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读书何为

 春暖花开在春天 2016-04-23

因为从小喜欢看书,在成年之前,父母和周围的大人都常常问我:你这么成天看书,长大后想做什么呢?外人的询问带着些礼貌和客气,我父母则会在“想做什么”之前加上个“到底”,意思是平时没觉出我有什么特长,只见我半天半天地坐在沙发里抱着一本书,可是看书也不能当饭吃,言下之意,颇为我将来的出路感到有些担心。而每当遇到大人问我喜欢干什么,我答看书,他们总会在我父母面前恭维道:这孩子不错,爱学习。然后我就会想,看书和爱学习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我天生对人情逻辑略有迟钝,因此直到前几年才明白过来,那些人出于客气,将“看书”解作“读书”,而这个“读书”是跟传统意义上的“求功名”挂钩的,是“学习”的同义词。

我上面的经历说明,“看书”这件事跟“读书”不同。后者在我们的文化里自带一种正式的色彩,前者却往往要在中间夹个“闲”字,变成“看闲书”,天生就少了些正气——这个“闲”是“游手好闲”之“闲”,甚至要跟“玩物丧志”归为一类。在人们的印象中,看闲书是生活丰裕以后才能进行的娱乐活动,不问前途地看跟学业无关的书,那叫傻。

可我就是爱“看书”啊。

“读书”在我的经验里,常跟一些不太愉快的场景联系在一起,比如说趴在桌上研究数学题或物理实验,又比如说不论是在国内还是来美国之后,“读书”大多发生在图书馆。在北京上大学时,每天需要早早起床跑到图书馆占座位,待早餐下肚再回来坐在拥挤的二楼大自习室里,我会产生一种眩晕的感觉:等待着被消化的除了之前急着被吞下的早饭,还有一大堆名词和理论。但我真是一下子消化不了它们啊,于是就通通堵在胃里和心里,不管是食物的营养还是书上的知识,好像根本供应不进脑子里头去。到了美国,去图书馆读书也总是一场“战役”。我住在距离并不近的校外,实际上是另外一个镇子了,所以这件事大致上涉及了下决心、收拾书包、穿戴、开车、在学校附近的小街上转来转去找停车位、步行穿过校园的建筑群和走进图书馆这几个必要步骤。可以想见,我进了图书馆后已累得需要马上休息,怎么说也得在华大图书馆附属的咖啡厅里先喝杯热巧克力吧;然后没读上几页,可能就到吃饭或回家的时间了,于是再大喇喇地折腾一番,班师走人。

如上所述,即便撇除大部分外在环境,“读书”至少也得有一张书桌和一把靠背椅,哪怕不是正襟危坐,“读书”也必有“读书”的样子才行。看书不需要这么多附加条件,在家的话,沙发、床、卫生间,都是看书的场所,在外面,地铁、公车、候诊室,只要手头有一本书,也随时随地可以看。时间长了,不免形成某种依赖性,坐在书桌前是根本“看”不下去书的,必须要放在弓起的膝头,或是把书打开、铺在一个抱入怀里的靠垫上,人则不是窝在沙发里,就是半躺在床上。在圣路易华大上学的第一年,我住一个单间小公寓,没有沙发,床也是别人给的旧货,不够舒服,那一年我竟然没怎么看过书,唯一过目的书都是在图书馆的桌边读的课程教材和资料。第二年我搬到两室的公寓,也有了沙发,才又开始看书了。

说来说去,用来看的书和只能“读”的书,确实有很大不同。学习用书一般都是只能“读”的,我几乎没遇到过能像读小说那样充满享受感地看下来的教科书。教材之外也有一些严肃作品或学术书籍,值得反复阅读,也叫人非常喜爱,比如美国的一些社科类非虚构作品和心理学专业书,这种书一般被我划在“看书”的范畴。我没有专门思考过我的这个划分依据是什么,可能取决于我是否愿意在沙发或床这种舒适、放松的地方打开某本书吧。意愿问题同样也适用于出门在外,毕竟书大多不轻,甘愿背着到处走、放在身上承重,而且还不一定能有机会拿出来一读,那一定是一本自己喜欢的、吸引人的、每翻开一页都能兴趣盎然地看下去的书。

标题里说“读书”,其实指的也是“看书”而不是“学习”。谁让中文这么精微呢,不扯上这么一大篇,好像都说不清想要表达的意思。读书和看书,本来没有区别,经世与怡情,也并不一定要互相对立。我相信古代那些为了出人头地而“头悬梁”的举子们,也未尝没有从四书五经和子曰诗云中获得情操的熏陶、心灵的充实。大概是到了现代,生活世界开始不断地精细化、模块化、碎片化,人们“学习”的内容和所读与看的书之间才有了越来越大的割裂。

我平时读的书,除了世俗意义上的“闲书”,如小说、散文和回忆录等,也包括宗教、历史、社会学等主题。到底“闲”还是“不闲”,得要由阅读者的心态和目的来决定,光从内容上看,肯定会判断失误。不管是讲数量还是讲对我影响的深浅,到目前为止,我觉得小说在我的阅读中都占有最重要的地位。那些故事、场景和人物,在我的脑海里和记忆中活生生地存在过,这当然不是一个“闲”字可以概括的。

最近有朋友问我,同样是有两个孩子,为什么我还能找出时间看书而她不能。我说,因为如果不读书,我就觉得活着没意思呀。在我们这个把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精神生活也以文化快餐为主的时代,这样的回答听起来有故作高深、端着之嫌。但这个答案再真实不过了。读书之于我,尤其是读虚构作品,不仅仅是去体会人生的多种况味、进入文字世界去过另一种生活,而是,读书本身就是生活。在这一点上,说读书是种“生活方式”都不太确切,因为“方式”是抽象的,然而当我手捧一部作品进入书中的世界,虚构的故事也好,历史的真实也好,我花去的是实实在在的时间和精力。说得严重一点,每当我在读书,我便暂时抛弃了家庭、孩子以及包围着我的一切日常事物,对书本,我奉献的是我一段段的生命,它们既宝贵又真实。

这样说来,读书的“代价”真的很大,由此也很难不回到我父母的那个问题上去:看这么些书,特别是小说,到底有什么用?

