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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是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甚至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_金融财富陈福坤

 崔涛律师 2016-04-22
没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是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甚至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的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明确指出法律不支持这样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4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明确指出法律不支持这样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第八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明确指出法律不支持这样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的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5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如果物业公司没资质与持伪造证的;业主有权拒交管理服务费,甚至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
现可好;尽在我们清合嘉园西区仅演了一场,原先小区自称组建“业主自治管理委员会”从自行管理收取物业费一年后,不知不觉咋就成了所谓“随和物业管理公司”了。因为他们没有物业公司资质,根本就不懂得物业管理的有关法
规,规章、制度、条例等。可以说许多事都是在利用大部分业主的忙碌与不知情下,通过黑箱操作他们才可以随心所欲的得逞!
正因为他们不懂管理就难当好这个小区家,原先小区大门建设时,开发商已经配建了小区两边门卫室,以及小区道闸栏杆。而他们竟然不顾花费重金,也要重新拆建门卫室、道闸栏杆,把门卫设在大门口中间保安只顾收钱。【他们这样折腾,其实这些花费钱都是来自我们每一个业主的血汗钱】而现在小区大门口两边的人行道上任意外来人员进出{竟经常有推销、收废品、收废旧手机的小贩、发传单、单元门上贴有广告、在邮报箱里也被各种小广告塞满等}在小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也都是随意性;不管白天夜里从没有保安人员有巡查、引导、疏通过车辆,常有车辆堵塞。再说在小区24小时内,从没有保安人员进行巡查打点过。所以发生盗窃现象就“不可避免了”。但是他们在收费这件事儿上,却毫不含糊,无照照样在经营收钱。
其实业主并不是不想交物业服务费,管家就要像一个管家的样子。而现在是业主的费用交出去后业主的权益仍然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根据物业管理的有关条例,物业公司要进行物业经营管理,就必须取得资质,这就跟我们驾驶车辆要有驾驶证是一个道理,如果一个汽车司机没有驾驶证或持伪造的驾驶证就开车上路是属于无证驾驶,是会被扣车,要罚200--2000元并拘留。所以我们业主拒绝交费也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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