面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1专业。专业能力是辩护律师有效开展辩护工作的基本功和抓手。辩护律师应当全面掌握《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决定》、《批复》、《答复》、《通知》、《会议纪要》及《指导性案例》等涉及刑事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且做到熟练运用,融会贯通;同时还要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书面、口头)和其他刑辩专项技能。


  2博学。刑事诉讼的特点,不仅要求辩护律师必须具有刑事法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求辩护律师应当掌握一定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在办理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等案件时,需要用到上述相关知识;对自然科学(专业技术知识、专门性问题)和社会科学知识(包括历史、地理、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等)也要有一定的了解;甚至对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和生活常识等也要有所知晓。

  同时,要注重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把“常识、常理、常情”融入到刑事辩护当中,做到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理情兼具。总之,辩护律师最好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既是专家,又是杂家。


  3思辨。辩护律师要努力克服两种倾向:一是不能做“书呆子”,不要机械、死板、生搬硬套地理解法条和法学理论,而要精准地解读法条及法条背后蕴含的主要精神和立法本意;二是不能做“泥腿子”,不要完全脱离案件的主要事实和证据,不讲法理,只讲情理。同时,辩护律师要有独立的思辨能力,对各种理论学说要仔细甄别、分析判断,不要人云亦云;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要深入分析思考,努力做到厘清事实,还原真相,精准定性,确准适用法律。


  4坚韧。刑事诉讼具有对抗性强的特点,意味着辩护律师有时候需要真刀真枪地同公检法等公权力部门进行抗衡。

  有人说,刑事辩护需要做到“三坚强”,即被告人坚强、家属坚强和辩护律师坚强。辩护律师如果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和过硬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就很容易望而却步,不敢继续向前,不能使出全力坚持到最后而半途而废。


  5情怀。做一名好的辩护律师,除了专业能力之外,还需要有勇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和悲天悯人的道德情怀。特别是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由于诉讼周期长、办案成本高、工作成效低,很多律师不愿代理、不敢代理。辩护律师只有秉持一颗关爱的心,同情社会弱势群体遭受司法不公和冤假错案的侵害,尽量少收或者不收家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律师费,才能欣然接受性价比很低的刑事案件。


  6包容。法律的本质是经验,英美法系是经验的结晶,大陆法系是理性的构建。经验既是实践的总结,同时也是一种个人的认知。由于每个人的知识积累、工作经历、生活阅历和所处立场不同,对一些法律问题的看法和倾向也往往不一致。

  有人说,法律人尤其是律师之间存在着同行相轻的现象,主要原因是对不同观点、不同意见、不同做法未能持包容的态度。辩护律师应当对不同观点持开放性的态度,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要固执己见,自以为是。


  7良知。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或者说法律有道德底线。虽然每个人心中的道德标准和正义观不一样,但是人类还是有共同良知的。虽然辩护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也不代表正义,但是应当内心有正义感,要努力做积极正面的事情,而不应当做泯灭良知的事情,必须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不能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什么事情都愿意干、什么事情都答应,这样子做不但很容易成为“骗子”,而且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8敬业。辩护律师受人之托,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而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只有尽职尽责、服务到位,努力过了,内心才不会有遗憾,不会有愧疚。


  9健康。辩护律师“白天驱车忙办案,夜晚案卷堆枕边”,工作、生活大多没有规律,休息时间常常被挤占,加上当事人千叮咛、万嘱咐,心理压力特别大,只有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胜任辩护律师这份职业。


  10平和,虽然辩护律师应当坚持原则,不能一味妥协,更加不能唯唯诺诺,自废武功,不敢多说一句话,但是也应当养成做事理性、平和、规范的职业习惯。不能完全脱离案件事实和证据而“死磕”、“胡磕”、“乱磕”,而要讲法、讲理、讲情。同时,年轻律师要摆正心态,不能急功近利,而要一步一个脚印地练好基本功,学好专业技能。


  作者简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