王混混也不止一次问过我同样的问题。不过作为一个文学学者和知识分子,他的出发点跟我父母不一样。王混混认为,读小说得读到一个人的行住坐卧、举手投足中去,能改变人的气质且对生活有益才行。每次他问我这个问题,都是在他被我对生活的无知和对人情的不察震惊了的时候。我虽然不至于觉得他有多功利,却感到我实际上没法回答他的疑问。在另一面,我也感到气愤,仿佛只因为从书里没得到什么,我阅读的意义就被他全部否定了,而他读过的小说明明比我少得多嘛。于是我便也问自己,我究竟从对小说的阅读中得到了什么呢?

坦白地说,假如有人来问我故事情节的话,那么的确读过的多数作品我都没办法再复述出来,尤其是细节。这不但包括年头久远的那些,也可能包含我上个月刚读过的书。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吗?我没法将人物命运的每一次转折都镌刻在脑中,这并不意味着我没有走近过他们、他们没有触动过我。就比如说,我十九岁时看了《无名的裘德》,直到今天它仍被我视作我的“人生之书”,可我根本说不出来裘德与其表妹苏具体经历过怎样的悲剧。但是,我隐约还记得书中的西敏寺、阴霾下的一片山坡、一场永远会遭受到挫败的理想、一个贫困潦倒的小人物,以及一个在重重困局中艰难挣扎,却始终挣不出心身牢笼的、只存在于人的内心和精神里的英雄。我在书中映照到自己,或自己的理想形象,这种满足已经足够巨大,我根本不需要再去特意改变什么。

况且我与书的关系,也并不总是这么抽象。从十九岁再往前追溯的话,我发现我的爱情观也是通过读小说来塑造的。这里要提及我分别在初中和高中时——最多愁易感的年龄——阅读的两部作品,张恨水的《北雁南飞》与张爱玲的《半生缘》(其实我最初读的是《十八春》,但后来看到改写过的《半生缘》,觉得《半生缘》更好)。这两本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李小秋和沈世钧,正好可以对应我在少女期和青年期所认定的理想异性:多情、敏感,有书生气,并且,话少。我一直渴望一种水乳交融、毫无缝隙的人际关系,其中有无条件的接纳和对彼此的坚贞信念,在这方面,这两本书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给我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王混混并不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理想,但也没有关系,小说早已教给我现实和追求之间可能存在着的鸿沟——通过作家笔下虚构人物的日常与理想。我生命中真实发生过的,不妨碍现在三十多岁的我仍然会暗自向往李小秋和沈世钧的世界。

我对读书的热爱也影响了我的事业选择。从小到大我都认为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我期许自己能像我喜欢的作者一样,写出一些作品,让人读了以后会笑、会哭、会发呆和叹息。虽然直到今天也算不上是作家,但我依旧抱有这种想法,对此我十分坦荡。我做过记者、老师等工作,却只有写作被我认定是一项事业,其他的都是谋生手段,而我还从没靠写虚构作品来谋生过,可能今后也不会。在我这里,写就是写而已,相当纯粹。尽管如此,我做过的工作又都跟我喜欢看书有关:开始当记者的时候,我是个拿理科学位的毕业生,一堂新闻写作课也没上过,但我写的第一篇报道就上了头版头条。我想这应是读过的那些书在我头脑深处不期然发挥的一次作用。后来我在美国研究生毕业时,决定不继续念博士了而去就业,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我想让自己能自由地看书。要是成为学者,就没有“下班”的说法了,几乎时时得处于“读书”的研究和思考状态,我很担心那种生活会削减我在阅读和写作方面的可能性。因此我在大学里找到工作当了个汉语老师,工作之外的时间和寒暑假,全都归我自由支配。期间我被拉去教了几门中国文学的课,在课堂上讲过鲁迅、老舍、萧红、张贤亮和陈若曦等不少作家的作品,这时靠的自然也大多是我平日的阅读积累。

好多人在谈到自己喜爱读书时,都会涉及一个孤僻的童年和对生活产生的疏离感,等等。我不想强化这些缥缈的东西,因为在书里与自己的经验相遇并不总是愉快的。有时当我在别人的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会心惊,可也害怕过分接近另一个自己。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我没能够读完毛姆的《人生的枷锁》。我希望将来我会去读完它,然后写出我早已拟好题目的那篇读感,叫作《那个一想起来就令人心疼的年轻人》。

也有人喜欢说读书能够增加对人生的体察,但按照王混混说的,光是体察到了也没什么用,得能行得出来。以他的标准,我连体察都没做到,是个相当失败的读书人。可是是否失败,他说的不作数,失败与否,也并非我心中对于读书的衡量标准。那些在我身外和心内进行着的,偶尔会与书上的文字碰撞出夺目的火花,亦或缠绕着的裂纹,那是丰收的时刻,也是我读书的意义所在。

说了这么多,并没能回答题目中的问题,因为我找不出一个具体的收益可以分配给读书——特别是读闲书——这项活动。对我本人来说,到底为什么读书呢?好像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爱上阅读,再爱上写作,然后再接着读和写下去。这是一个人在纸上世界中循环着的命运,不问出路。

李沁云

2016年3月29日写于器堂楼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