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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通会员卡中心_消费通用户服务条款

 紫色该隐 2016-04-17

                          

消费通会员协议

一、总则

 

郑州消费通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为消费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服务,本协议在会员和消费通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注册并签署本协议后(会员网络协议点击本协议阅读“确认”后即视为同意协议全部内容并电子签署),成为本公司会员,同时享有本公司会员的一切待遇。消费通会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本公司与消费通会员就会员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协议。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您一经注册或使用消费通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

 

二、定义

 

第一条 会员服务:会员服务是由本公司通过消费通会员卡中心(网址:www.xftka.com,如消费通以公告等形式发布新的网址,请届时登陆新的网址)向会员提供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会员卡充值购券、余额退款、交易管理服务、客户咨询服务等,具体详情以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

 

第二条 消费通会员:是注册消费通会员并签署本协议的个人、加盟商户及其他消费通合作商户的客户。

 

第三条 积分:①是指“满億100”连锁便利店直营、加盟商户或其他消费通合作商户会员参与消费通公司各类活动或在其合作商户处消费所奖励的电子积分;②会员在消费通会员卡中心网站中充值购券的预付金额及本公司奖励的电子积分;③积分价值:1积分=1元人民币。

 

第四条 身份要素:指在本公司申请成为会员的身份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本卡账户、密码、数字证书、短信校验服务、申请时留存本公司的电话号码、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及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要素。

 

三、会员范围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消费通会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在使用消费通会员服务前,必须先在消费通会员卡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注册。

 

第二条 申请成为会员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及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进行实名认证。会员应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负责对本人信息及时更新。如用户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的身份信息,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所提供的信息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过时、失效的,本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拒绝用户现在或未来使用协议约定的各项或全部服务功能,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支出、损失、费用、处罚应当由会员自行承担。若因会员未及时更新其信息,导致无法提供会员服务或致使会员服务的有关流程及操作发生任何错误,用户不得以此为由撤销交易申请、拒绝支付交易款项或采取其他不当行为,并将独立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

 

第三条 本公司有权采取各种合法方式对会员进行身份验证,并据此决定提供服务的范围及为会员开放服务种类、范围及进行业务操作的权限。

 

第四条 会员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消费通会员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消费通会员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

 

第五条 会员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消费通会员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消费通会员服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消费通服务系統、资料等行为。

9、利用消费通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之行为。

10、侵犯消费通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消费通许可的商业广告。

11、利用消费通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12、其他消费通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第六条 消费通保有依其单独判断删除消费通会员卡中心网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或不适当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会员的权利,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会员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消费通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会员账户等措施,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会员同意,由于违反本协议,或违反通过援引并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一部分的文件,或由于个人会员使用消费通服务违反了任何法律或第三方的权利而造成任何第三方进行或发起的任何补偿申请或要求(包括律师费用),会员会对消费通及其关联方、合作伙伴、董事以及雇员给予全额补偿并使之不受损害。

 

第八条 消费通向会员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会员待遇至201812月(如因监管机关政策变更等原因,本公司有权提前变更会员待遇),到期后如本公司未提出新的会员待遇规定的,会员仍按本协议约定享受会员待遇。 

 

四、会员待遇及积分管理

 

第一条 凡消费通会员均可享受消费通公司提供的专属会员服务:

 

第二条 消费通会员积分的功能:

 1、消费通活动所赠送、奖励的积分均为消费通电子积分,该积分仅可用于消费通网上商城及消费通联盟商户购物消费使用,不可用于转赠、提现;

2、本公司开展的“您消费,我买单,消费金额100%逐日全额返还”活动属于阶段性促销活动,活动截止日期以消费通公司具体通知为准;本活动所返还消费金额均为消费通电子积分,仅可在消费通网上商城及消费通联盟商户购物消费使用,不可用于转赠、提现;参与“您消费,我买单,消费金额100%逐日全额返还”活动返还消费额的必要条件:①返还起始日为自第二次交易起,且累计消费额大于上次消费额,即开始按上次消费余额日万分之五逐日返还上次消费额;②若一年内没有产生第二次消费,或自第二次交易之后累计消费额少于上次消费额,则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活动,消费返还即终止。

3、会员卡预存充值购券须会员本人通过www.xftka.com 消费通会员卡中心网站自行充值购券到本公司在银行设立的会员充值购券结算账户,消费通账户银行存管,并经商务局备案监管。特别提醒,本公司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会员代办理充值购券业务,也未与任何金融机构开展过高息揽存或理财业务,会员充值购券仅限用于在消费通网络商城或消费通联盟商户处消费购物,且会员单次充值购券额限5000元以内,消费预存充值购券余额准予退款。

 

五、消费通服务内容

 

第一条  消费通为会员提供以下交易管理服务:

