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联盟 服务建筑行业精英 聚集8000万建筑从业人员的声音 务实●分享●互助●创新 加管理员微信号 2823028961 申请进入细分群 写清楚 工作所在省 市 具体工作 人太多未及添加还望谅解 总包单位: (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甲方 1. 甲方驻工地代表 ,被授权范围:配合方执行合同条款,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处理与本合同有关事项。 2. 组织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会审,并做好各方签署的交底分送有关单位。 3. 在施工现场提供必要进场施工条件。 二、 乙方 1. 签定合同后,提交某某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教学综合楼玻璃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计算书。 2. 乙方须严格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原设计效果,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 乙方驻工地代表 ,被授权范围: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处理与本合同有关事宜。 4.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进场。 5.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未成品等进场计划及时提供给甲方与监理单位。 6.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对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的管理。 7. 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纳入本工程总包单位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并接受总包单位调度管理。 8.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 根据国家工程定额和使用需要,本工程总工期有效工作日为 天,铝材进场日计开始日,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 二、 开工前二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 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进场施工条件。 2. 经甲方负责保护的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护好,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承包方施工进度。 3. 重大设计更改,土建工程施工偏差超出幕墙设计规范要求范围,致使设计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施工进度。 4. 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 由于非乙方原因,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延误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在以上情况之一发生五天内,就延误内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使其不予以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7. 土建单位在乙方正常施工时提前拆除脚手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二、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制作、安装和规范组织施工,做好原始记录。 三、 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要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本工程。 四、 乙方负责本工程由标准和法规的中间检验,并提供合格证明。 第五条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的所有有关资料。得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将本工程作为单项工程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六条 工程单价、材料及合同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本工程全隐框玻璃幕墙承包单价为 元/㎡,计 ㎡,金额为 元,大写金额 。具体面积由工程竣工验收后据实办理结算。 二、 本工程玻璃幕墙采用 某某市 某某牌 系列氧化铝合金幕墙型材,玻璃选用(6+6A+6)mm中空双面钢化单面镀膜玻璃,玻璃颜色由建设单位另定,结构胶选用“某某”牌 某某 型号,耐候胶选用“某某”牌 某某型号,配件具有出厂合格证。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七天内付给乙方工程材料款 万元正;乙方必须在七天内进场安装立挺、横梁,到中间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款 万元正;乙方玻璃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万元正;其余款项等主体验收合格后(除质量保证金)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万元正于甲方,在验收合格后即日起至一年保修期后,玻璃幕墙无任何质量和维修问题,甲方须结算退还全部质量保证金。 2. 如乙方方面工程量增减,按合同单价与实际工程量进行增减,增加工程量超过总工程量3%以上,付款办法按合同付款办法执行。 3. 工程量、工程项目减少,甲方必须在乙方进料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浪费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在五天内丈量实际工程平方数,同时经实际工程平方数和合同单价计算工程总造价,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并在一个月内结算。 5. 乙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十五天内明确委托乙方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如逾期不验收,由甲方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发生的相应的成品保护费用。 第七条 工程设计变更 一、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土建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格,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本。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度施工。若发生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停工、延误工期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二、 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的书面通知及修改签字,在技术资料设计签证齐全,乙方才予施工,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 乙方对本工程设计确定后,施工过程要求更改,应征得甲方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若牵涉到建筑设计相应变更,还需征求设计单位同意签字认可,发生设计单位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负责安装的工程,在验收后12个月的保修期内,凡属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由于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产品损坏的,乙方要及时修复,但要收取工本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提供良好的有偿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二、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如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将按合同总造价5%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共同执行。 二、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签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算工程款后终止。 三、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总包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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