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4月17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冯威 沈军)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即日起,非武汉户籍人员持有武汉居住证,即可在武汉申办出入境证件。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凭居住证申办出入境证件,与此前的“异地办证”办法不矛盾,按新办法申请则更加便捷,而且可以像武汉户籍居民一样,享受港澳、台湾“自由行”。 按新办法,即日起,持武汉居住证的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武汉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到各出入境办证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除赴台定居外的各类赴台签注。武汉警方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其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但证件申请仍由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证件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 该项新政策实施后,此前施行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办法仍然施行。相比而言,新办法手续更简便——首先,原办法对外地户籍人员,区分在汉就学、就业、年龄等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证明材料,新办法统一规定为提交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武汉户籍居民相同;其次,原办法规定外省户籍人员在武汉只能申请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新办法增加了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另外,原办法规定户籍地没有开放赴港澳个人游的申请人,在武汉只能办理团队游签注。按新办法,无论户籍地是否开放港澳“自由行”,均可持武汉居住证在武汉申请。 该负责人介绍,武汉属于开放港澳个人游、台湾个人游的城市,此项政策实施后,凭武汉居住证即可享受港澳、台湾“自由行”。该项举措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要求而实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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