    1、会员在消费通会员卡中心进行注册并生成会员账户,会员账户将记载会员在消费通的活动,上述会员账户是消费通会员的唯一账户。

    2、会员保证并承诺通过消费通会员卡中心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

    3、会员确认,会员在消费通会员卡中心上按消费通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消费通会员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或收取款项、冻结资金、订立合同等)的不可撤销的指令。会员同意相关指令的执行时间以消费通会员在消费通系统中进行实际操作的时间为准。会员同意消费通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或消费通相关纠纷处理规则等约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

    会员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会员自行负责,消费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4、会员了解消费通并不是银行或金融机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消费通不提供“即时”金额转账服务,会员同意消费通对资金到账延迟不承担任何责任。

    5、会员通过消费通会员卡中心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会员未遵从本服务协议条款或消费通公布的交易规则中的操作指示,消费通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拨入会员账户下,会员同意消费通有权直接从相关会员账户中扣回款项及禁止会员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会员的银行账户,会员同意消费通有向会员事后索回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追索费用由会员承担。

    6、消费通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会员了解消费通的前述设定可能会对交易造成一定不便,对此没有异议。

    7、如果消费通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消费通还是有利于会员,消费通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错误导致会员实际收到的款项多于应获得的金额,则无论错误的性质和原因为何,消费通保留纠正不当执行的交易的权利,会员应根据消费通向会员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会员理解并同意,会员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消费通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会员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

 

第二条 消费通为会员提供以下客户服务:

     1、银行卡认证:为使用消费通或消费通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充值购券、取现等服务,会员应按照消费通会员卡中心规定的流程提交以会员本人名义登记的有效银行借记卡等信息,经由消费通审核通过后,消费通会将会员的账户与前述银行账户进行绑定。如会员未按照消费通规定提交相关信息或提交的信息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或者消费通有合理的理由怀疑会员提交的信息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消费通有权拒绝为会员提供银行卡认证服务,会员因此未能使用充值购券、取现、代扣等服务而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2、预存充值购券:会员可以使用消费通指定的方式向会员账户预存消费资金,用于通过消费通会员卡中心进行交易。会员账户内的预存余额及消费额按消费通当时的政策计算积分奖励,同时消费通保留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积分奖励政策的权利。

   3、余额退款:会员可以通过消费通会员卡中心当时开放的余额退款功能将会员账户中的预存余额转入经过认证的本人银行卡账户中。本公司将于收到会员的前述指示后,尽快将相应的款项汇入会员经过认证的银行卡账户。

   4、查询:消费通公司将对会员在消费通会员卡中心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会员可以通过会员账户实时查询会员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会员理解并同意会员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会员经过认证的银行卡对应银行提供的,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会员理解并同意通过消费通会员卡中心查询的任何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相关操作或交易的证据或依据;如该等信息与消费通记录存在任何不一致,应以消费通公司提供的书面记录为准。

 

六、除外责任

 

第一条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会员使用消费通服务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消费通不承担该等责任。消费通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未按照会员和/或消费通指令进行操作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 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原因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未能到账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 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对交易限额或次数等方面的限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 因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第二条 因会员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会员自行负责,消费通不承担责任。消费通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会员未按照本协议或消费通会员卡中心不时公布的任何规则进行操作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 因会员使用的银行卡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会员使用未经认证的银行卡或使用非会员本人的银行卡或使用信用卡,会员的银行卡被冻结、挂失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 会员向消费通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 会员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5) 其他因会员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七  特别提示

 

第一条 身份要素是本公司识别会员的依据,会员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身份认证要素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予第三方使用。使用上述身份要素所发出的一切指令(包含但不限于将消费通卡中积分转入借记卡中或将借记卡中资金转入消费通卡会员账户的指令),会员应对此产生的后果负责。对非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被冒用、盗用或非法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等应由会员自行承担。

2、会员知悉并同意,为向您提供会员服务,本公司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联系地址等)提供给相应的金融机构。您同意相关金融机构有权将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交易信息、资金互转状况等)提供给本公司。

3、会员知悉并同意,通过消费通会员卡中心系统和实名账户相合作金融机构系统发出的交易申请指令不可撤销。合作金融机构系统接收用户交易申请指令并依照指令内容进行交易或扣付款结算行为的,视为金融机构与会员本人达成交易。会员网上提交的资金划转委托,以会员的银行系统与消费通会员卡中心系统记录为准。

 

八、其他

 

第一条 关于本协议条款和其他协议、告示或其他有关会员使用消费通会员卡服务的通知,本公司将以电子形式或纸张形式通知会员,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会员向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依据会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寄送挂号信的方式、在本公司网站或合作伙伴网站上公布或发送手机短息和电话通知等方式。

 

第二条 本公司保有制定和单方随时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规则的各项规则。所有规则均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新制定和经修改的规则将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向会员做逐一通知。新制定和修改的规则一旦公布则立即生效,且对生效前的会员同样适用。

 

第三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郑州消费通网络有限公司所有。

                                                  

                                             郑州消费通网络有限公司

                                                2014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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