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具有意识形态属性

 我的书摘0898 2016-04-24


本公众号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和北京习风堂联合打造的“凝聚正能量、传播好思想”官微,以弘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国家主流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为己任,致力于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核心提示】近些年,有人主张淡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意识形态属性,宣扬“让学术的归学术,政治的归政治”。与此相应的,是对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也提出所谓完全中立、客观、去政治化的要求。这种主张,看似是在强调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的学术价值,实则不然。学术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两个最基本的属性,学术标准和政治标准是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两个最基本的要求,两者不是非此即彼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着严格的、鲜明的政治属性。要求哲学社会科学的绝对价值中立,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谓的中立,不过是为一种价值取代另一种价值、一种意识形态取代另一种意识形态让路。



近些年,有人主张淡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意识形态属性,宣扬“让学术的归学术,政治的归政治”。与此相应的,是对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也提出所谓完全中立、客观、去政治化的要求。这种主张,看似是在强调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的学术价值,实则不然。如果借此而否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其评价的意识形态属性,显然是一种误区或误导。正确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应该是意识形态属性与学术属性的科学统一。

之所以不能剥离意识形态属性而就纯粹学术谈学术,是因为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研究不同,后者主要探求自然界的真理,可以在世界范围内采用共通的标准;而哲学社会科学主要研究人类社会这一“属人的世界”,要面对和解决的是利益、价值等问题,必然涉及“为什么人”的问题,涉及立场问题。立场不同,采用的概念、话语、方法、研究路径就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天渊有别。因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然具有意识形态属性。那种认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价值无涉”的看法不是无知,就是欺世。学术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两个最基本的属性,学术标准和政治标准是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两个最基本的要求,两者不是非此即彼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辩证统一最终体现在学术的社会实践价值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性,主要是对于事物规律的客观反映,其水平高低取决于科研成果对促进社会实践的指导价值大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意识形态属性,是以学术的形式对于所属阶级的利益反映,其正确与否取决于所属阶级的利益要求。一个阶级在社会实践中总会通过各种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也是诸种形式之一。它的学术性和政治性最终统一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当中。对于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其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无法摆脱为资产阶级效命的本质;对于社会主义中国来说,人民群众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根本依托,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使命就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它的意识形态属性,就是要求为人民做学问,归根到底就是要求保持学术性和人民性的辩证统一。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着严格的、鲜明的政治属性,它最终反映的是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和学术观点。就哲学社会科学来说,其中绝大多数学科是有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的,有着明确的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少数学科即使没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也同样有一个为什么人即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要求哲学社会科学的绝对价值中立,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谓的中立,不过是为一种价值取代另一种价值、一种意识形态取代另一种意识形态让路。哲学社会科学的政治性、意识形态属性和价值倾向并不排斥理论的科学性、创造性和深刻性。关键是要把哲学社会科学的政治性和科学性、人民性和学术性统一起来。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所以社会主义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要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要满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


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作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识形态属性贯穿评价的全过程。首先是评价之前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本身就蕴含着政治立场和价值倾向,虽然这种立场倾向或明或暗、或直接或曲折、或有意或无意,但它总是孕育于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之中,并且最终反映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学者也处于物质生产活动之中,不存在脱离现实生活、“纯而又纯”的学术研究。其次是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本身需要意识形态的指导。我们在评价学术成果时,除了依据一定的学术标准,还需要设置评价的政治标准和价值标准。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科学的研究成果,学术性是其基本的属性,政治性往往渗透于学术性之中,与学术性融为一体。要正确评价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就必须坚持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把它的学术属性和政治属性统一起来考察,既不忽略其学术价值,也不回避其政治导向。再次是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完成后,对原有社会意识形态的冲击和影响。当学术成果经过评价而获得学术界的认可并公之于众时,就必然会对原有的社会意识形态造成冲击。它或者是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公众的认可,对某些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发挥积极作用,成为社会意识形态新的内容;或者是不被广大受众承认,无法促进甚至会阻碍时代的发展,被排除在主流意识形态之外。可以说,“哲学社会科学是意识形态的思想库,意识形态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思想合力”,而评价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理论进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途径,所以,必须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


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相对的独立性,有独立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规律,但不能借此剥离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识形态属性,它最终要受到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制约。对于中国的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而言,就是要自觉把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统一起来,寓政治于学术之中,深入研究回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彭秋归,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